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的。”
他眼睛里满是欣赏,甚至……还带着一点对谢裳的崇拜。赵清格想,这个曾经的男朋友是有多可怕?人品很渣?始乱终弃?脚踏两条船?一般来说形容男人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基本都是对他人品的不认可了。“你能说一下,到底是怎么个垃圾法吗?”
甄司诚说:“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嗨,你可能以为我是在打比方,其实我说的就是当时的实际情况。谢裳她从垃圾堆里捡了一个男人当男朋友,甚至打算结婚!”
赵清格脸上肌肉都控制不住乱跳起来。难道自己过去是这么狂放的人——年轻女孩子满眼哀求请自己继续说下去,甄司诚虽然是个佛系中年人,也忍不住觉得对方很可爱。就像是自己当年第一次对谢裳动心的时候,是对方自信满满站在尸体面前,大声说:“他可不是自杀,我不允许你们这么草率!”
当时她还穿着戏服,红衣白裙,一身烈火般的衣裳,显得她美艳如夏日红莲。而自己追求她的时候,她拒绝的非常利索。这也让他生出好感来。身边多的是只要他做出暗示就会生扑上来的女人,多的是那怕不喜欢对方,但是在男人表白后也会使手腕吊着男人的女人,这么干脆利索的作风,确实让甄司诚耳目一新。“这件事情,知道的人估计只有我了。”
说到故人,甄司诚很唏嘘。“当时是我和她一起发现那个垃圾堆到男人的。”
“那个垃圾堆里的男的……很帅吗?”
赵清格也俗气了。她想,除非对方稀世俊美,否则谁会从垃圾堆里找个人当男盆友啊?“恩……”甄司诚犹豫是有原因的。毕竟当年他保持着对谢裳的好感长达几年时间,也就是说,那位幸运的垃圾堆宠儿算得上他的情敌。否定情敌就太没风度了。“还可以吧。”
赵清格忍不住想,甄司诚会犹犹豫豫的,大概是真的不算很好看吧。“其实人和人的审美观是很不一样的。有可能在我眼里,他长的没什么优点,但是在谢裳看来,非常英俊。也是有可能的。”
甄司诚解释说,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王八绿豆看对眼了。爱情让人变成瞎子吧。他还记得当天约谢裳吃饭,谢裳和他一起从自己的豪车走下来,在那个著名的法国餐厅门边,就有一个流浪汉抱着垃圾桶睡着,大概是为了吃从餐厅扔出来的餐余才留在哪里。当时甄司诚还感叹: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进去吃饭的时候,谢裳好像并没有注意到那个流浪汉,直到从餐厅里出来,才突然看到了他。那时她目光充满了迷茫,然后大吃一惊,直接奔了过去。绝色红颜和一个流浪汉,他此刻鼻端还萦绕着那股子酸臭味道,是流浪汉的体味。难为谢裳居然流着泪抱住了他。果然是个充满艺术家冒险气息的奇女子。可惜,这个曾经是他心尖上的女人已经十四年没见了。他不由想起金庸先生的《倚天屠龙记》,张三丰瞧着郭襄的遗书,眼前仿佛又看到了那个明慧潇洒的少女,只是,那已经是一百年前的事情了。赵清格不由好奇起来:“她和那位……垃圾桶先生……就这么相爱了吗?你后来还见过他吗?”
甄司诚又说:“当然见过了。其实那位的名气挺大的。谢裳把他带出来,给他治病,更换外形,当然,做了种种变化后,他依然不算是很英俊,不过也比较能看了。在那之后,他当了一名编剧。写了……”甄司年想了会儿,说:“写了清末奇侠传,民国追梦,春闺秘史,因为详实细致的生活细节考据,这几个电视剧的口碑都非常好。谢裳死后,他就封笔了。”
赵清格已经是目瞪口呆了。她回到家,程子轩居然回来了。他脸上全是疲倦,赵清格想,十四年前,这个男人显的年轻稚嫩,但是他如此俊美可爱,为什么会不选择他,而去选择一个……垃圾堆里的男人呢?这个事情谢裳做了隐瞒,圈子里圈子外,没人知道她居然和一个流浪汉热恋。为什么保密呢?赵清格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浪漫的人,她难以想象和一个胡子拉碴的脏兮兮的男人一见钟情。她只能一次心就闻到味儿。但是她也知道,当时谢裳对外的形象代表着神秘,性感,带着些许雌雄莫辨的味道。如果这个人实实在在的恋爱,但是对方和谢裳身份相等,容貌匹配,并不会影响到她的对外形象。可如果她和一个吃餐余的男人恋爱,大众在看到她美艳绝伦的脸蛋时,恐怕也会和自己一样,产生异样的联想,回忆起垃圾来不及处理的味道。所以,她打算暂时对程子轩保密。出于不想降低自己档次的私心。却没想到,程子轩微笑着对她说:“帮我从西装口袋里拿个东西好吗?”
她不明所以:“嘿嘿,你还记得你是我保养的小助理吗?”
说着,还是从口袋里掏了一个东西出来。打开一看,是一枚光芒璀璨的钻石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