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碰男人的手,也许是因为他手上的热度传导到我的身上,也许,是因为这个人是他。这个,让我穿越时空等待的男子。他依然握着我的手,沉睡着,头上的冷毛巾因为他的轻微转头而掉到枕头上,我轻轻地放开他的手,将毛巾放到水盆里浸一下,拧干,再将他的头摆正,把毛巾放到他的额头上,也许是因为毛巾太凉,他舒展的眉头又聚到一起,之后再慢慢缓开。已经过了三个小时,他一直这样睡着,好像久日未眠,今日要一次性补回来。在这期间,我给张双双发个短信,告诉她,我的朋友有病急需我过去照顾,她倒是不以为然地将电话打过来,质问我究竟在哪里,我说确实在朋友家,要是不信,可以开通手机定位追踪,她将信将疑,正要挂电话时,张成成将电话抢了过去,问我是不是有意躲他。我只说了一句话,他就闷不做声地把电话挂了,再也没有来电话为难。我说,叶铭辛病了,我在依枫。我又去了附近的超市,买了点润肺的雪梨以及他爱吃的苹果,听店员介绍,感冒受寒的人最适合喝黑米粥,因为黑米暖胃健脾,我买回来一小袋儿,又在丰安的帮助下把米下了锅。一个小时后,阵阵香气从厨房溢出来,我跑过去打开锅盖儿,用小勺儿盛了一小口,想尝尝是否煮烂,没有想到粥太烫,将我舌尖烫地钻心的疼,我急忙放下勺子,伸着舌头,一边用双手在舌前不停扇摆,一边在厨房里来来回回直跳窜,像个被烫伤的小哈巴狗,又像偷吃了辣椒,辣得上蹿下跳的猴子,逗得在一旁的丰安“呵呵”直乐。粥凉了又热,热了又晾,反反复复,最后丰安实在等不下去,小心地扳起叶铭辛的上半身靠在他的肩上,之后让我拿着小匙往叶铭辛的嘴里送,没有想到,效果还不错,竟然喂进了小半碗的黑米粥,把我和丰安累的满头大汗,床上的人浑然不觉。他指尖的温度由凉转温,慢慢地开始热乎起来,记得小时候我生病时,听奶奶说孩子严重高烧的时候,手指会很凉,当手指恢复常温的时候,烧才会退,我摸了摸他的脸,温度只是稍热,比之前要好很多,脸色也渐渐恢复。我拿下毛巾,把温度计轻轻夹在他腋下后,端着水盆进到洗手间,把毛巾用香皂浸洗了一下,晾在毛巾架上。折身回到他床前,抽出温度计,三十六度五,我看着水银到达的刻度,会心地笑了,温度终于正常了。只是,床上的美男子,你何时才能醒来。我端着下巴,蹲在他床前,眼睛眨巴眨巴地看着侧过来身熟睡的他,黑黑的眉毛像重新种植过一样,浓黑如墨,长长地睫毛搭在下眼睑沟处,高挺地鼻子下,挂着薄薄的唇。我花痴地忍不住自言自语道:老兄,您这几年到底是去了台湾,还是去了韩国。也许,人天生对美的东西都没有抵抗力,所以我从来不因男人喜欢美女而不屑,因为我也喜欢。而对于眼前的叶铭辛,我的心就像被中了蛊一样,真真的不能自拔。看着眼前的他,我竟然做出了少女心动后地痴狂举动,我慢慢站起身,双手抵在床边,躬着腰,俯身向他靠近。那动作,屏住呼吸,又小心翼翼。我低下头,慢慢地,慢慢地,将唇印在他的唇上,之后不敢再动。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的大脑轰然炸开,所有的细胞都分解成空气中的水分子,它们围在我身边,瞪大眼睛,不怀好意地笑我,我急忙站起身,迈着天生的大长腿,落荒而逃。我慌慌张张地从叶铭辛的房间里跑出来,直奔自己上次住的房间,开门一头钻进被子里,扰民的关门声紧随其后,我想,如果门也有生命力的话,它一定会狠狠地骂我一句精神病。不知道是因为脸太烫,还是入秋的温度低,被子凉凉地贴在脸上,让我一点点开始清醒。我用手摸摸自己的唇,嘴巴一点点不自觉地咧到耳根,柳湾湾,你的初吻就这样被你投唇而递了,想想那画面都可笑之极。我左翻身一句“丢死人了”,右翻身一句“老天,你还让我怎么见人?”
来来回回,反反复复。最后,两眼弯弯地笑着睡着了。第二天早上,我很早地就跑到厨房,今天的早餐我要做最拿手的鸡蛋面,自从离开父母的牢笼,这几年里我基本大部分时间靠这个度日。一小节葱,一片姜,一瓣蒜,切好放在一边。之后在锅中的油热的不“嘶嘶”响时,倒入鸡蛋煎至5分熟,再加入西红柿一同翻炒。妈妈曾教过我,炒菜的时候,油一定要热透,否则炒出来的菜带生油味,吃起来会很腻,而油是否热透,要听它是否有声响,刚下锅的油因为锅或者油本身有水份会在加热的过程中“嘶嘶”泛响,稍过一小会儿,它不响了,说明水份已蒸出,油已热透,这个时候再下调味菜料,炒出的菜会格外地稥。轻炒两分钟后,加入清水煮开,之后在上面加入葱末、盐、少量鸡精,关小火保温,放到一旁备用。我回身将旁边炉灶上已经烧好开水的锅盖打开,下半包挂面及几片白菜叶。我怕挂面粘锅,拿着筷子不断地在锅里轻搅着,这时电话凑巧地响起来。“干嘛?”
我看到是那个发了很多次信息我才为了以后一眼辨出对方是谁,终将那名字挤眉弄眼地存上去的电话号码,语气不由得变得不尊重起来。“在哪?”
对方也不以为意,似乎对我的态度很是受用。“我?”
我看着被我弄的热气腾腾的厨房,开始将自己臆想成这分天地的女主人,“在家里,一大早地我不在家能去哪里?”
“几点到单位?很久没有看到你了。”
对方戚笑了一下,口气里带着挑逗。“然后呢?”
我问。“如果说想你了,你信不信呢?”
对方说完哈哈哈大笑。“我?任大少爷说什么我会不信?您说‘想’字就像吃饭喝水一样,正常的如新陈代谢。”
我从碗厨里拿出一个空碗,放一点生抽,还有一点点醋,我也不知道叶铭辛爱不爱吃醋,总之我很喜欢这一口。“好了,我现在有事,先不说了。”
我挂了电话,急忙捞出挂面,因为接电话耽误了时间,导致面煮的有点过,不过还好没有多大影响,我在面上浇上西红柿鸡蛋汤,红红黄黄的鸡蛋面就这样出现在眼前。我怕面碗烫手,拿起餐布垫着手,端起面碗,刚转身,就看到叶铭辛双手抱胸地倚在厨房门口,眼睛没有色彩地看着我,脸色和许多大病初愈的患者一样,没有血色。“醒啦?”
我端着面,走到他面前,“看看是不是很有食欲,快过来吃饭。”
他没有说话,只是很乖地跟在我后面,一同在餐桌前坐下。我放下面,转身到厨房,给自己盛了一碗,之后又去取餐勺,筷子,还有小菜,来来回回几次,终于将餐点备齐,坐下来看他吃饭。“好吃吗?”
我看着他用筷子挑着面,慢慢地吃着。他还是不说话,我也不想惹人烦,乖乖地坐在对面,也安静地吃起来。刚吃完饭,就收到张成成的短信,内容很简单,问我需不需要他来接我上班。其实依枫这边到因曰的路线还算便利,但我怕他又认为我躲避他。既然说好回归角色,那么相处就要自然大方。我回了一个字,好。我将厨房收拾妥当后,张成成已经到了。临走前,我再三嘱咐叶铭辛,要按时吃药,中午要吃饭,即使没有胃口也要吃一点,本身风寒药就很伤胃,如果胃里没有食物,会更加难受。他还是默不作声,只在必要的时候,点两下头。我看到他点头的样子,心里很是欢喜,披上外套,拿起背包跑了出去。坐到张成成的车上,我透过车窗,满目流光地看着眼前的依枫,觉得它是那么的亲切,那么的美。就像里面的他。我心中最美的风景。今生,无人可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