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能够让我从那段记忆中醒来,我必将在余生的时间都感谢他。可是,我是真的想要忘记吗?清明时节,那一天的春雨落下枝头,在树梢间落下一滴滴晶莹的雨露。我拿起桌上那张我亲手书写的字贴,快慰的笑出来。昂然踏着前路去,追赶理想旅途上。前行步步怀自信,风吹雨打不退让。那是爸爸生前最喜欢的一支歌曲,他喜欢歌中的豪情万丈。在他去世的当晚,我把歌词随便的写下来,却明白了词中的沉重和责任。在爸爸离开的日子,我不得不延续他的足迹,走这条他早就为我安排好的路。29岁,接过爸爸的手杖时,我甚至只有22岁。当我以不能留学的代价留在爸爸的身边的时候,我并不明白爸爸的病情,我对那年叛逆不知真相的自己印象深刻。他用那在灰黄脸色下仍旧清明的眼注视着我,对我说下最后的嘱托,然后,他的手无力的垂下。那5天,我在病房外恐惧而无助的期盼奇迹的来临。然而,当他真的离开我,我却不再哭,我明白,我已是个男人,是宋家的男人。这条路比想象中的艰难得多,但幸好我还是做到了。时至今日,除非我自动放弃,又或是犯下无法想象的过错,否则无人可以憾动我七年来做过的一切。“喂,你小子,想什么?”
我笑了,健和夸张的大声说:“那个菲菲又在外面等着你了。我想一会儿她可能会擒住你。”
他冲上来,做了一个飞扑向我的动作。我无奈又自恋的说:“没办法,太受欢迎了。”
“她其实不错嘛。挺漂亮的,那身材……”他咂着嘴巴。我打他:“太好了,快出去帮我解决她,烦死了。最讨厌太主动的女孩子。”
“你不主动,她只有主动了。你以为她想这样啊,人家也是被迫的。宽容一点。”
健和还在滔滔不绝的烦我,我们前世一定也是兄弟,不然我怎么会容忍这般胡闹的他,而他居然也能对叔叔和我的明争暗斗置身事外。我和健和偷偷的溜出办公室,能够不被菲菲缠住,其实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健和:“这样吧,你找个女朋友,菲菲绝望了,便不会再烦你了。”
“好主意,那么去哪里找个女朋友?”
“随便找个呗。你的选择多的是。”
“那么,到时候又怎么甩掉随便找的这个呢?”
健和的提议向来都不具备实用性。他又突发奇想:“喂,我觉得你应该出去走走,看看我们大好河山下的现实人生,你就会发现你身边的女人有多美了。你的审美疲劳完全是被美女们惯出来的。要是让你天天看着食人族的肌肉女子,那么说不定你的病就好了。”
“哈哈哈……”我非常同意他的想法,我也奇怪自己究竟会被哪一种女人所吸引。我身边的选择似乎很多,但真正找个看对眼的却又很难。即使喜欢,也没有让我冲动的激情,我的恋爱就像公式一样,约会中举起红酒杯子,只要我说:“我喜欢你。”
接着,一切便如教科书一样发生。即使是应该热恋的时期,我也枯燥得只能睡着,这不能不说是我的悲哀。我希望有一段让我不那么理智的感情,像不能控制的心跳啊,面红耳赤的不知所措等等。但这种想法不能让健和知道,否则他会直接把我羞辱到立刻撞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