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穿婚纱了,这次终于是为了他了,“快说。”
催着,比毛头小伙还着急,好象急着要入洞房似的。手被他捏了一下,好痛呀,她嘟着嘴,“好吧,我愿意。”
“咔嚓”,这嘟嘴的表情居然被充当伴童兼摄影师的强强给逮了个正着,“爹地,快给妈咪戴戒指,要不,她就不愿意她就不要你了。”
水君御这回很给儿子面子,急忙的就拿出了戒指,执起莫晓竹白皙的小手,他的妻子的手真美,轻柔把戒指套在她的手指上,他在心里发誓他要牢牢的套她一辈子。眼看着孩子们还瞪圆了眼睛等着她快点完礼好吃好吃的呢,她仿佛听到了身后薇薇的肚子的咕咕叫,都是水君御,从求婚到现在,一刻不停的,非要在圣诞节这天把什么都举行了,还说不举行完谁也不许吃饭,于是,她心疼孩子们就只好答应了。想着他的霸道,她把戒指使劲的往他的手指上套呀套,勒疼他才好呢。可,那点疼一点都不算啥,水君御咧嘴一笑,戒指戴上了,接下来的程序是他最喜欢的了。于是,假神父的嗓音清亮的传来,“我给你们这枚代表爱的象征的戒指,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宣布你们结为夫妇,上帝将你们结合在一起,任何人不得拆散。我见证你们互相发誓爱对方,我感到万分喜悦向在坐的各位宣布你们已经结为夫妇,现在,新郎可以吻新娘了。”
尾音还未落,水君御就低头吻上了他的新娘子。一旁,薇薇和强强小手这个忙呀,忙着拍照,爹地和妈咪的婚礼好感人呀,爹地说新郎都要这样亲新娘的,不亲不行的,这个,他们都记住了,等他们长大了结婚的时候也要这样呢。定定的看着,现在就要开始学习了。“喂喂,不许偷看。”
等到莫晓竹又想起孩子们的时候,她和水君御的少儿不宜已经不知道被孩子们拍了多少张了。结束了,结婚了,真的结婚了。没有多么盛大的仪式。可是,却是她真心喜欢的。上了房车换下婚纱,她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为她准备的婚纱,居然那么合身,还漂亮来着,这男人,背着她真不知道做了多少。动手才要煮饭,男人就扯住了她的手,“去哄孩子们玩,今天我煮。”
本来,他可以在酒店举行结婚宴的,那也不必他来动手煮什么饭菜,可是他不想,一辈子第二次结婚了,他不想跟第一次一样,他要给莫晓竹的不止是一场婚礼,还有,他的一颗心。一颗爱人的心。而且,洗好的切好的菜早就随着他们来的飞机空运来了,他只要下了锅回了勺就好了,不过,要在这里住下去,这样的偷懒也就几天吧,过了那几天,就什么都要自力更生了,但他不怕,这里有水,他可以抓鱼,可以找到沙漠中的猎物。就是喜欢这里,不只是她喜欢,他也喜欢。与世无争的日子,多好。若不是回头瞟了一眼孩子们,他真想一辈子就和莫晓竹留在这里,把什么事都抛给薇薇和强强好了。可他们,还太小。还不足以担当大任。水氏的一切都归到了莫松的下面了,他的妻子还不知道呢。若是她看到了,她一定又会惊喜了。煮好了饭,他和莫晓竹的婚宴呀,只有四个人,他却吃的比从小到大每一顿饭都开心,什么都好吃。很幸福也可以说得上是很神奇的一天。醒前,她在T市。醒后,她已经到了撒哈拉的沙漠。身边,是男人。身边,还有她最爱的两个小宝贝。满满的幸福呀,她是那么的开心,从来都没有觉得这一刻是这么的幸福,伸手都可以触到的感觉。天黑了,黑得真快。时间,就是走得太快太快了。这世上,走得最急最快的都是最美的时光。除了记忆,过去了的,就再也寻不到蛛丝马迹了。孩子们睡得真熟,一张张小脸上睡着了都带着浅笑,开心的什么似的。其实,跟着爹地和妈咪就幸福吧。他们的幸福就是这样的简单。她的,又何尝不是呢?只要在孩子们在他身边就是属于她的幸福。一旁,从孩子们躺到床上,男人就开始忙碌了起来,他已经洗过了澡,穿着宽松的晨褛十分休闲的坐在那里拿鼠标摆弄电脑呢。莫晓竹走了过去,“切,这地方又不能上网,你看什么那么认真呀?”
他身子一挡,直接就把整个屏幕给遮住了,“那种片,要不,一起看?”
说着,闪了闪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