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次。所以感觉很好奇。因为他从小到大,就没有在乡野间玩过。什么野葱荠菜,他也接触不到。光听着就很好玩。“不远了,在爬半截山就到了。”
张兴邦显然没说谎。他就是村里的活地图。知道哪条路容易快速到达。上山的期间,他们一边采蕨菜,一边吃野草莓。到了半山坡看见了野葱,崔秀和霍知耀就像老鼠进了米缸。瞬间失去了自控能力。崔秀小时候上过山采过野菜。之所以表现的这么激动,也是因为有大半年的时间没有接触过大自然。能撒欢自然不愿意放弃。霍知耀就不一样了。他是真的好奇。看见崔秀一铲子下去,一窝小野葱到了手。“崔秀,你教我。”
“捏着小铲子,找准一个角度,狠狠铲下去,对对,然后用力向上一撬,完美。”
崔秀只做了一次示范。霍知耀学的特别坏。挖出一窝野葱,比他挣了钱还要开心。恨不得宣扬的全世界都知道。张兴邦看到这一幕,忍不住笑了。不过在心里想,到底是城里生活的人对乡间的事,感觉好奇。只不过这种好奇,持续时间不会太久。要是让他们长时间待在村子里,天天干着农活,指不定要哭爹喊娘了。“霍知耀,快看,有只兔子。”
崔秀也从不挖了,手里拎着铲子飞速的往上跑。霍知耀还没有反应过来,一只兔子的耳朵就被崔秀捏在手里。“你这么厉害,竟然徒手抓兔子。”
感到吃惊的不止霍知耀一人,还有身边的张兴邦。张兴邦以为崔秀就是长得漂亮,体力肯定不行。没想到这姑娘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我从小就练过。”
崔秀拎着那一只新得来的兔子,喜滋滋地扯了藤蔓,将它绑起来。直接放在了张兴邦的竹篓里。有了第1只兔子,剩余的便不会少。他们上山不到两小时,收获满满。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这句话一点也不假。刚才太激动,跑得太快,耗费了不少力气。下山的时候,腿脚都是软的,走一下滑三下。霍知耀身上的名牌衣服,下山之后彻彻底底被草染成了绿色。不过他一点儿也不觉得难受,反而哈哈大笑。黑山鸡抓了五只,,野兔子一窝端了。各种野菜都被整整齐齐装进了尼龙袋。“你们走的时候,我就让人给你送车上去。”
张兴邦累出一头汗。他也觉得今天过得很愉快。最起码这两个人相处起来格外舒服。人与人的缘分很奇怪。有人见个十次八次,连对方长相都是什么样记不住。可有些人只见一面,便觉得一见如故。张兴邦与崔秀他们便是第2种情况。“那就辛苦你了。”
崔秀也没有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