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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节 只差那么一点(1 / 1)

我们找遍了这个不算大的村庄,天都亮了我们也没有找到布丁,薄牧野找来了很多人帮我一起找布丁,最后他们把目标锁定在村里的一口野塘里。我坐在草地上,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想,眼睛盯着几个高大的小伙子卷着裤脚慢慢下塘,他们弯着腰像摸鱼一样摸索,每次当他们直起腰来,我就不能呼吸。我不知道,如果其中有一个人,高高地举起一个小小的身体,告诉我,找到了,我会怎么样。有一只手一直按在我的肩膀上,我甚至能感觉到他的颤抖,他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孩子发抖。以前我上大学的时候,一个心理学的教授告诉我们,外表越强大的人,内心越柔软。我想薄牧野就是这样的人,我知道此刻他和我一样紧张。找不到,才是幸运的。找了好一会,那些人从塘里慢慢地走上岸:“找不到,差点把塘底都给翻过来了。”

我听到薄牧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他扶我站起来,声音里带着些许放松:“找不到就说明她现在还是安全的,也许被别人带回家了,这里附近没有山,也没有自己跑上山的可能。”

一个一岁多的孩子能走多远?我向他笑了笑:“真的感谢您,薄律师。”

不远处跑来好几个村民,手里拿着铁锹什么的,冲着我们乱喊:“你们把我们塘里的莲藕都给弄死了,赔钱,赔钱!”

塘里确实被翻的不像样子,莲藕却一点没看到,薄牧野对邰秘书说:“你跟他们谈谈,赔点钱。”

他扶我走到他的车边,他的手很轻柔,仿佛他扶着的是一个幼嫩的孩子:“你的脸色不好,需要休息。”

我坐上了他的车,又从怀柔赶回北京。这一次扑了个空,其实也算有收获,至少让我知道了布丁还在北京,也许仍在这个村子里。“陈妃,我会让人找遍这个村子,挨家挨户地找,一定能找得到布丁。”

我点了点头,我对他有信心。一夜奔波,我的头很痛,但是却睡不着,薄牧野调低椅背:“你躺一会,到了我喊你。”

我晕晕乎乎地一直躺着,脑子里始终浮现着刚才在那个农家里的一幕,楼下那个房间里,潮湿,阴冷,棉絮很薄,床板很硬,我简直无法想象一个一岁多的孩子怎么能一个人住在那个地方。投胎真是一门技术活,北京城市的大部分孩子,过的都是锦衣玉食的生活,我原以为我的布丁和其他的孩子一样,但是没想到她小小年纪竟然要受那么多苦。我翻了个身,安全带勒的我难受,胳膊被压得发麻,胸口也发闷,我感觉我一张嘴就要吐出血来了。薄牧野的手,轻轻地敷在我的后背上,轻柔地有节奏地拍着,像哄一个孩子睡觉一样:“如果想哭,不妨哭出来。”

从小到大,我都是脆弱的,娇弱的,柔弱的。二十岁之前,我妈帮我处理所有的事情,和连康认识之后,连康帮我处理所有的事。现在,我妈老了,连康这面墙也倒了,我有什么理由不坚强?我转过脸给他一个笑脸:“我得笑到最后,不能总是在路途中哭泣。”

他一只手开着车,目不斜视,另一只手却仍在轻拍我的后背。在这种舒缓的空气中,我几乎昏昏欲睡。“陈妃,到了。”

我坐起来打开门,却发现这是一个陌生的小区,崭新的欧式别墅小区,我诧异地看向薄牧野:“这是哪里?”

“我的家。”

他解释:“你和你的公婆住在一起,家里人很多,估计白天你休息不好,我家里只有我一个人,等会我去事务所,你尽管在这里休息。”

原来这是薄牧野的家,说真的,我真的需要一个清静的地方好好休息,我家里实在是太嘈杂了。我也不跟他客气,跟着他走进了他的家。和我想象的差不多,他的家简洁,大气,却没什么人气,显得冷冰冰的。他带我上楼,推开一个房间门:“这是我的房间,你等我一下,我把床单换了。”

“不用。”

我拉住他:“我真的没那么讲究,真的。”

他迟疑地看我,犹豫了一下:“那好,你可以先去洗漱一下,然后休息吧!”

他帮我带上门,置身在薄牧野的家里,素净的格子床单,冷色调的家具,浅蓝色的绒布单人沙发,一整面墙的书橱,里面全都是书。我简单洗了洗,听见薄牧野的声音在门外:“衣橱里的最下面一层有一套新的睡衣,你可以穿。”

我穿着宽大的睡衣,躺在薄牧野的床上,他的床铺的整整齐齐,昨天晚上他明明是二点多钟给我打电话的,难道他那时候还没有睡吗?床上薄牧野的气息并不浓郁,他似乎很少睡在这里,不过,棉布的床单很舒服,硬硬的,糙糙的,虽然不及绸缎被褥那么顺滑,可是有种原始的安全感。我在陌生地方很难入睡的,但我关了手机,没过多久我就睡着了。而且没有做梦,等我醒来都不知道几点了,外面似乎天都黑了,一点点亮光透过白纱窗帘洒进来,微风吹着我的脸,昨天晚上从狂喜到失望到极点的落差感渐渐平复下来。薄牧野的家,薄牧野的房间,能让我放松,彻底地放松。我居然在一个男人家里睡着了,睡得心无旁骛。起床看了下表,已经晚上七点钟了,我妈和柳京她们一天找不到我肯定着急了,我赶紧给她们打了个电话,我跟柳京说了实话,跟我妈没有说。当柳京知道我在薄牧野家的时候,她笑的很鬼戚:“不用着急回来,你可以明早再回来。”

我不理她,挂了电话就走出房间。刚刚走出房间就闻到了一股好好闻的味道,特别香,好像是猪肚煲的味道,我的鼻子很灵,我妈老说我是狗鼻子。我跑下楼,薄牧野背对着我在厨房里忙活,听到我的脚步声,他转过身来:“醒了?洗手吃饭。”

他系着白色的围裙,穿着黑色的衬衫,卷着袖子,像个超级大厨。“你就差一个厨师帽就变成了一个最帅的大厨。”

我突然感觉肚子好饿,一天没有吃东西,现在闻到这些香味,我才感觉到饿了。“不戴帽子,我也能做饭。”

他把菜一样一样端上桌,四菜一汤,有红有绿。我不等他招呼就动了筷子,吃了一口绿色的菜:“鸭油炒豌豆苗。”

豆苗又滑又嫩,鸭油很香。又夹了一筷子藕丁:“酸辣藕丁,你放了青花椒。”

他微笑着慢慢脱掉围裙坐在我的对面,给我盛了一碗汤:“尝尝我的汤里有什么。”

汤头雪白,我用勺子拨了拨:“都在里面一看就知道了。”

“那可不一定。”

我喝了一口,汤醇厚而不油腻:“猪肚,竹荪,枸杞,猪肺,野山菌。”

他点头:“还有一样,赌你猜不出来。”

“我们赌什么?”

“我们赌,”他凝视着我,白色的灯光下,他的面容显得宁静而柔和:“如果你猜到了,你喝两碗汤,如果你猜错了,要吃两碗饭。”

他说的正经八百,说到底,他是变着法子让我多吃一点。我低下头狠狠喝了一大口汤,汤的温度刚刚好,不会烫口也不温吞,猪肚绵软有弹性,竹荪咬在嘴里脆生生的口感,这用料丰富的一碗汤足以温暖我一整天空落落的胃。“梨子。”

我喝完一整碗汤把空碗递给他:“我赢了,还要喝一碗。”

他起身给我盛汤,看到他能做出这一桌手艺堪比大厨的菜我并不惊奇,因为薄牧野这个人的身上到处是奇迹,不知道哪一天他就会给我什么样的惊喜。出乎我意料的,他也给自己盛了饭,慢慢地陪着我吃,他吃的很慢,但是很大口,我扒着饭看他。“你的吃相也很热爱生活。”

我说。他笑着点头:“我一直都很热爱,但不必表现出来。”

很难想像,两个完全不相干的人,居然在一个布置的并不温暖的地方吃着一顿很让我温暖的饭,气氛熟悉的仿佛我们在一起吃过无数顿这样的晚饭,度过无数个这样的傍晚。一小瓦罐的汤,我们俩居然喝的见底,我的胃都鼓了出来,胀的难受,但是却又觉得胀的很舒服,我站起来用勺子在瓦罐里找猪肚,里面有个圆溜溜的东西,我捞出来一看,是梨子。我猜对了,但是没想到他居然扔进去一个整梨子。“为什么不切开?”

我奇怪地问他:“这样煮很久才会入味。”

他已经吃好了,碗筷整整齐齐地放在桌上,他看着我,眼中流动着动人的光:“我不想切开,因为我不想你的人生里再有任何分离。”

他说话的时候没用太多感情,也不太煽情,他很平静,我却觉得我眼中有水要往外面冲。我不敢说这是不是我听过最动人的话,但是却是最真诚的话,我相信他没有任何目的,他这样想的就这样说了。我深吸一口气,转过身,把那几乎就要夺眶而出的眼泪憋住:“没想到,你这么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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