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有人因为我而死去,每一次我都那么被动,每一次我都间接的成为了屠夫,这种浴血的生活一次次洗涤着我,终有一日我或许就会变成一个冷酷情杀手,变成一个麻木不仁的刽子手,这活一点也不干净。我开始觉得自己特别肮脏,肮脏可怜的像条流浪狗,为了追寻自己想要得到的答案,我这几个月都做了什么?从来不会威胁别,最后变成家常便饭,从来没有暴力倾向,最后一言不合就动手,从来都不会觉得自己会伤害别人,现在因我而死的已经有两个人了。“宏兵,你还好么?”
刘国强蹲下身子问道。“我,很好吧!”
“你不要想那么多了,我知道你现在又开始自责了,也许你是对的,我是错了,人不狠永远都是被人欺负,你之所以会被玩弄于鼓掌,就是因为你不够坏吧!”
刘国强感叹着。“没错,如果将那两人当场击毙,我就不会有危险,消息也不会传出去,我们就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干掉那个人。”
我惨笑着讽刺道。哈哈~我放肆的大笑着:“杀戮!什么狗屁和平年代,处处都是杀戮,职场的杀戮,社会的杀戮,人性的杀戮,只有死亡才是结束,只有鲜血才能唤醒本性!”
“哈哈,是啊,杀戮,说的真好,在一个满是魔鬼的世界,良知,留给可怜人的吧!”
刘国强也笑了起来。这件事情让我深知繁华的城市却早就成为了猎场,我会成为猎人,也会成猎物,我们只是不停的转换着身份,这就是人类的法则,你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被当成了猎物,别也不会知道自己早就是别眼中的美味。”
国强,我们回去吧,典礼快结束了!”
我点燃香烟往前走着。“是啊,典礼,成功人士用黑暗换来的庆典,这是他们的战利品,而我们只是与他一同分享成功的狗!”
看着远处拿着话筒讲得眉飞色舞的马科斯,他是否知道刚刚一把枪在他头部来来回回扫过不知多少遍,他能这么自如是不是因为他有很多忠犬,帮他干掉了无数潜在的威胁。“国强,等我把该做的事情做完后,咱们就离开这座城市,我已经累了。”
我捏着鼻梁疲惫的说道。“恩,我也觉得挺累的,赚点钱享受吧!”
刘国强捏着胳膊,注视着马科斯,也许在他眼里和我看见的景象是一样的,一个满身鲜血的野兽拿着话筒,给自己创造更大的杀戮场,也许他本就不是为了妻子才成为华夏人,他只是吃腻了欧洲的肉,换了个口味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