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睿城的时候,年仅八岁的他已经开始拿起刀枪开始杀人了,到底是什么样的孩子,能在严酷训练和各个险象环生的任务里嗜血成狂呢?她以为,他是天生的黑暗索命使者,“难道不是为了争夺组织未来的继承人?”
“呵。”
一声浅笑,诡异而阴冷,“付出了那么多,我只是想让义父早点放我回漫城手仞仇人。”
“仇人?”
“就是金太龙。十九年二十年了……”二十年前,茗月山庄里的十几口人,每一个人中枪时的凄喊声,还是会像一段带着毛刺的钝刀,拉锯着林睿城的神经。最后那场大火,烧焦了整个茗月山庄,也烧红了他稚嫩的眸子。如果当时不是蓉姐将她藏着下水道下,后来被义父及时出现救走,估计他也早已经命葬火海了。“当年金太龙杀我亲人,烧我家园,这些血债,我必定会全部讨回来。”
这是他活在这世上的唯一理由。“他在茗月山庄杀掉的人,我会一个一个让他吐出来的。见血封喉有什么意思,一点一点的沦陷,最后万劫不复,才有滋有味。”
一直都觉得他有着不平凡的目标,却不知是这血海深仇,芬迪挑挑眉,到底是地狱里训练出来的索命使者,其索命手法变态残忍,想想都毛骨悚然。“我父亲还是十几岁的时候,就跟着金太龙在漫城混,那时候金鑫还不叫金鑫集团,叫金鑫社团。社团成立后,势力逐步壮大,我父亲也在社团坐了个二当家。与之相比,我父亲的二当家其实就是一个空壳,而我父亲也担心这样的生活对我和我母亲不好,也有想要退出社团,所以我父亲以个人名义成立了一个公司,做起了关于地产的生意。”
“却不料,是谁放出风声,说我父亲成立地产公司的钱全是私吞社团的钱。最后,金太龙就按社团的第五条内规,凡是社团内部的人,私吞,截偷集团的钱物者,一律绞杀。但我敢肯定,我父亲当时开公司的钱是别人借的,这是我亲眼所见。而金太竟然不相信我父亲,还污蔑我父亲和他老婆有染!我父母如此相爱,只当白云阿姨为弟妹,金太龙竟然连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他们!”
幽暗的眸子微眯起,里面泛起嗜血的红光,幽幽低沉的声音伴随血腥的回忆,像一把利刀,一下一下的刺着他的心脏,将他的心脏割得鲜血淋淋,而那些鲜红的血液浇灌着他心里那颗叫着仇恨的种子。想起父母的惨死,满腔的怒火凝聚在手中的钢笔上,“嗖”的一声,钢笔闪电般飞出掌心,刺在门板上。这样的睿城,芬迪只感觉很陌生,即使知道他杀人无数,却是不带着任何情绪和感情,在组织里,他或许就只是一个杀人工具。而面对自己家族的仇人,那满腔的燃烧的怒火,烧毁的可能就不止是仇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