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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为你写诗(1 / 1)

阳光斜照进窗户,教室里安静极了,学校文学社的几个成员拿起诗集来看,偶尔会偷偷地朝严辞那边望去。  严辞察觉到同学的目光,无声笑了笑,旁若无人地拿起书来看。  他知道社团成员对他好奇,不过也不在意,从小到大都习惯了别人关注的目光。  安静看书,享受读书的氛围,在文学世界畅读,可以让他忘记了枯燥无味的生活。  说到诗,虽然他也会看一些诗集,但对写现代诗不屑一顾,因为他是觉得所谓的现代诗,大多是堆砌辞藻,无病呻吟,不知所云。  之所以看诗集,更多是想看作家怎么胡编乱造,把不相关的词语凑在一块,天马行空,有种胡说八道的精神错乱感。  其实在场文学社这几个人,就妹妹最爱读书。  因为从小到大,他和妹妹看一样的小说,看一样的散文集,看一样的杂志,听一样的歌,最了解她。  想到这里,严辞看了眼妹妹。  此刻她垂眸看书,这样子挺美的。  如果不算妹妹的话,林初萝喜欢音乐,也比较有文艺范,其他人总觉得和文学扯不上关系。  严辞目光扫视了下周围的同学,在裴佳轩脸上逗留了一会。  单看裴佳轩的样貌,丝毫没办法把他和文艺联系,反而可以说相去甚远。  裴佳轩带着超厚的眼镜,乱糟糟的头发,崎岖不平的脸蛋,布满青春痘,更像是理科学霸,实际上他并不是重点班学霸,只是普通班里的学生。  严辞再次体会到人不可貌相。  这绝不是说裴佳轩是丑八怪的意思。  “唉,不看了,都是被学习摧残的结果。”

严辞收回视线。  ……  时间刚过去了半小时,教室里渐渐出现聊天的声音,林初萝身边被几个人包围,面对同学搭话,她笑语不断。  严六堡坐在严辞身边,偷瞧着林初萝,和严辞说:“初萝人气好高呀。”

严辞笑着说:“因为她漂亮,对其他人总是和颜悦色的,当然受欢迎。”

“严辞,你也觉得初萝好看吗?”

严六堡鼓着脸腮问。  “对。”

严辞点头,看着妹妹噘着嘴,忍不住笑了下,“不过只是欣赏而已。”

“嗯。”

严六堡下巴放在桌上,露出梨涡浅笑。  严辞和严六堡兄妹正在聊天,林初萝目光也放在两人身上,搞不明白为何这两兄妹感情能这么好,亲密无间的样子,让她心里有莫名的羡慕。  ……  这时裴佳轩站起身,挥了挥手,笑着说道:  “哎,我先出去一趟,你们等我一下。”

说完,裴佳轩离开了教室。  过了一会,裴佳轩又从教室外回来,拿着一些饮料分给了社员。  “我这个社长请客。”

裴佳又将饮料递给严辞,笑眯眯地说。  “谢谢。”

严辞十分礼貌地道了谢。  裴佳轩第一次听到严辞说感谢,顿时觉得很受用,笑呵呵地说:“不客气。”

之前他觉得严辞是高不可攀之人,不太好相处,近距离接触,发现并不是如此,严辞温文又礼貌,为人太好了。  裴佳轩目光又落在严六堡身上,只觉得严六堡真的蛮漂亮,不过他很有自知之明,知道凭他的长相,和漂亮女生之间不会有什么交集。  严辞看着妹妹低头看书,而裴佳轩在身旁无所事事,就问裴佳轩:“话说你怎么就喜欢文学?”

裴佳轩愣了下,然后喝了一口饮料,笑着说:“说来话长,我初一的时候,语文老师在课堂上夸我作文写得非常好,在全班面前朗读我的作文,让我发现了我在文学上的天赋,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严辞听了有所触动,好像是许多人的作家梦,都是从被老师在课堂念作文开始。  但作文好,并不代表在文学上有天赋,应试教育作文,就是特意练习一下,谁都可以写得很好。  硬要说的话,初中或许还能和文学素养扯一些关系。  等到了高中,写的是议论文,更看重作文思辨性,那就更和文学风马牛不相及。  严辞打量了裴佳轩一眼,说:“我觉得你在理科上可能更有天赋。”

裴佳轩笑了:“辞哥,你怎么知道我数学理科好?唉,不过再好,也不能和你比,你的作文水平都这么厉害,我也想和你一样。我加入文学社,是觉得有志同道合的人在一块,可以提高写作能力。”

严辞微微点头说:“我懂,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

裴佳轩愣了一下,感慨地说:“辞哥,你真是出口成章啊……就是我们学校,愿意加入文学社的人太少了。”

严辞对裴佳轩说:“嗯,有点可惜,文学社人少的话,你想要弄社团成员文选,都凑不齐吧。”

听到这儿,裴佳轩眼睛一亮,说:“辞哥,巧了!你的想法和我不谋而合,我也是想要做一本社团文选,人少没有关系,我早有打算,联合其他学校一起办杂志文选。“  严辞有点诧异:“没想到你想得很多。”

裴佳轩笑着说:“这就要靠你了严辞,到时候我们文学社的文选第一篇文章,就留给你了。”

“你还是不要把希望放在我身上。”

严辞有点无语地说。  裴佳轩笑说:“我知道,辞哥,你是觉得我们其他人写得太差,觉得没什么意思。”

“我可没这样说。”

严辞摇头。  裴佳轩叹息说:“不聊了,看书了。”

林初萝在旁边听了很久,看见裴佳轩从严辞身边走开,轻声地叫了声:“严辞。”

严辞微愣,转头凝视她。  林初萝笑着说:“没想到你也会加入文学社。”

严辞跟她说:“很正常,你不是也加入了吗?”

林初萝愣了下,然后笑着说:“那是我因为我妈妈喜欢文学,我被影响了。”

严辞问:“那你喜欢看什么书?”

林初萝毫不犹豫地回答:“我喜欢张爱玲,我也说不清为什么,她笔下的文字总是充满淡淡的忧伤,读着很美,就莫名地被吸引了。”

严辞若有所思,喜欢张爱玲的人应该挺孤独的吧。  张爱玲很擅长比喻。  白月光和朱砂痣的说法,就是来自她的著名中篇《红玫瑰和白玫瑰》。  也是她说,出名要趁早。  对于这点,年少成名的他深有同感。  “你喜欢张爱玲,那有什么特别喜欢的句子吗?”

严辞问。  林初萝点头说:“我喜欢她的一句话。”

“什么话?”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你也在这里吗。”

林初萝说到这里,视线放在严辞脸上,停顿了一下,笑意盈盈。  严辞莫名地,觉得林初萝是在和他说的,正因为如此他觉得惭愧。  因为青春躁动,漂亮的女孩子会引起他内心的兽性。  这也是人性使然。  严辞也没在意,笑着说:“嗯……这是张爱玲对爱的注脚,很恰当。”

林初萝露出微笑,她发现不管她说什么,严辞总能接上她的话。  “严辞,张爱玲的书,你也读过吗?”

说完,林初萝就后悔了,觉得她说的是废话。  “嗯,读过。”

严辞点头,心想三观相同的人才能互相吸引,如果林初萝喜欢张爱玲的话,是不是爱情观也如张爱玲一样?  张爱玲的爱情观,渴望爱,却又理性,不迷惑于爱。  ……  第一次社团活动,严辞觉得单单看书有点无聊,才和裴佳轩和林初萝聊天。  聊了一会,严辞觉得这样影响不好,就和林初萝说:“我们还是看书吧。”

林初萝点了点头:“嗯嗯。”

严辞转头望去,忽然发现另外两个社员在教室后面,拼杀着五子棋,顿时就无语了。  这次社团活动……挺成功的。  严辞摇了摇头,视线扫了一圈,只看到妹妹在认真写诗。  全场最认真的就是妹妹了,严辞忍不住微微一笑。  ……  上午十点半。  裴佳轩看时间差不多了,笑着说:“好了,第一次社团活动结束,大家都要写一首诗才能走哦。”

大家都没什么意见,拿起笔写诗。  裴佳轩看了眼严辞,笑着说:“为了提高大家积极性,要不这样,谁写的诗最好才能走,其他人就留下一起扫卫生。”

“你这不是让严辞先走吗?”

有一位社员十分不满。  “你这就是长他人志气了。”

裴佳轩非常自信地说,“严辞不一定赢。”

严辞有点无语。  说实话,他最不擅长的就是写诗了,看裴佳轩的表情,似乎写了一首不错的诗,笃定能赢他。  下一刻果然印证了他的猜想。  裴佳轩直接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上了他创作的诗:  《雪》  一片雪来到世界  落在地上  被寒风吹拂  苦苦坚持  才不支离破碎  于是他羡慕下层的雪  没有冷风侵扰  然而等到他下沉到底部后  上层雪花的所有重量在身上  不再有月光照耀  也看不清世界  唯剩下一片黑暗的寂静。  裴佳轩一写完,大家读了下,都安静了。  “这首诗写得真好,很有哲理。”

严六堡有点惊讶,然后笑着说,“不过,严辞你肯定写得比他好。”

严辞有些无语,因为时间仓促,一时还真想不出什么好诗歌,可是妹妹期待的目光,让他感觉不写不行了。  “严辞,这首诗,是我这一年,最好的一首,你觉得怎样?”

裴佳轩有些自得地说。  严辞想了想,干脆摇头说:“很好,我写得不如你。”

裴佳轩瞬间愣住了,没想到严辞会说不如他,这没有让他轻视严辞,反而更佩服严辞了。  毕竟这么短时间,要求别人写了一篇好诗,也是不现实。  事实是严辞完全没兴趣,压根不想写。  “严辞。”

严六堡叫了声他的名字。  严辞听到妹妹的声音,回头看着妹妹,说:“是不是对哥哥很失望?”

“没有没有。”

严六堡慌忙摇头,不由抿唇笑着说,“不就是诗,不写也没什么了不起的,而且你会写吧,就是不想写而已。”

她说话的声音不大,但也不小,裴佳轩是能够听到,瞬间就被噎住了。  严辞听了,忍不住笑了,忽然想起前世,妹妹和他说过,就算他一无所有,也是她哥哥,永不会嫌弃,这辈子的她倒是和前世一样。  这时严六堡拿起她在纸上写的诗,兴高采烈地给哥哥看:“你看,我写的这首诗怎么样?”

严辞点头,认真看了眼妹妹的诗,微感诧异,只见她写道:  《水仙花》  若有来世  我愿做一朵水仙花  在水仙花的世界  落叶是夏天  飘雪也是夏天  这一首短诗,很简单,初读平平无奇,但细想,还是有一点意思的。  因为水仙花是只在春天盛开的花,所以水仙花的世界,没有秋天和冬天。  水仙花的世界,落叶是夏天,飘雪也是夏天。  严辞看着妹妹期盼的眼神,知道妹妹渴望得到他夸奖,忍不住笑了下:“你写得很好。”

严六堡有点开心。  严辞又好奇林初萝写什么诗,就将头凑过去问她:“初萝你写了什么诗?“  林初萝不太好意思,嗫嚅说:“严辞,你想看嘛?”

严辞点点头:“想。”

林初萝犹豫了下,还是没将她写得诗给严辞看,只是说:“我写得不好,还是不给你看了。”

“没关系,给我看下呗。”

“还是算了。”

严辞闻言,有点可惜,看林初萝这样,也没有强求。  林初萝不是没写,而是不能给大家看她写的诗,决定留下来扫卫生。她将写在作业本上这首诗紧紧合上,因为她的写的诗,是写她自己:  “那天,你背着我走  一路花开  从此天上星河,白日朝阳  都不如一个你。”

……  严辞没有心思去写诗,和其他人格格不入。  最后经过讨论,大家一致决定,裴佳轩的《雪》和严六堡《水仙花》并列第一。  “好了,我和严六堡可以不用干活,其他人去打扫卫生。”

裴佳轩笑意盈盈地说。  “打扫哪里?”

严辞无所谓地说。  “唔,这一层楼,都要扫。”

裴佳轩说,“我答应老师了,加油干呀。”

严辞顿时就无语。  之前他可不知道,惩罚这么夸张,这一层楼至少有五间教室,要全部打扫,得打扫多长时间?  严辞赶紧说:“我的诗还没写。”

裴佳轩说:“辞哥,你不是不写吗?”

严辞说:“我忽然改变主意了。”

严辞拿起笔,立刻写下:  “螃蟹剥我的壳,  笔记本写我,  漫天的我落在枫叶上雪花上,  你在想我。”

当然,他不爱写诗,也没那个心情,但他是穿越者,知道一些风靡一时的诗。  平心而论,这首诗不算多好,但涉及到爱情,中学生应该会很喜欢。  严辞写出来,不打算发表,只是用来应付,不想扫地而已。  但裴佳轩和林初萝看到这首短诗,都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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