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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阅兵(1 / 1)

战鼓声响起之后,远处出现了一只军队,列阵整齐的方阵,迈步而来。  伴随着一二一的号子声,光复军上下整齐抬腿,然后落地。  皮靴砸在地面上,发出一声声整齐的巨响!  轰!轰轰!  然后响起的,是一阵阵整齐的呼喝声。  “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再造大明,华夏复兴!”

“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再造大明,华夏复兴!”

“……”  整齐的呼喝声盖过了战鼓声,以及脚步声。  随着距离高台越来越近,光复军开始改齐步走为正步。  所有人都按着号子,整齐抬腿落地,皮靴重重的砸在地面上,声音洪亮。  踢腿若闪电,落腿如炮弹!  所有人抬腿,落腿动作一致,整齐划一,甚至就连腿抬了多高,每一次迈步多远,距离时间,全部都一模一样。  唰的一声,受阅部队手中的火枪由靠在肩上,变成了斜指前方。  啪的一声,所有人动作一致,火枪枪口的刺刀四十五度斜指天空。  锋利的刺刀,距离前排之人的脖子仅仅只有数寸!  险!  无比的险!  但这一瞬间,千人规模的受阅队伍,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般!  不管是横看,竖看,斜着看,全部都是一条线!  受阅部队身上的甲衣反射着耀目的阳光,更是凸显的这些士卒像是天兵天将下凡一般。  这一幕,让高台附近所有人都陷入了呆滞之中,他们何曾见识过如此的一幕?!  太整齐了,实在是太整齐了!  所有人脑海中都只剩下了这样的一句话!  除去朱宏煜之外,所有人都在倒吸冷气,不敢置信的望着眼前的一幕。  “何其壮哉!”

“我光复军将士何其壮哉!”

刘同文身体颤巍巍的,但一双眼睛却是一眨不眨的盯着受阅部队的方向。  当年的大明若能有如此一只精兵,如何能被鞑虏取了这天下?!  虽然队列走得好,不代表战斗力一定强。  但是却代表着这只军队的令行禁止!  不一定所有的强兵都是令行禁止,但能做到令行禁止的,一定会是强兵!  受阅部队在行至高台之下后,再次喊了一遍口号。  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声音响彻高台上下!  在这些步兵后面受阅的,是光复军的炮兵部队。  士兵们拖拽着大大小小的火炮进场,一门门火炮炮身黝黑,反射着金属的光泽,也是十分的震慑人心。  火炮有大有小,其中有光复军自己铸造的火炮,也有缴获自西班牙人的火炮。  最大的一门是一门三十六磅的前装滑膛炮!  铜制,炮身粗黑,缴获自圣琼斯的炮台!  光复军的兵器工坊已经攻克了,用铁膜铸造二十四磅炮的技术,但对于三十六磅炮,却还在摸索中。  在炮兵后面,是一队光复军的掷弹兵!  掷弹兵全部由身体强壮,臂力惊人的士兵组成。  他们穿胸甲每人携带一定的手榴弹,每到战时,往往在阵前第一线临敌。  冒着敌人的枪炮,向着敌人的阵列投放手榴弹,非作战意志坚定,勇气非凡的老兵不可担任。  掷弹兵们昂首挺胸,从高台下走过!  身上那股子精兵独有的骄矜之气却是十分明显,只有看向高台上的那道身影时,他们的眼中的骄傲才会消失,变成纯粹的崇敬。  ……  随着阅兵式结束,光复军军政府的开府大典也算是划上了句号。  但紧接着,却是朱宏煜的婚礼!  朱宏煜换掉了军装,穿上了一身崭新的新郎官的礼服。  大红色的礼服冲淡了一些朱宏煜身上的杀伐气!  原来朱宏煜还想着穿着军装办婚礼的,但后来想了想,便觉得不妥。  婚礼免不得要拜天地和高堂,他穿一身军装给人下跪,哪怕这人是长辈,也是不合适的。  婚礼拜高堂时,朱宏煜带着李灵秀和卡雅,向着高坐的李家婶子行礼。  朱宏煜的父亲两年前死在了海上,他的其他长辈都在南逃的过程中惨死,要拜高堂,也只能是拜新娘的长辈。  再说了,在朱宏煜的记忆中,李家婶子从小对自己就很照顾,和自己的母亲也不差多少。  让她来做高堂,正好合适!  拜完李家婶子,朱宏煜又以小辈的身份,向桑切斯奉了茶。  这场婚礼里,主角是朱宏煜和李灵秀,李灵秀才是朱宏煜的正室。  之所以如此,除去朱宏煜和李灵秀之间的感情之外,更多的是为了政治考量。  朱宏煜将来是要效仿朱元璋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再造大明的。  他的妻子,必须是纯正的汉人!  他可以娶异族女子为妾,但却绝不可为正室。  否则的话,因为嫡庶之分,以后皇位继承就是一个大麻烦!  但为了照顾鳄鱼部落等山民的情绪,朱宏煜也没真的将卡雅当妾室对待。  娶她,用的是平妻之礼!  并且还当众以小辈的身份,向桑切斯奉了茶,虽然朱宏煜没有拜桑切斯,但态度却是到位了的。  婚礼的礼仪结束,然后便是宴席。  军政府在整个林加延都摆了流水席,只要是军政府治下,不管是华人还是山民,只要说上几句吉利话,便都能吃到席面。  就连光复军也被下令犒赏,大量的酒肉粮食,以及金银被运进了军营。  除去值班和警戒的人手之外,其他人都放开了吃喝。  甚至还有戏班子在军营中唱戏给将士们听!  军政府的衙署内,朱宏煜在将两个新娘子送进洞房之后,端着酒杯在宾客之间游走,不停的向人敬酒,与人共饮。  只是,酒喝了不少,朱宏煜脸上却不见醉意!  并非他千杯不醉,而是因为他喝的压根不是酒,而是白水。  白水倒在白色的瓷杯里,看着和酒也没甚分别,再说了,又有谁会在这种事情上和朱宏煜较真呢?  李广远已是喝的有些醉了,拉着朱宏煜的手,醉态显露,絮絮叨叨的说道。  “小时候,我就看煜哥和灵秀能走到一起!”

“那时候,我们都还年幼,不时就要起争执,灵秀这个丫头不帮我这个亲哥,反倒是帮煜哥……”  李广远打了一个酒嗝,不停的说着小时候的事情。  朱宏煜也只是笑着,李广远接着说道。  “现在煜哥和灵秀成亲了,我高兴,我很高兴!”

“我要帮着煜哥打下一片大大的江山,以后让我那外甥做皇帝!”

“哈哈哈哈……”  朱宏煜脸上依旧挂着笑容,开口说道。  “广远醉了,扶他下去休息吧!”

“提前把醒酒汤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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