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见你,是在哪里呢?对了,是在网络上,你的第一部小说《相思心上秋》被改编成了电视剧,尽管你并没有因此而大红大紫,甚至和之前的样子没什么两样,只是让你增加了一点人气,你还是很兴奋地发了一大堆说说和微博,在小说网站上,在你的QQ上。我是一个混血儿,很长一段时间都放养在国外,我有着天生的金褐色头发,深蓝色瞳孔,因此我在网上的名字使用的全是我的英文名Joy。那天,我听其他几个同宿舍的朋友说中国言情小说,武侠小说非常不错,于是我真的去弄了一个号,找了一个网站看小说。多么巧啊,我找的那个网站,刚好就是你所在的那个网站,我所看到的那部小说,也刚好就是你写的小说。我看的第一部小说,也是你的处女作《相思心上秋》。那是一部宫斗小说,男主角与女主角的名字很好听,男的叫楚懿轩,女的叫季清璇。我只看过你的小说,所以你的小说在我眼里,就是世上写得最好的小说。我开始关注你,找到了你的QQ,我说我是你的粉丝,你一下子就加了我,而且很开心的和我聊了起来,你很健谈,什么都知道,也什么都能谈得很好。我说我想开视频,看看你的样子,可是你拒绝了,因为你觉得你自己长得不好看,怕我看到了你我就不喜欢你了。我说没关系,不管你长什么样我都会是你的粉丝,一如既往的喜欢你,结果你却发了一个俏皮的表情过来,说是要保持神秘感。我笑了,我想,即使你长得不美,也一定是个很可爱的女生。或许是被你的小说打动,也或许是你的神秘感驱使着我这么做,我对你的关注日益加重,我开始给你发过或是转发的每一个说说点赞并回复,我开始转发你的每一条微博。我关注你喜欢的每一样事物或人。比如你喜欢陈晓,我就去看了每一部他主演的电视剧,比如你喜欢火影忍者,我就恶补火影忍者的动画。这样子我就可以再和你聊天时聊的更开心,也让你更愿意和我聊天了。但渐渐的,我发现你并不快乐。你发过好多说说,其中有很多带着浓浓的哀伤气息,其中有一篇,你这样写道:多想去死啊,割腕或许是最凄美的死法,只可惜割腕只能流失人体百分之二十都不到的血,它只是一种矫情的方法。我感觉你一定是受到了很严重的伤害,我很担心你,于是我找你私聊,问你怎么了。你告诉我,你喜欢了很久的一个男孩子和你的好朋友在一起了。我看到你有喜欢的男生时,感到有些难受,但我还是安慰你,并为你出了一个我自以为好的主意。我告诉你,你可以去破坏他们的感情,或是从此和你的朋友绝交。可是你对我说,你看到你爱的人幸福,就觉得很满足了,你不想去破坏他们的感情,也不想和你的朋友绝交,你觉得如果你自己一个人难受了,大家却都好好的,你的难受也是没关系的。你的话让我感到无地自容,也就是从那一刻起,我对你更加喜欢了。你这个傻瓜,什么叫只有你一个人难过,看到你难过,我也在难过啊。见到你的本尊,是在马路上。那天我开着我的兰博基尼回到中国,为参加老姐的生日聚会做准备。我在路上看到了你,身上湿漉漉的,就像一只被淋湿的无助的小鸟一样,和你同行的是一个男人,个子高出你很多,样貌甚是英俊。当然,那时的我还不知道像一个小鸟一样的那个女孩就是你,所以我很不道德的把车开得飞快,还溅了你一身水。当时的你似乎很愤怒,把我当成发泄工具似得叫住了我,对我破口大骂。你叫我没教养的金毛。我回你你是乡巴佬。我们就这样在路上吵了几句后我就懒得和你吵,直接开车走了,不顾你在我的背后叫骂。我们第一次见面,并不愉快。第二次见面,你还是那样毒舌,一看见我就当着所有人的面喊我没教养的金毛。当然,我依旧回你你是乡巴佬。那天,我终于是看清除了你的样子,你个子不高,却仿佛能爆发出巨大的力量,头发很长,刘海齐眉,一双杏眼非常漂亮,我甚至都在怀疑,你的眼睛会不会比我摘下我的黑色美瞳,露出里面的深蓝色的瞳孔还要漂亮。那天,我也见到了你的男朋友,他叫路晚南。我想起来了,你发过一个说说,你说你最喜欢南这个字,是因为你爱的人的名字里有南,我还因此喜欢上了这个字。真正得知你就是宫泽,是从丁沐汐哪里知道的。知道这个消息的我,一是震惊,而是高兴,三是悲伤。震惊,是因为我没有想到我真的能遇见你。高兴,是因为我终于见到了你本尊,而且你比我想象中要漂亮。悲伤,是因为你的身边有了路晚南,而且你很爱他。我记得来中国前时,我还特地去看了你的说说,你前不久才发说说说你看到了一个你爱了好多好多年的人要和你以前的好朋友结婚了,过了一段时间又看到你发说说说你终于得到了真爱。当时我还百思不得其解,现在终于明白你是什么意思了。我决定还是在背后默默的支持你比较好。后来有一次,我们在街上巧遇,看上了同一个挂件。你一看见是我,嘴里又蹦出了那个词。没教养的金毛!我看见是你,笑了笑,仍旧回你你是乡巴佬。你好像很喜欢这个青花小瓷瓶挂件,我原本是可以把它让给你的,但为了多争取到一些和你独处的时间,我很不道德的先你一步付账了,然后引诱你和我一起去喝点东西。可你不爱咖啡,不爱西餐,你喜欢那种非常不健康的麻辣烫,而我又偏偏最不能吃辣。不能吃辣还硬吃辣已经够悲催的了,更悲催的是我听见你一脸幸福的告诉我你要订婚了。我觉得我的悲伤可以逆流成河。后来,我还是将那个挂件送给了你,然后一个人去酒吧,点了很高浓度的伏特加,灌着自己混合了眼泪的伏特加。虽然不太情愿,可我还是去了你的订婚仪式,去见证你的幸福。那一天,你笑得很幸福,那种幸福,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你也永远不可能会以这样的笑容示我的。我想,这个叫路晚南的男人,一定是让你爱到无法自拔,一生只愿同他在一起的吧。那时,我想,你的幸福,不属于我。没过多久,你就出事了。从姐姐那里得知你失踪的消息时,我几乎要急疯了,但我还是忍住了,不让他们察觉。然后,我就打着出去玩的名头,到处搜寻你的踪迹,终于天赋不负有心人,我找到了你,可那时的你,已经奄奄一息了。我打通了110的电话,他们很快就救出了你。我看见警车来到,抓走了那个强暴你的混蛋,也把你拖了出来,你看上去那么虚弱,好像一点力气也没有。你被他们带进了警车,还有两个女警察在一直安慰你。这一切,都是我当场看到的,我坐在附近的一辆车子里,默默地注视着这一切,直到看到你被平安救走,我才舍得离开。我觉得,那个强暴你的混蛋一定是受了谁的指使才会这么做的,于是我假装不在意的提醒了丁沐汐,想让她去把这件事情调查出来。毕竟别人都道我与你没有什么瓜葛,我若是贸贸然救你,定会引来别人的闲话,还会给你造成麻烦。我以为丁沐汐和路晚南能处理好这件事儿的,谁想到这两个家伙竟然套不出那个混蛋的话。于是我亲自去找了那个家伙,告诉他,如果他不告诉我到底是谁指使的他,我就会找人去杀了他年迈的母亲。他最终还是妥协了。同样的,我依旧把这事儿做的神不知鬼不觉,丁沐汐和路晚南根本就不知道是我逼那个混蛋说出了真凶。后来,毛蓉蓉落网,我们也以为这事儿能告一段落。你的结婚典礼,我还是去参加了。那天的你真美,穿着轻盈的白婚纱,裙摆很长,你的如瀑长发整个放了下来,美得令我窒息。只可惜,这美丽也不会属于我。当所有人以为你和路晚南要终成眷属时,路晚南的母亲像疯了一样跳出来打了你一个耳光,还那样辱骂你,唤起了你心底最沉痛的回忆。你的精神失常再次发作了,你不顾所有人的阻拦,跑出了那个美丽的教堂,你穿着白婚纱,迎风飘扬,最终,被一辆行驶而过的车撞飞了。那一刻,我觉得我的心,也被撞飞了。我看见你的鲜血染红了你的白婚纱,我看见你临死前依偎在路晚南怀里,说着那些足以令所有人感动的话语。于是我哭了,眼泪很不争气的落了下来。我看见你是笑着死去的,你的嘴角挂着一抹美丽的微笑,那双沾到了血的手还搭在路晚南的手臂上。我并没有像路晚南似得,哭的那样明显,那样大方自然,他可以随意痛哭,可我不行。我多么羡慕他啊,我羡慕他可以得到你的爱,我羡慕他可以在你死时放纵的哭,可我不行,我是个连爱也说不出口的人,我只能在你被背后默默地守护着你,默默地爱你,默默地流泪。后来,我派人在毛蓉蓉的食物里下了氰化物。她死了,尽管我知道你不想让她死,可我还是这么做了,因为我爱你,我要帮你报仇。现在回忆起这些事情,仿佛还是在昨天的事情一样。《侠客江湖》一直流传的大结局终究还是没有出来,你的说说终究是无法再更新了,我终究是再也看不到你的笑,听不到你再管我叫没教养的金毛了,而我对于你的爱恋,也终究是要永藏心底了。其实,倘若再给我一次机会,我真的很想告诉你。叶紫,我爱你。抬头望向天空,仿佛还是那样的天气,天空刚下过雨,路面有积水,一个身上湿漉漉的女孩叉着腰对他怒目圆睁,指着他的兰博基尼,放肆的叫道。没教养的金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