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陌汐漓是在他读大二的时候。那是接近两校举办联欢晚会的日子,当时他躲在学生会办公室的书架后面睡觉。靠近墙角的一个角落是他的小天地,因为有书架、沙发和磨砂玻璃的阻挡,显得隐秘,如果不仔细观察,根本发现不了这个地方。一日午睡后,他发现办公室里多了一个人,是一个他从未见过的女生。听说今天会有F大的负责人过来与他们讨论联欢晚会的事宜,他想,怕是这个女生了。他悄悄地把磨砂玻璃推开,仔细地看着坐在沙发上的女生。说不上很漂亮,但眉目很是清秀,让人有种舒心的感觉。与时下追求潮流、时尚的女生不同,她穿着一套白色的运动服,梳着简单的马尾,素颜,连一点粉底都没打,脚下穿着同色的球鞋。她这样的打扮,用他平时挑剔而犀利的眼光,这样的女生他是绝对不会看入眼内的,可就是这样一个女生在他的脑海里盘踞了多年,尽管他再也想不起她的容颜。再次见到她是在暮洵叫他让策划部的徐经理带一个名叫陌汐漓的女人到他公司签约。他很是好奇究竟是怎样的女人能够让一向公事公办的暮洵竟然以公徇私。所以他让秘书找到了陌汐漓的电话号码,一大清早的就打电话给她让她在停车场等他。见到他,这女人完全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对他露出谄媚之色,有的只是好奇。他想应该是好奇他找她的原因吧。他先是平稳地开着他的法拉利,然后不断加速,而她却一点害怕之色也没有。那一刻他只觉得她与其他的女人不同,完全没有认出她。后来再见到她是在朱子组织的KTV上,那晚她穿着一条白色的纺纱裙,让他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后来橙子告诉他,她就是那个女生。他看着暮洵与她紧密相连的样子,忽然觉得心里有那么一点点苦涩。还有,那么一点点疼痛。后来他假装不经意地问暮洵为什么要找她来签约,暮洵笑了笑没有说话。暮洵低着头他没有看到他脸上的神情,但是他能感受到他由心而发的那种幸福感。那一刻他觉得妒忌和沮丧。明明是他先遇上的,为什么却被暮洵捷足先登了呢?后来他利用手中的职权把这个笨女人给带到身边,带着她到处去签约、工作,他常常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和借口拐着她、骗着她出去玩,那是他活这么久以来觉得最开心的日子。他想,怎么会有这么傻的女人,竟然一点防备之心也没有。要是别人,早就把她给拐走了。那天他陪她去逛夜市,看着她在一家很旧的店铺里转了很久,眼睛时不时打量着一对杯子。那是一对印刷着流浪兔的杯子,情侣装的。他问她是不是喜欢这对杯子,她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样子显得沮丧,又有点可怜兮兮的样子。后来他趁她去买东西的时候偷偷折回头买下了那对杯子,付完钱的那一刻他觉得自己无比地傻,但心里却跟吃了蜜一样很甜。换做以前,他是绝对看不上这种地摊货的,可是现在,他竟无比欢喜自己能够拥有她喜欢的东西。直到很久很久以后,他才知道,原来暮洵有一套类似的杯子。而那段日子,正是她怀疑暮洵有了别的女人不要她了的时候。之前,他很不明白暮洵为什么突然在B地段买下一套小房子,大费周章地从美国遥控,或者去一些夜市、旧物市场淘一些古灵精怪,但很有特色的小玩意回来装饰。房子里的每一处都是暮洵亲手摆放的,他想帮忙都被他拒绝了。如果不是他熟悉并了解迟大少爷的品味和风格,他真的会怀疑这是迟大少爷自己要住的房子。记得当时他还打趣暮洵,是否打算在这金屋藏娇。暮洵摆弄着沙发上海蓝色的海豚抱枕,脸上露出我从未见过的宠溺和认真,语气充满幸福,他说,他要把这个人永远金屋藏娇。他当时还笑暮洵矫情。但他想,能够让暮洵为她做到这种程度的女人,应该是一个很独特的女人吧。毕竟像他们这样的人,什么样的女人没有见过呢?那时候他就产生了想要见见让暮洵日思夜念的女人的强烈的念头,究竟是什么样的女人能够让他念念不忘?她住在B地段。那天,他送她回家,死皮赖脸地跟着她,要到她家坐坐。她赶不走他,只好无可奈何地把他带回家了。之前送她回来的时候,他就觉得这个小区很熟悉,她带着他往这个小区的C区走去时,那种熟悉的感觉越来越强,直到上到门号为312的房子前,他完全可以肯定了,那一刻他突然有种想要逃离的感觉。那个时候他在想,如果他没有死皮赖脸地要去她家瞧瞧就好了,这样他就不会知道事实的真相,不会如此灰心,如此沮丧。虽然说他也没有想过非要和暮洵争点什么,但是之前他还是很不甘心,很不服气的。他觉得自己能够给她的比暮洵多。可是走进她家,看着熟悉的格局,熟悉的风格,熟悉的古灵精怪的小玩意,看着她满心喜爱地抱着那个海蓝色的海豚抱枕,一切的一切,就像一把刀子,一刀一刀地凌迟着他的心。疼,疼得他无法呼吸。就像离开水的鱼,没有任何的自救能力。那时候他才明白,不管是谁先遇上她的,暮洵为她做的始终比他多。不管他是否真的比暮洵给她的多。但是他始终追不上暮洵的步伐了。原来,有些事不是按顺序来进行的。无所谓什么先来后到之说。他看着她,看着她说她有多喜欢这套房子,看着她说她有多么眷恋这套房子里的每一件物品。他多想告诉她,这套房子他也有帮忙装修,落地窗的深紫色窗纱就是他选的。可是他转头看向落地窗时,才发现,他喜欢的深紫色窗纱早已不在,落地窗前随风摇曳的是暮洵喜欢的天蓝色的窗纱。那一刻,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各种各样的情绪涌上心头,他强颜欢笑地向她告辞,转身走出她家门的那一秒,眼泪终究没有抑制住,破碎的散掉落在光滑的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声音。不知道有什么就像那破碎的泪珠,再也拼凑不完整。当年,暮洵买下来装修的房子就在B地段,清雅小筑C栋312号。后来的后来,在她终于还是和暮洵结婚之后。他给自己放了个长假,去了很多地方旅行,在每个地方都给她寄明信片,还有一些稀奇的玩意。他记得,她喜欢这些东西。他记得,一直都记得。他们儿子出世的时候,他正在英国的爱城,那里的极光看上去很绚丽,很梦幻,很美丽,可也那样的不真实,让人可望不可即。就像他心里的那个人,那个他永远都碰触不到的人。她的宝贝一定长得很好看,一定在某处与她很相似。好想回去看看她和她刚刚出世的宝宝呢,只是那个爱吃醋的男人一定不会让他见她的吧?而他也好怕,怕自己会控制不好情绪,让那个笨女人看出点什么来。她那么笨,如果知道他喜欢她,肯定会很难过,觉得很抱歉的。到时候她一定会独自一人偷偷地流泪伤心吧。他只想她过得开开心心、快快乐乐的。她给他打电话,告诉他宝宝长得很可爱,口气里是满满的幸福之感,问他什么时候会回去。他看着天边一闪而过的极光,笑得好不真实,口气还是那么的轻佻,怎么,你想我了?她说,你这个家伙,怎么过了这么多年,口气还是这么不正经?怪不得你找不到女朋友!他笑了笑,不用想也知道此时的她肯定是整个人懒洋洋地靠在某处,然后微微皱起鼻子,神情有些嫌弃,一脸的鄙视。是啊,又过了这么多年了。他还是好怀念以前她在身边,还有那些与她无厘头地吵闹着的日子。虽然被气死的时候很多,但是他每次回想起来,都会觉得心里暖暖的。他挂了她的电话,打的赶去机场飞下一个国家。窗外的风景飞逝而过,他看的不真切,就像那些往事一点一点、一幕一幕地在不断放映,却又快速地飞过。那么的虚渺,在指间穿过,握不住,抓不紧。如果当初他能够勇敢地告诉她,他喜欢她,那么现在的结局会不会比较好一点?还是比现在更加悲惨?她问,你到底还要走多久才肯回来?那个时候的她已经不在在他的公司上班了。他垂下头,勾起唇角露出一抹笑意,轻声地问自己,是呀,司徒楠,你还要走多久呢,还要多久,多久?只是他自己也不知道。也许还要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他走了很久很久,才终于发现自己的判断能力还不赖。想当年他就想能让暮洵低微到那种地步的女人一定很独特。事实也证明,那个女人真的很独特。因为,他几乎走遍了全世界,却再也找不到第二个这样的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