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在报到处见她,可爱又恬静。第二次在酒吧,简直是气场炸裂的黑嗓女王。第三次在图书馆,她穿着裙子,身条芊芊,很有书香气质,第四次就是她穿着帆布鞋鸭舌帽找到宿舍的时候,是宋宪觉得她最美的一次……普通的衣服,更显得人好看了。而这次,林欢笙穿着一身修长的长裙,上边还有许多亮片,头发染成了淡黄色,很有都市感。这是宋宪见过,除了方初晓之外,穿什么都好看的女生。至于孔卿?她的衣服都是定做的,本就天然的契合。“是谁说他能甩出我一段距离的?”
林欢笙笑盈盈,玩笑似的问。除了宋宪外,所有人都指着毛有粮。“……”这是毛有粮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见林校花,诧异了几秒,眨了眨眼才反应过来,然后又硬气的说道:“我们家老宋综合实力本来就很强。”
几人又竖起大拇指,大毛,硬啊!“嗯,这点我承认,不然我也不会特地找他做搭档。”
她落落大方的说完,目光又转向宋宪,“你好了吗?我们准备去礼堂准备最后的彩排了。”
“刚准备出门。”
宋宪点头。林欢笙双手背在身后,从头上下打量着宋宪,“你就穿这么简单去?今天可是最后的彩排,校领导也会去的。”
宋宪低头一看,纯白半袖,五分裤,黑袜子和帆布鞋,笑着说:“这不挺好的吗?”
“你照镜子没啊?头发都是乱的,你们宿舍的头梳呢?梳几下吧。”
毛有粮摊手,“我们宿舍就没有那个玩意。”
“……”林欢笙长长的叹气,“你们这些男生,哎~算了,路上弄吧。”
林欢笙拉着宋宪就往外走。两人离开后,程飞杨看着梁超问:“你不是也要上台唱歌,要去彩排吗?跟上啊!”
梁超翻着白眼:“你觉得我现在上去掺和,合适?”
“嗯,确实不合适。你长的还行,但没他们好看,走在一起就显得很丑了。”
毛有粮咬着笔头,含糊不清的说。“淦!大毛,你想死!”
……大礼堂离宿舍楼有一小段距离,两人并肩走着,还是和上次那样的沉默着。“干嘛老是看我?你是不是暗恋我?”
宋宪视线朝前,头也不偏的问道。“可美死你!做梦呢?我就是看你这头发乱糟糟的不顺眼,怎么说也是我的搭档啊!太掉价了吧?”
宋宪‘嘁’了一声,“就我这脸这身材,就是光头都好看,头发乱点怕什么?倒是你,彩排还要画这么细致的妆?也要一个小时了吧?”
“嗯?”
林欢笙又看了他一眼,“我今天化的是淡妆,你怎么知道细致?还知道一个小时?”
宋宪笑了笑没回答,这样的淡妆,也是孔卿喜欢的,她也经常捣鼓一个小时候呈现这样的妆容。很淡雅,却也显精致,人本来就好看,在这淡妆的衬托下又提升了两个档次。就凭借这一点,宋宪能够肯定,林欢笙也是个化妆高手,甚至已经接触了好几年的化妆品,不过倒也是,她需要登台的。林欢笙双手背在身后,脚步欢快的快了几步跑到前面,又面对着宋宪,开始一边倒走一边说:“都说了,今天有领导会来,我除了要和你合唱,还要主持整个晚会,可不得精致一点?今天这还算简单的,明天从头到脚都要打扮,还更麻烦。”
宋宪双手插在裤兜里,酷酷的说:“嫌麻烦就不当什么主持人呗。”
“你不懂,这是一种享受。如果以后我的唱片真的大火了,那可能天天都要化妆,要习惯!”
宋宪笑道:“你底子好,天生丽质,不化妆也可以,嗯,就像我一样。”
“太狡猾了!夸我还是夸你呢?你就是再好看,也要被你这头发毁了,你用手指当头梳,随便梳几下。”
宋宪按照她的说法,随便捯饬了几下。林欢笙又不满意了,“你这也太随便了,别动,我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