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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巨汉少年(1 / 1)

节度府后宅,一座偏僻独院。  朱秀在府中闲逛时路过这里,见院门铺首用一条小臂粗细的铁链锁住,院内静悄悄,以为不过是一处无人居住的废院。  没想到今日史匡威就将他带到这里。  “你儿子....住这儿?”

站在院落前,朱秀满脸惊讶。  老史苦涩地点点头。  仔细看看,院门今日没上锁,门扉虚掩着,里面隐约有说话声,像是史灵雁。  朱秀转头四望,瞧出这座独院的不同之处。  两扇院门是用两块厚木板钉拢,门板上满是铁钉。  院墙比府里别处墙壁高出一大截,墙体全是用砖土、石块混合垒砌,几乎有普通院墙两倍厚。  整座独院看起来更像是一座囚笼。  “走吧~”  史匡威叹口气,推开沉重门扉。  冬风刮过,在天井里回旋,发出呜咽声。  积雪被凛冽寒风吹拂扬起,大片雪花如同白棉絮般沾落全身。  天井空荡宽敞,两边厢房已被拆除,只留下正面一间堂屋。  天井里有一棵两人合抱的高大梧桐树,光秃秃的树杈结满冰棱。  树下,穿厚厚冬袄、戴浑脱毡帽的史灵雁俏生生站在那,脸蛋透出几分焦急。  旁边有一座小山般的人影,正低着大脑袋,眼睛不眨地盯着泥雪地。  “老史,你之前不是吹嘘说,你儿子高大威猛,我看个头还没我高嘛,胖墩墩,怪可爱的,不过小孩子长身体可不能光横向发展....”  朱秀跟在老史身后,随口打趣。  史匡威撇撇嘴没说话。  等走近一看,朱秀笑脸顿时僵住,嘴巴渐渐张圆。  那是一个在寒冬腊月,大雪纷飞的天气里,只穿一件单薄无袖粗麻短褂的汉子,一头乱糟糟的狮鬃长发披散肩头。  他的胳膊肌肉虬结,上臂维度几乎有朱秀腰粗,宽厚的脊背犹如一堵墙。  朱秀视线下移,看向他的腿,使劲吞吞口水。  原来他是蹲着....  朱秀震惊了,一个蹲在地上的人,个头几乎与他平齐,身体宽度比他两个人加一块还宽?  “爹!大哥他蹲在这儿一上午了,怎么劝都不肯回屋!”

史灵雁气鼓鼓地告状,脸蛋冻得通红。  史向文浑身落满雪花,乱蓬蓬的长发拧结成冰条,整个人像大号雪人,脚边的积雪都堆到脚脖子处。  史匡威苦笑,刚要伸手去拍掉儿子身上的落雪,史向文忽地咕哝一句:“不能动!”

“大哥不让我们碰他。”

史灵雁嘟嘴抱怨。  史匡威犹豫了下,终究还是缩回手,朝朱秀苦笑摇头。  朱秀仔细打量,发现史向文的相貌和老史非常像,年纪轻轻就长了一圈茂盛的络腮胡,豹头环眼,光看面相比老史还凶猛威严,只是黑脸上的褶子没有老史多。  这下朱秀确信,史向文的确是老史的儿子。  “这便是我儿向文。”

史匡威叹声:“我父临终前说,这天下终有偃兵修文的一日,他老人家是看不到了,希望孙辈可以活在一个安稳世道里,故而替未出世的孙儿取名向文。”

“生他时,我正奉明宗皇帝令,进兵秦州,与孟知祥激战。当时渭州还在彰义军掌控下,孩儿他娘留守陇西,不曾想吐蕃人趁机出兵进犯,围困陇西,三日后城破,踏山都拼死保护他们娘俩逃出城....  我夫人被箭射穿肺腑,临死前,令亲卫剖腹将孩子取出....文儿出生时不足月,踏山都的弟兄带着他一路逃亡,靠喝羊奶羊血才侥幸活下来,一路颠簸伤及颅脑,如今十七岁,心智却不如孩童....”  老史擦拭眼角,咧嘴笑道:“好在,文儿虽然憨傻了些,身子骨却长得极为结实,他才是我彰义军中,名副其实的第一猛将!”

史匡威怜爱地轻抚史向文的大脑袋,将他乱蓬蓬的头发里,夹杂的碎石子、泥雪拍落。  史向文拨开他的手,头也不抬地咕哝:“别动!快出来了!”

史灵雁噘嘴不满道:“大哥才不是傻子呢!”

老史笑呵呵地道:“对,文儿不傻,只是还没长大。”

朱秀叹口气,难怪老史对他的妻儿绝口不提,原来还有这样一段辛酸过往。  “现在你知道,为何文儿一直挂着牙内副都指挥使的头衔,却不能统兵管事!”

朱秀默默点头。  偷瞟一眼史灵雁,朱秀低声道:“雁儿姑娘....”  史匡威轻声道:“雁儿非我亲生。她父亲,就是那个为我夫人剖腹接生文儿的踏山都弟兄!后来,路上死在吐蕃人手里。  他是我史家部曲,世代为史家效力,从爷爷辈起就改姓史。雁儿出生后不久,她娘就一病不起,此后我将雁儿养在身边,在我眼里,她就是我亲闺女....”  朱秀叹口气,老史一家的过往还真是坎坷。  瞧史灵雁的模样,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身世,老史也没有告诉她的打算。  这样也好,斯人已逝,生者如斯,活在当下才是最重要的。  朱秀蹲在史向文身前,低头看看泥雪地,发现什么都没有。  “你在看什么?”

朱秀问道,连问三遍,史向文才看他一眼,小心翼翼伸出一根手指,指向脚尖前,一处微微凸起的小土堆,小土堆周边的积雪被他拨开,露出一处指甲盖大小的土洞。  原来是个蚂蚁窝,朱秀哑然失笑。  “你在等蚂蚁爬出来?”

史向文庞大的身躯颤动了下,身上雪花簌簌抖落,硕大的脑袋抬起,眼睛冒光地看向朱秀,重重点点脑袋:“对!”

“你也喜欢看蚂蚁?”

史向文压低声咕哝,好像怕他的粗大嗓门惊吓到小蚂蚁。  朱秀望着那双使劲瞪大,纯净澄澈的眼眸,从里面看见了自己的倒影。  “我喜欢看蚂蚁,看它们忙碌的寻找食物,不辞辛劳的搬动比自己身体还大还重的食物,看它们成群结队的探索世界,分工明确的构筑自己的巢穴....”  朱秀笑呵呵地说道。  史向文孩童般懵懂清亮的眼睛眨了眨,渐渐露出笑脸,明明是一张粗犷面庞,却透出浓浓的孩童稚气。  “爹!大哥他笑了!?”

史灵雁惊讶无比,“除了爹和我,大哥还是第一次对别人笑!”

史匡威咧嘴笑的像个傻子,眼眶里热泪滚滚。  朱秀道:“可是冬天是看不到蚂蚁的。”

史向文眨巴眼:“为什么?”

朱秀指着小土堆,解释道:“这是蚂蚁巢穴的入口,别看只有一丁点大,里面可是别有洞天,有好多通道和洞穴,成千上万只蚂蚁住在里面。  蚁群在巢穴里囤积了大量食物,到了冬天,外面天气寒冷,它们就不再外出觅食,躲在洞穴里活动。  蚂蚁还会邀请小伙伴到家里做客,一起过冬,像什么蚧壳虫、蚜虫,这些小虫子会分泌蜜露,就像糖浆一样,甜甜的,蚂蚁喜欢吃....”  史向文澄澈的眼眸一眨不眨,听得极其入迷,朱秀的话似乎为他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带领他深入走进蚂蚁巢穴。  “你好厉害!知道小蚂蚁在洞里做什么!”

史向文满眼崇拜。  史灵雁也听得出神,几次想插话提问题,都没找到机会,急的直跺脚。  老史摩挲大胡子,黑脸慈爱的笑了。  果然,带朱秀来见文儿的决定是正确的。  只有两个满脑子稀奇古怪东西的家伙碰一块,才能彼此合拍。  “所以说,你等在这里,是看不到蚂蚁出洞的。它们躲在洞穴里能保暖活命,爬出来就冻死了。”

史向文有些紧张,粗手指笨拙地拨弄泥土,重新将蚂蚁洞盖住。  “对,就是这样,泥土和雪能帮助地下洞穴保暖,你真聪明!”

朱秀笑呵呵地竖起大拇指。  史向文憨憨地咧嘴直笑。  “可是我什么时候才能看见它们?”

“春天,春天天气暖和了,洞穴里的食物也吃完了,它们就要爬出洞觅食,开始一年的忙碌。不过有可能蚂蚁会搬家,也有可能会有一窝新蚂蚁在附近筑巢。”

“哦,那我等春天再来看它们。小蚂蚁啊小蚂蚁,希望你们不要走,你们走了我就没朋友了....”  史向文双手合十抵住脑门作揖,嘴里念念有词。  朱秀笑道:“蚂蚁走了,我可以做你的朋友。”

史向文愣了愣,迷惑道:“你愿意和我做朋友?你不怕我?”

“你是好人,我为何要怕你?”

史向文使劲搓搓大手掌,嗫嚅道:“我力气太大,会伤人。”

朱秀看了眼史匡威,好奇道:“有多大?”

“就像这样....”  说着,史向文两手伸到朱秀腋下,没等他反应过来,双脚陡然悬空,整个人被以举高高的姿态原地拔起!  史向文站起身,满身雪块哗啦啦掉落,老史拉着史灵雁躲开。  “哇~~啊~~放我下来!快!~”  朱秀吓得哇哇乱叫,用力捶打史向文铸铁般的手臂。  一个五六十公斤重的人,被举高高到目测最低两米的高度,朱秀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  “哦....”  史向文乖乖应了声,手一松,朱秀扑通一声坠地,跌了一跤,一屁股坐在泥雪堆里。  “嘻嘻~你没事吧?”

史灵雁将他搀扶起,笑的前俯后仰。  朱秀揉揉摔得生疼的屁股,仰头,咽咽唾沫,脸色有几分苍白。  他头顶的光线被一尊黑影遮挡,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巨汉少年,冲他露出憨厚朴实的笑容。  这家伙,最少得有两米高....  现在朱秀明白了,为什么这座独院的院墙要加高。  站在史向文面前,他有种见到了NBA超级大中锋的感觉。  史向文忐忑不安地看着他,小声道:“你还愿意和我做朋友吗?”

朱秀深吸口气,重重点点发酸的脖颈:“愿意!但事先声明,以后没有我的同意,你不准随便碰我....”  史向文眼睛亮起光芒,没等朱秀话说完,胳膊一伸将他整个人夹住,大踏步往堂屋里走去,憨憨地大笑道:  “带你去看我养的蛾子,你们都是我朋友。”

“啊啊~~混蛋放开我!老史救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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