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人,立马泪流满面,扑过去死死抱住他,终于可以不用受罪了。被王郎抱住的彝族小伙子很是尴尬,想推开推不动,但又不能让他这样抱着,这要是被同乡的误会可就太尴尬了。“你先放开我。”
这彝族小伙子会说汉语,但听着很别扭,王郎哭够了才闻到这个小伙子身上有股怪怪的味道,不难闻,但是挺刺鼻的,有点像是某种驱虫的药水。两个大男人分开,对视一眼,然后不由自主的转开了脸。王朗心说这彝族小伙子长得挺黑啊,彝族小伙子心说这外地人哪来的?怎么长得这么丑?这话还好王朗不知道,不然他恐怕就要当场把这家伙扒光了吊在树上抽皮带了,哥可是号称钢城第一帅的有没有,反正他不知道港城是哪里。不过王朗现在的形象确实不敢恭维,他跳下来的时候衣服被划破了,破破烂烂的很不像话。走出丛林的时候,被蚊子和虫子们咬的烦躁了,又把衣服扯下来护住了脸,虽然还是有一些地方被咬到,但还是阻挡了一部分蚊虫,脸的大致轮廓还是在的。“你怎么从那里出来?”
两人沉默了一下,朴实的彝族小伙子先问道。王朗哭丧着脸说:“我是出来探险的,和伙伴们迷路了,不知不觉就走到这里了。”
自从探险在年轻人中开始流行后,每年结伴出来旅游,探险的年轻人是一批又一批,而且专门去那人烟罕至的地方,所以经常有一些人失踪,这些事情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加之王朗刚才一出来就哭嚎的样子,这个淳朴的彝族小伙子相信了。“看样子你很久没吃过饭了吧,走,我带你先去吃饭,再洗个澡,然后联系你的朋友,或者家人。”
彝族小伙子很友好,先为王朗想好了一切,把王朗感动到不行,少数民族兄弟就是淳朴啊,好人啊。不过好人身上的味道不是很好,刺鼻,王朗稍稍远离了他一点。进入小寨子,王郎按照他的习惯先环视左右,目的是先预定一条逃跑的路,这是作为一名优秀的雇佣兵必做的事情,进入陌生的环境执行任务,先要搞清楚周围环境如何。这是一个很典型的彝族小寨,几乎看不到现代科技产品,已经在城市生活惯了的王朗进入之后很不习惯,心里总感觉缺少点什么。“你们城里一般没有这些东西吧。”
彝族小伙子说道,语气带着一点骄傲。王朗嗯嗯点头,其实住在城市里有住在城市里的好处,住在下面也有住在下面的好处,这就仁者见人,智者见智了,要是让他选,他还是会选择住在城市里。彻底到了寨子深处,人渐渐多了起来,彝族小伙子是见到一个人就打一声招呼,没有一个拉下的,他全都认识,王朗对于这有点惊讶,他连他家邻居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呢。他们说着彝语,王朗不懂这种语言,傻傻的跟在小伙子身后,那形象比在大街上的要饭的都还不如,但人家没有露出任何鄙视的意思,都挺好奇看着他,心说这次来的人穷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