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天上飘着蒙蒙灰雨,于天意的眼睛又干又涩,头疼的厉害。匆匆用过早餐回了尚枫街。洗过澡,窝在床上,怔怔的看着天花板。昨晚她一夜没睡,王月萝的话还清晰的徘徊在耳边。“我三岁的时候就认识他了,他从小就聪明能干,水漾湾没一个男孩比得上他。”
“我从五岁的时候就跟着他跑,水漾湾再也没人敢欺负我,因为但凡欺负我的人都会被他揍得很惨。”
“你别看他冷漠傲气,其实他很脆弱,有好多次我看见他躲在角落里哭。谁愿意一出生就跟着常爷干,他那是没办法了,你不知道,他心里苦。”
“你们这样的富家小姐根本就不知道穷日子有多难过,有时候连最起码的尊严都不能守住。”
“我知道天意你心善,可你千万别可怜我们,我们很幸福。尤其是龙轲,他自尊心强,就怕被人轻看……”同为女人,于天意不傻自然明白这些话的意思。王月萝已经很明确的告诉她,他们是青梅竹马,十几年的感情是共患难着过来的,韧如蒲苇,坚如磐石。于天意想笑,却不知道那笑容更像是哭。这该死的阴雨天气。裹紧被子,于天意昏昏沉沉的睡着。早上龙轲起来就去了王原家,谁知天意已经先他一步走了。一大早的就扑了个空,心里并不舒服。恰巧王月萝出来了,看见他精神不振的样子心堵的厉害,就半玩笑着说:“小轲哥,有钱人家的小姐,同情心泛滥,跑出来体验人生,你可千万别陷得太深。”
龙轲眼神冷了一下,“别乱说!”
那么干净善良的一个女孩子,怎么会是那样的人,顿了顿,似是想到了什么,“你是不是对她说了什么?”
王月萝到底心虚,眼神闪烁了一下,嗫嚅道:“我能对她说什么,她是我们家的恩人,我感谢还来不及。”
龙轲也没再说,拿着早餐回去了。虽然老爷子已无大碍,龙轲还是不敢大意,今天没打算出门。十点左右的时候,齐洛河气喘吁吁的来敲门。“忙忙慌慌的做什么?”
龙轲开的门,最瞧不上齐洛河冒冒失失的模样。“给!”
齐洛河递过来一个纸袋。“什么?”
龙轲狐疑的接过。“衣服啊,你昨晚不是打电话让我去买一套女装吗!昨晚喝醉了,今天早上赶紧买了的,怎么样,不算迟吧?”
说着说着齐洛河奸笑了一下,“我没吵到嫂子吧?知道嫂子不是凡人,我可是出了好几斤的血,你瞧瞧,这衣服,名牌,可贵着呢!”
龙轲碰的一声关了门,才不管在门外嚎的齐洛河,拿着衣服进了屋。“谁家孩子,嚎成这样?”
老爷子依然耳聪目明,齐洛河这么的动静,他哪能听不见。“乱叫的野狗,没赶走。”
龙轲不冷不热的回了一句,进了自己的屋子。窗外的雨淅淅沥沥,纸袋里整整齐齐的躺着一套小洋装。想起昨夜,她如同天降,出现在烤肉摊前;她笑声如铃,在水中跳跃如同精灵;她轻偎在自己怀里,腼腆而笑;她自如的应付计程车司机,恰如其分照顾着他那可怜的自尊。可这样美好的她,离他太远太远了。这该死的雨天!龙三正在堂屋喝茶,突然听到孙子屋里一阵闷响。“火气这么大,想找媳妇了?”
老人笑骂了一句,“若是真喜欢人家姑娘,就带回来让我瞧瞧。”
龙轲刚没注意,把桌上放的木匣扫到了地上。听到爷爷这么说,回道:“爷爷,您的紫檀木匣被我摔了。”
“混帐小子,这是要把我往死了气呀!”
龙三进屋,一把夺过木匣,心疼死了。恨铁不成钢的瞪了龙轲一眼,抱着木匣出去了。那紫檀木匣,算是个古物,值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