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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兔子爱吃窝边草(1 / 1)

孟兴挨打之事的缘由,要从之前说起。

前些日子,孟兴带着一众匠人加班加点,终于成功研究出一台带水泵功能的蒸汽机。

这台蒸汽机将用于皇宫的自来水供水系统。

下一步,还将研制蒸汽锅炉,用于皇宫里的供暖。

期间,许长安虽说提供了一些方案与理念,但也只是起个提点的作用。

毕竟他还是想培养这些工匠学会独立思考,开拓眼界与思维,不断地创新,直至独挡一面。

那段时间,孟兴一直忙着工坊里的事,半个多月没回家。

手头的事终于告一段落,下午时分,买了一些酒菜兴冲冲跑回家里。

回家时,发现院门虚掩着。

孟兴也没在意,以为妻子一时疏忽忘了关。

要说起夫妻二人的关系,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反正平平淡淡的。

孟兴成亲的晚,二十六岁才成亲。

妻子马氏,小名阿蓉,比孟兴小了八岁。不过,十八岁出嫁也算是比较晚的了。

成亲六年,阿蓉的肚子一直没有动静。

于是,便引起了一些街坊的风言风语,说阿蓉是一只不会下蛋的母鸡。

孟兴倒是豁达,而且他的见识也远比一般人广。

故而,劝妻子说没孩子不一定就是女人的问题,或许男人也有问题。

正如种庄稼一样,地里长不出庄稼,不一定是土地不肥,或许是种籽的原因。

本是一句安慰的话,毕竟这种事也很难说清楚到底是谁的问题,甚至有可能两个人都有问题。

但是,阿蓉却当了真,总认为丈夫不行。

慢慢的又开始嫌弃丈夫赚不了大钱,态度变得日益冷淡。

孟兴个性豁达,倒也没有放在心上。

反正,过日子嘛,平平安安就好了。

哪天这一次回家,却让他经历了终生难忘的一幕。

本想着给妻子一个惊喜,毕竟半个多月没回家了。

不说什么小别胜新婚,好歹也要比平日里亲热一些。

于是,没有声张,径自走到厨房里将酒菜放下,然后来到房间门外。

正想推门而进,却听到里面传来了一阵诡异的动静。

“宋郎,你……你今天怎么……”

“嘿嘿,怕了吧?告诉你,本公子今日可是有备而来。”

“你个冤家……诶诶……你怎么又……”

“都说了,本公子今天有备而来。”

“诶诶,别……冤家,不是那里……”

孟兴气得差点当场吐血。

马拉戈壁。

居然如此嚣张。

抢他的田,抢他的渠就罢了。

还特么想开荒?

“砰!”

孟兴一脚踹开房门。

“啊!”

阿蓉看到丈夫杀气腾腾闯进来,顿吓得尖叫一声,下意识缩到床角。

按理说,那叫什么宋郎的该吓得魂不附体才对。

哪知,这家伙只是惊愣片刻,随之竟不慌不忙穿衣服,仿佛就在自己家里一样。

这家伙名叫宋吉,是个典型的纨绔公子。

说起来,他与阿蓉认识的时间也不算长,也就一个多月。

这家伙有个毛病,喜欢勾搭有夫之妇。

而且,还特爱兔子吃窝边草。

宋吉手下有个叫阿财的就住在这附近,其妻郝氏,三十余岁,长得水灵灵跟个小白菜似的。

有一天,宋吉无意中偶遇阿财夫妻二人在街上买东西,不由惊喜不已。

因为他一眼就看出郝氏是一个不甘寂寞的女人。

明明家里条件不怎么样,却打扮的花枝招展,跟个青楼女子一般。

对付这样的女人,宋吉有着丰富的经验。

于是上前热情地与阿财打招呼,搞的阿财颇有些受宠若惊,并主动介绍了一下自己的娘子。

没过几天,宋吉找了个借口,让阿财与几个伙计一起出趟远门,没个十天半月的回不来。

过了几天,宋吉找上门去。

少东家登门,郝氏自然不敢怠慢,忙里忙外的招呼着。

宋吉假惺惺拉了几句家常,并说派阿财出远门是出于信任。

郝氏一听,更是感激不尽。

临走时,宋吉掏出一支玉簪道:“路上经过金玉楼,看着这碧玉簪子不错,正好配你这样的美人儿。”

一听此话,郝氏不由一脸滚烫:“少东家过奖,奴家都快三十岁了,哪里还是什么美人。”

“本公子说你是,来,本公子帮你戴上。”

“啊?这……”

郝氏有些左右为难。

毕竟,她一个良家妇人,哪能随意收一个男人送的礼物,而且还要帮她戴上。

但,这是少东家,她又不好得罪。

重要的是,金玉楼卖的玉簪,价值一定不低。

她实在是经不起这样的诱惑。

就在郝氏扭扭捏捏,欲拒还迎之时,宋吉却笑了笑,上前将玉簪别在郝氏头发上。

然后退开两步,本想吟上两句诗附庸风雅一番。

结果憋半天憋出一句:“簪子美,人更美!”

“多谢少东家。”

郝氏一脸羞涩,侧腰福了一礼。

“好了,没什么事本公子先回去了。”

宋吉是个花中老手了,知道有些事不能操之过急。

而且,徐徐图之的过程,又何尝不是一种享受。

两天后,宋吉再次登门。

对于阿财那边的动向,他心里是很清楚的,至少还得七八天才能回来。

所以,他不急。

这次来,他自带了一个食盒,里面有酒有肉。

郝氏迎出来时,宋吉发现她头上戴着那支玉簪,便知好事已有七八分。

二人心照不宣,一起喝了几杯。

临走时,宋吉留下了十两银子,喜得郝氏欢天喜地。

毕竟,阿财在宋家当下人,一个月工钱也才几百文,十两银子相当于一年的收入了。

第三次来……

宋吉几乎没费什么神,一切水到渠成。

之后,宋吉一度沉浸于郝氏的温柔乡。

阿财刚回来,结果第二天又被宋吉借故派遣,这一次走的更远,至少一个月以上。

这下子,宋吉更是三天两头往郝氏那里跑,有时还在郝氏那里过夜。

再说回阿蓉。

她与郝氏住一个巷子里,平日里也常有往来。

那天,阿蓉去找郝氏聊天。

结果无巧不巧,正碰上宋吉也在。

幸得二人当时没做别的,只是在闲聊。

郝氏暗呼侥幸,赶紧起身介绍:“阿蓉,这是宋公子,阿财的少东家。

阿财不出远门了么?少东家特意过来看看我这边有没有什么需要……”

尽管她百般掩饰,但阿蓉可不傻,一眼就看出二人之间有猫腻。

何况,之前郝氏就在她面前炫耀过那支碧玉簪,说至少值三十两银子。

如今看来,恐怕就是这个少东家送的。

阿蓉明知宋吉与郝氏之间有问题,再说,有陌生男子在,她理应告辞回去。

偏偏,鬼使神差坐了下来陪着聊天。

如此一来,也正合了宋吉的心意。

在他眼中,阿蓉比郝氏更有味道。

聊了一会,阿蓉起身告辞。

临走前,也不知是出于礼节还是什么原因,冲着宋吉嫣然一笑。

她一走,宋吉的眼光久久没收回来。

郝氏心里酸酸的,心知这家伙一定又动起歪心思。

只不过,她也有自知之明,清楚自己与宋吉之间不过就是各取所需,不可能长长久久。

既如此,还不如讨下这男人的欢心,也能趁机捞点好处。

于是笑了笑道:“宋郎是不是看上这小娘子了?”

“还是美人儿懂本公子。”

郝氏靠了上来,耳语道:“那宋郎想不想让奴家帮你?”

宋吉心知肚明,当即许诺道:“事成之后,本公子一定重重有赏。”

郝氏喜不自胜:“多谢宋郎。”

她与阿蓉相交了几年,自然很清楚阿蓉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果然,没费多大精神,宋吉便得手了。

一开始在郝氏那里。

后来孟兴忙着工坊的事,宋吉又时常跑到家里找阿蓉。

没料,二人得意望形之时却被抓了个现行。

阿蓉理亏,自然有些惊怕。

但宋吉却非第一次遇上这样的事,有着丰富的经验。

一来,他仗着家世,二来,这小子练过武,一般人真不是他的对手。

所以他相信孟兴一个小小工匠奈何不了他。

大不了花点银子摆平便是。

……

“王八蛋,我非宰了你不可!”

眼见对方居然还慢条斯理穿着衣服,孟兴更是愤怒,抓起一把凳子冲了上去。

阿蓉吓得尖叫一声:“不要!相公快住手,别闹出人命!”

“你个贱人!”

孟兴怒骂了一句。

“砰!”

哪知,他的板凳还没有砸过去,却反被宋吉一脚蹬得退了几步,又跌倒在地。

宋吉翻身下床,一边穿鞋子一边道:“劝你别冲动,睡了你娘子,本公子赔你一些银子便是。”

在他想来,天底下没有什么事是银子不能解决的。

如果不行,那就是银子不够。

一句“睡了你娘子”,更是如同在孟兴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

一时间,如同受伤的野兽一般跳了起来,瞪着血红的双眼再一次冲向宋吉。

哪知一通扭打,不仅没有伤到宋吉,反倒被宋吉打得吐血,直至倒地不起。

“不自量力,给脸不要脸。”

宋吉吐了泡口水,随之摸出五十两银票放到桌上,冲着阿蓉道:“拿去给你男人抓点药,剩下的就当本公子的补偿。”

说完,扬长而去。

而这时候,孟兴气急攻心,加之伤的不轻,已经晕了过去。

阿蓉怕闹出人命,只能硬着头皮草草拾掇了一番,然后去找了个郎中过来。

路上正好遇上了方洪。

阿蓉不敢讲实话,推说孟兴患了急病。

方洪平日里与孟兴关系不错,一听孟兴患病,便坚持要去探望。

去了之后方才发现,哪是什么急病?

分明是被人给打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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