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他惯用的威胁,郑小涵似乎也已经有了免疫力,要控制和约束她的行为越来越难了,于是,陆瑾心中的新办法,应运而生。现在看来,他只是威逼,对郑小涵这种硬骨头已经不行了!还得加上点软功夫,来点利诱。陆瑾知道郑小涵最爱的是什么?当然是爱钱了。于是,他决定双管齐下,保管她有顾虑也有盼头,还不乖乖听他的话。在郑小涵着急地看完佣人合约,气得不得了的时候,陆瑾开口道:“接下来我们要来讨论的问题是,你这段时间假扮我未婚妻,应该注意的问题!这份合约你先看看!”
陆瑾说完将另一份合约推到了小涵的面前。他这表情,是在干什么?开会吗?开什么会?两个人,还开什么会?这工作狂,天天在公司里面疯不说,现在还疯到家里来了。郑小涵看着他严肃的表情,很想笑。“我说债主大人,今天你又是发什么疯啊。你这幅公事公办的样子,真的很好笑……”“住嘴!快看!为了双方的利益,我们之前的口头约定,得变成书面的契约,这样对双方来说才有约束力,同埋也有保障。你就不怕到时假我翻脸不认人,答应你的事情反悔了?”
陆瑾不快不慢地提醒道。“对,对,对!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想起来了!我得去找纸笔定合约。你休想到时候翻脸不认。”
郑小涵急忙想跑回房间找纸和笔。“站住。这里什么都有。你先看看合约!”
陆瑾无语了!拉住她的衣领,将她提回沙发上坐好,指了指刚才推给她的那份合约。“放手!我又不是小狗,干嘛这样拎来拎去的。我自己会走,放手啦!”
郑小涵不满地扭来扭去,想拜托他的控制。“坐好!仔细看清楚!”
陆瑾不理会她跟中不断飞给他的眼刀,将她按在沙发上,扔给她一份合约。内容如下:“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甲方陆瑾(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郑小涵(以下简称乙方),自愿维持一段时间内的未婚夫妻关系(具体时间,由甲方视情况定!)。为保障双方权益,现将双方需要遵守的规定,罗列如下:”一、在合约期间,乙方不得做有有损甲方声誉的事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私自与男性友人出入公共场合,乱向记者爆料消息,利用甲方名声挣钱!二、在合约期间,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出席各种活动!听从甲方安排,不得找借口,不得无故推辞,不得在活动中做有损身份的事情!三、在合约期间或期外,乙方都不得私自接受或占有,甲方双亲或亲戚赠与的任何东西。应主动交还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接受。四、在合约期间,乙方应该努力完善自身,时刻注意,努力表现为一合格的未婚妻。五、合约期满,甲方保证不起诉乙方所在公司。六、在合约期间,甲方除按时付给乙方所在公司相当工资之外,若乙方表现完美,合约期满后,甲方另付乙方壹佰万人民币!在此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款项。且甲方仍然系乙方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