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新郎竟是他(1 / 1)

秋天的深夜,凉风刺骨,马路上的落叶被吹得胡乱地飞,三三两两的车偶尔从面前经过,寥寥行人将大衣裹紧,急匆匆地往家走。黎初晨穿着单薄的黑色丝袜,上身穿着一件深棕色的大衣,她已经站了半个多小时,可这种鬼天气,连出租车都拦不到。“该死!”

黎初晨忍着胃里的翻涌,急得在原地直跺脚。林强被湾荡门的赌场扣押,黎初晨打心眼里高兴,可要不是因为自己家这边的公司又需要钱,她也不用这么假惺惺地装好心,还要为了救他而……“呕……”黎初晨赶紧转身,扶住路边的树干,半弯腰干呕起来。一个多小时后,黎初晨终于来到了今晚的目的地,一处看上去非常老旧的居民区,几盏昏暗的路灯,被秋风吹得快要零碎。黎初晨搓搓双手,掌心有些湿凉,内心的恐惧不断扩大,可一想到过了这一夜后,有可能得到一大笔钱,黎初晨拼了。“这么有钱还住在这儿?”

黎初晨带着满腹的疑问,战战兢兢地向最里面的一栋居民楼走去。穿着十厘米的高跟鞋,爬上逼逼仄仄的阴暗楼梯,楼道里的窗户早就坏得没了踪影,风大股大股地从外面灌进来,呼呼的声音叫人不寒而栗。终于来到了六楼,黎初晨的小脸早已吓得惨白。轻轻敲了敲中门,没有人应答,黎初晨又贴近门缝小声喊,“有人么?有没有人?”

倏然,门突然打开,黎初晨刚要开口说话,从黑暗的屋里猛地伸出一双手,捂住她的嘴巴,将她往屋里拖。“唔!”

黎初晨惊呼,却无能为力。“黎小姐,别怕,是我呀!”

尖细的嗓音,带着说不出的阴阳怪气,黎初晨惊恐地看着面前的人……“啊……唔!”

黎初晨刚要开口,又被人捂住嘴,“黎小姐,我是金志成,你鬼叫什么?”

黎初晨定睛一看,终于从他这副“人鬼难辨”的面容里,看出是他。“不叫了?你不叫,我就放开你。”

金志成涂着浓重的妆容,鲜红的嘴唇像刚喝过血。黎初晨摇摇头,见金志成神色不对,又赶紧点点头,金志成这才满意地一笑,放开她。“今晚,你陪我?”

金志成像个老不死的千年妖怪,屋里只点着一盏晕黄的壁灯,一切都是昏暗的,黎初晨惊恐地视线在屋里转了一圈,最后落在他身后的墙上。全套的情趣用品占据了整面墙!金志成看到她的表情,满意地笑了,“看来黎小姐很喜欢这些东西呀!那我们就一个个试试吧!”

“等等!”

黎初晨虽然早就知道,今晚的任务就是陪好金志成,可是她现在已经后悔了,她觉得自己会死。“怎么?不愿意?那你可以滚了。”

金志成翻脸比翻书还快,扯起她的衣领就要把她往门外丢。黎初晨一急,竟然忘了刚才的恐惧,抱着他的大腿央求,“请让我留下吧……”金志成轻蔑地扫了她一眼,蓦地半弯下腰,轻浮地勾起她的下颌,“乖女孩儿,跟我来……”黎初晨闭上眼睛,沉重地点了点头,再睁开双眼时,她满脸笑意。“好……”与魔鬼为伍,与禽兽交易,这是黎初晨对这个“难忘一夜”的唯一印象……天刚蒙蒙亮,黎初晨带着一身淤痕,离开了金志成的住处。金志成将窗帘稍稍欠开一条缝,意犹未尽地看着黎初晨摇摇欲坠的背影,颤抖的双腿几次差点让她摔倒。金志成舔了舔嘴唇,喃喃道:“还真不错……”回到家里,黎初晨将自己狠狠丢在浴缸里,她用浴刷使劲洗刷着全身,皮肤擦出血痕,与昨晚的淤青“交相呼应”,惨不忍睹!“黎晚晴……又是黎晚晴!”

黎初晨愤然地瞪着天花板,她情绪很激动,因为金志成这个卑鄙的老变态,竟然偷偷给她拍了照!一想到他昨晚近乎变态般的疯狂,黎初晨止不住地全身恶寒,金志成蹂躏她,然后还威胁她,如果不把黎晚晴骗到他床上,他就把这些照片寄出去!难怪他要化那么浓重的妆,不男不女,不鬼不人的,原来早就有预谋!“还有该死的林强!说什么陪一宿就可以赚大钱!钱呢?钱呢!”

黎初晨狂躁地将浴刷扔进水里,溅起的水花像破裂的美梦,碎得一塌糊涂。正发泄着,黎初晨电话响了起来,随手接起,刘美娜心急火燎的声音传来。“初晨,你快点来公司,出事了!”

雷绍骞别墅里。黎晚晴昨夜不知道最后怎么睡的,不过这一夜竟然十分好眠。男女之间的感情剧增,有时候并不需要太复杂的形式,甚至连亲密接触都可以省略,有时仅需要一个温暖的拥抱,一个宽厚的肩膀,一个愿意承受对方任何、包容一切的心怀。黎晚晴经过昨天晚上的嚎啕大哭后,她的世界仿佛雨过天晴,早上起来看到雷绍骞在她身边沉睡,她甚至觉得这种同床共枕,有点小幸福的味道。“给你看看这个。”

雷绍骞将一个请柬扔到她面前,黎晚晴狐疑地看着他,“这是什么?”

“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他坐在她身旁,自然而然地揽过她的纤腰,粗粝的指腹有一下没一下地揉着她腰侧的软肉肉,手感极佳。黎晚晴现在已经适应了他的靠近,他的碰触,她昨天快要睡着的时候,雷绍骞对她说了这么一句话,让她印象深刻。他说:“齐皓的世界,纯白得没有一丁点杂质,像你和我这种复杂的人,无法靠近。太干净了,反而是种束缚和累赘……”黎晚晴当时心里很赞同他这句话,她觉得当初跟齐皓的开始,就是为了替自己圆一个梦。因为她曾经走过的孤独很黑,所以她需要大片大片的光明去慰藉自己,可真的拥有了,才发现暗一点的光线,更适合自己。比如雷绍骞,又比如自己。黎晚晴打开信封,一张精致的红色请柬上,赫然写着她的名字!而且还出现在……新娘的位置?这是结婚请柬?谁的?为什么会有她?“很神奇吧。”

雷绍骞口吻很轻松,黎晚晴背对着他,甚至听出了浅浅的笑意。可她如果看见雷绍骞的表情,就知道此时的雷绍骞,眼神有多凶狠,表情有多吓人。因为新郎的位置,写得名字是,金志成。黎晚晴如遭雷击,她像被毒舌咬到一样,将请柬丢得老远。这预示着什么?又想告诉她什么?强悍的是命运么?“别怕。”

雷绍骞赶紧将黎晚晴揽入怀里,她全身冰凉颤抖,像被人丢到冰湖里的小狗,即使被人拉上来,还是忍不住地后怕,瑟缩。“晚晴,一切有我。”

雷绍骞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他知道黎晚晴对金志成没什么好印象,可现在看到她这个反应,雷绍骞心中的疑问越来越大。难道,就仅仅是讨厌这么简单?雷绍骞不善于猜女人心,可黎晚晴会有这种惊恐至极的反应,还是超出了他的预料。突然记起家庭医生维克托给他的提醒,黎晚晴的在心理上有一点小麻烦。“晚晴……你跟金志文……”雷绍骞试探性地询问。黎晚晴再次陷入到自己的世界里不能自拔,她双手烦躁地耙着长发,嘴里不断喃喃着奇怪的话,“不会的……不会这么巧的……怎么可能呢?不会的!”

“晚晴!”

雷绍骞见情况不对,扳过她的身子,强迫她看着自己,“黎晚晴你醒醒!金志成到底对你做过什么?你会怕成这个样子!”

“金志成”这三个字,是黎晚晴的生命里,抹不去的可怕诅咒,即使重生以后他们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接触,可曾经那种恐惧,像藤蔓一般,死死地将人缠住,一点一点收紧,直到把人逼死……“怎么会这样……雷绍骞你告诉我,怎么会这样?”

黎晚晴绝望地痛哭,“我这么努力地活,为什么还是摆脱不了被逼死的命运?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

雷绍骞猛地将她抱进怀里,一个漂亮的翻身,黎晚晴像只被囚困的小白兔,被雷绍骞稳稳地压在身下,雷绍骞双手禁锢住她的头,使她的视线无处躲闪。能且只能看着他,这是她唯一要做的。“我是谁?”

雷绍骞表情严肃,幽深的眼神里藏着让人胆寒的锐利,“黎晚晴,我是谁……”黎晚晴视线模糊,颤抖着唇喃喃道:“金……”她刚说一个字,雷绍骞狠狠地吻住她的唇,不同于平日里的温柔,这次的吻,对任何女人来说都是惩罚和折磨。雷绍骞狠狠咬着她,直到殷红沾染上彼此的唇,淡淡血腥味萦绕在他和她的呼吸里。“我是谁?”

雷绍骞挑眉看她,不羁的模样,性感又危险。黎晚晴眼泪大颗大颗地从眼角滑落,无助又绝望的感觉,像涨潮的海水要将她吞噬,一波赶着一波,一浪高过一浪,最后将她彻底淹没。“你是金志……”话音未完,雷绍骞突然扯掉她的睡衣,微凉的空气沾染上她白皙的皮肤,黎晚晴恐惧地尖叫,“金志成你不要碰我!我就是死……也绝不会再让你糟蹋我!”

碰,死,糟蹋……雷绍骞心内一沉,他是个男人,这几个字眼串联在一起,他真希望自己想错了。黎晚晴双眼哭得通红,她无助委屈的模样,像根针一样,扎进了雷绍骞的心里。雷绍骞深吸一口气,他微微扭头,长出一口气,在心里暗暗告诉自己,一定不要功亏一篑,再加把劲儿,黎晚晴或许就会从梦靥中解脱。他面沉似水,动作粗暴地抚摸着她,黎晚晴忍不住全身颤抖。“我是谁……”雷绍骞喉结上下滚动,声音里染着沙哑,他却按捺着自己的欲望,逼着黎晚晴释放出她内心藏了很久的心魔……黎晚晴在他身下拼命地挣扎,她记得清清楚楚,金志文的体温一直比正常人要低,他有很严重的肾虚,手心脚心总渗着冰凉的湿濡,像蛇一样光滑的皮肤上,布满皱纹和老年斑。可是,眼前的“金志文”,跟印象里的完全不一样,他五官英挺俊朗,紧抿的唇不苟言笑,可就算不笑,他却让人忍不住想亲近。还有他抚摸她时的感觉,温温暖暖的掌心,指腹处有些粗粝,虽然他动作很粗鲁,可真正落在她身上时,却变成了精心的温柔和呵护。黎晚晴的水眸渐渐清明,她如梦初醒般地望着面前的男人,“你是……雷绍骞……”雷绍骞终于露出满意一笑,他吻了下她的唇角,沉声道:“好女孩儿,你应该被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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