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暗花明(1)(1 / 1)

二月十五,赶大集。  天才蒙蒙亮,县城门还没开,城外排着长队,队伍中人大多都推着板车担着货担,是进城做买卖的小商贩。  城门两旁的空地上,支着三两早点摊,热气腾腾的蒸雾袅袅攀升。  进城的人都是从附近十里八乡赶过来的,走了半宿,正是肚子饿的时候,而且一道城门之隔,城里的价格可要比外面摊子上的吃食贵个一两文。  所以城门口排队等候入城的人,大多都会选择在城外早食摊子上买些吃的应付两口。  虞意也是如此,她一到县城门口,就熟稔地到一个早食摊前,花十文钱买了十个大肉包子。  她自己吃两个,给跟在她身后的丹顶鹤吃八个。  这只丹顶鹤长得修长挺拔,足有人高,白羽如初雪,黑羽如墨砚,头顶上的一抹红更是鲜艳若朱砂,一看就不是凡鸟。  站在它身旁的姑娘亦是白裙飘飘,雪肤乌发,一双灵动的眼眸乌黑透亮,神光湛湛。一人一鹤站在一起,当真就如古画儿里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姬一样。  ——如果忽略掉她手里抓着的大肉包子的话。  在寻常百姓眼里,仙鹤属于仙家坐骑,向来都只在仙山福地出没,偶尔听到鹤鸣,也只能遥遥仰望一眼仙鹤凌空飞过的英姿,很少会有仙鹤降落在这么一座平凡的小县城里。  然而,这只仙鹤却是个例外。  众人已经不记得这只仙鹤和养它的小仙姑是何时出现在柔南县的,反正得有好几年了。  大家起初还对他们好奇,现在已经见惯不怪了,盖因为每逢初一十五的大集,大家都能在城门口看到他们。  小仙姑每逢大集就会带着仙鹤来县城里摆摊,售卖一些辟邪镇宅的符箓,帮附近百姓解决一些普通人解决不了的妖魅祸患。  她收价不高,要是银钱不够,也可用瓜果粮肉兑换,皆是明码标价,从不白拿别人的东西,全然不像别的修士那般目下无尘,高不可攀。  柔南县的人都对这位小仙姑颇有好感,每逢她来,集市都要热闹几分,有专程想来瞧她一瞧的,也有有事想请她帮忙的。  虞意在城门打开之后入城,一同入城的人都热情地跟她打招呼,一口一个“小仙姑”地叫着,询问她今天会在城中哪个地点支摊。  “我先带着鹤师兄四处逛逛,走到哪里便算哪里,这得听鹤师兄的。”

虞意笑着应道,乌黑的眼瞳盈满朝阳的暖光,甜得像是融化的焦糖。  她容貌本就生得好,粉面桃腮,唇红齿白,修仙之人在寻常百姓眼中总带着几分疏离凡尘的气质,让人不敢亲近。可只要她一笑,这几分疏离便尽皆融化在她的笑里,让人瞧着就心生欢喜。  丹顶鹤在她旁边煞有介事地点点脑袋,当真有那么点“师兄”的威严。  众人都知道她这个规矩,没有继续追问,入城之后,大家各自分散赶往城中不同街道忙活生计去也。  虞意则和鹤师兄在城中闲逛,采买添置一些家用。  柔南县只是一座小县城,规模不大,她在这个县城里逛了五年,哪里有什么商铺都心里门清,很快就将该买的东西买完,塞进储物袋里。  这样的生活悠闲是很悠闲,但属实有点乏味了些。  虞意仰头望了望头顶辽阔的天空,百无聊赖地叹一口气。没有手机没有网络,连集市都再逛不出新花样的日子,实在太难熬了!  要是早知道评论一句就会穿越,她看文的时候就该把自己的双手绑起来。  虞意每每想起来都忍不住打自己的手,叫你手贱叫你手贱,看文就看文,为什么非要留一句“女主也太惨了吧,我还和女主同名,该不会穿越吧?”

结果一语成谶,发完这条评论,她就被一阵电流击过,真的穿进这么一本恨海情天的狗血虐文里,成了里面被虐身虐心的小白花女主。  要知道,整本书加上番外,一共都才八十万字,她就被男主和各路男配女配狂虐了七十万字!剩下十万字里女主与过去和解,真爱无悔,和男主HE了。  HE了……  男主裴惊潮,书名《惊潮》,从这个书名她就该猜到作者根本就不爱她!  虞意至今都还记得原著结局时,上面白纸黑字,明明白白地写着:她笑着回首,可眼中再也没有了初见时令他惊艳的清亮神光。  这狗男人,就属他把女主伤得最深,到最后竟还嫌弃她眼里没有光了。  虞意穿入书中时,正好是小白花女主初遇重伤昏迷的男主,用树藤编成一个小木筏垫在他身下,累死累活地把他往家里拉。  眼看都已经拉到家门口了!  虞意一想到救下男主后,即将到来的七十万字虐身虐心剧情,当即就狠狠打了一个寒颤。  即便裴惊潮作为原著作者最爱的好大儿,生得是玉树临风,剑眉星目,就算狼狈得浑身染血,昏迷不醒,也还颇有几分姿色,虞意都对他生不出半分好感。  她左右一思量,从院子里找来把柴刀,在他脖子上来回比划半天,终究没敢下得去手,最后拉起小木筏掉头,将他拖进旁边的树林子里,挖坑埋了。  埋完后还在夯实的坟堆上面用力跺了两脚。  虞意冲回原主家里,收拾细软,当天就一把火烧了小木屋,选择搬家。  女主入道修行前,一直和爷爷相依为命,爷爷是猎户,去世之前教过她一点防身的拳脚功夫。虞意穿入这具身躯里,也继承了原主的技能点,小心机灵一些,倒也不怕途中会遇上匪徒。  她一心想着离开男主所在的宗门辖地,不想和男主有半分交集,紧赶慢赶走了一个多月,来到柔南县地界,因缘际会闯进一个散修的修炼洞府。  那散修寿元将尽,正遗憾此生没能收到一个徒弟,门下无人继承他的衣钵,就连身边养的仙鹤都无人照料了。  见到晕头转向闯进来的虞意,简直大喜过望,当场就威逼利诱着让她拜师。  虞意一朝穿入一个仙侠世界里,心中也十分向往上天入地的道法仙术,她在原著里面没看见过这名散修的名号,心想他应该是和原著剧情无关的路人甲,便爽快地答应下来。  散修收下她后,便为她灌灵洗髓,将毕生修为打入她体内,为她奠定灵基,之后又将积攒于洞府中的功法典籍、符箓法宝以及一直陪伴他的一只仙鹤都托付给了虞意。  虞意还没来得及了解她这个新师父,散修了却遗憾的第二日,就寿元耗尽,坐化而逝。  这之后,她便在洞府中安定下来,一边养仙鹤,一边研究散修遗留下来的功法修炼。  这一隐居,就是五年。  未免一不小心卷入到原著剧情中,五年间虞意很少外出,一月只出门两趟,靠自学来的剑术和道法赚一点自己和仙鹤的吃穿用度,顺便也打听一下外界的消息,尤其是裴惊潮的动向。  她当然不觉得自己当初将裴惊潮活埋,就能杀了他,他可是男主,命大得很。  裴惊潮也确实没死,他是十二大仙门之一的离山剑派掌教座下首席弟子,不止是在修士当中赫赫有名,就连凡尘里普通民众都对他的大名如雷贯耳。  虞意在柔南县这样一个小县城里,都时常能听到关于他的消息。  就算没有女主跟在他身边,也丝毫没影响到裴惊潮走剧情,他依然按照原著中所写的那般,先是在宗门大比里大出风头,之后又在秘境里获得绝世神兵。  在九州法会上,更是力压群雄,摘得魁首,成为了仙门当中年青一代修士的领头者。  裴惊潮的声望越来越高,当然,也如原著中一样,倾慕他的女修是一茬接一茬。  在原著剧情里,女主是唯一那个会被裴惊潮另眼相待的女子,她就像是个活生生的靶子,明里暗里被他的那些爱慕者们折腾得不轻。  女配们爱慕裴惊潮,嫉恨女主,男配们追逐裴惊潮,觉得天赋普通的小白花女主配不上他们大哥。  就连女主自己,也在不断被针对被贬低的处境下开始自我怀疑,变得自卑怯懦,卑微到了尘埃里。  现下,虞意跑了,裴惊潮身边的女主位置空悬,女配们为了成为他的身边人,使出浑身解数。虞意每回出来,都能听到他与不同的红颜知己的传闻。  只不过,都是一些暧昧不清的传闻,没有一个是确切定下来的。  这也导致虞意只能继续窝在这个小地方,都不敢走远了,生怕女主光环还挂在她脑门上,一走出去就碰上什么剧情人物,从而开启“被嫌弃的小白花女主的一生”。  “嘎嘎。”

鹤师兄的叫声唤回了虞意的思绪,她顺着丹顶鹤伸长脖子示意的方向看过去,看到熟悉的小酒楼。  鹤师兄很喜欢吃这酒楼里的蒸鱼,虞意便顺了它的意,领着它往酒楼里走。  他们俩是这酒楼的熟客,都不用虞意开口点菜,小二就已熟练地朝后厨吆喝道:“鹤师兄来了,五盘蒸鱼,半生少盐。”

丹顶鹤欢喜地嘎嘎两声,虞意噗嗤笑出来,“有劳小哥。”

一人一鹤在食客们的打量下,坐到临窗的位置上,聚集在他们身上的视线很快转开。  虞意端起茶慢慢地饮,听到另一桌上的几个行脚商打扮的人交谈道:“以你那灵马的脚程,从这里还有几日才能到离山脚下?”

“也就两三日,最晚不超过三日,您尽管放心就是,我这两匹马可不是一般的马匹,保管能在道君大婚之前,将你们送至离山。”

听到“离山”两个字眼,虞意的耳朵竖起来。  她从窗边看出去,果然见酒楼后边儿的空地上栓着两匹黑马,那两匹黑马高大壮实,筋骨健硕,浑身灵气流转,一看就是用灵草灵丹喂养出来,与寻常马的品相截然不同。  同黑马一同停驻在空地上的,还有两大车货物,装在密封的红漆大木箱中。  “最好是越快越好,我们这些做小生意的就是想趁着人多热闹,多做几笔买卖,要是再晚一些,可就赶不上好时候了。”

“那是那是,我省得。”

说话之人是灵马的主人,就靠灵马给人拉货吃饭,他张开一只大掌,说道,“距裴道君和毓秀仙子大婚还有五日,等我们到离山城的时候,来凑热闹的人估计也差不多到了,您老的这两车子货不愁卖不出去。”

“要我说,这么大一场盛事,四海九州的修士都齐聚离山城,您这才拉两车货去,还算是少了。”

行商道:“你是不知道有多少商贩正往那里赶,都想要分一杯羹,我们这些小生意人都是在薛氏商行的手指缝里捡漏吃,要是太贪心,货物砸在手里,那就得不偿失了。”

虞意捉着杯子的手一抖,兴奋地呼吸都变得粗重。  她听到了什么?裴道君和毓秀仙子大婚?  毓秀仙子不就是原文中那个因为爱慕裴惊潮,而疯狂嫉恨女主的恶毒女配吗?恭喜她终于如愿以偿。  裴惊潮和别人成亲,是不是就意味着他们之间的孽缘已尽?虞意恍惚都能听到自己脑袋上女主光环碎裂的声音,特别悦耳。  只有五日!等裴惊潮大婚之后,一切尘埃落定,她就可以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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