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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新家(1 / 1)

我会这么说,也是以退为进的作法,有时候,做人不能上杆子追,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说,还会让对方产生一种失落感。乔十方听了,皱了皱眉,估计是不能承受失去我的后果吧,毕竟我的实力是逆天的,像我这样的人,坐镇那一座城,都能让那座城池的实力直线上升。他之所以提出联姻的条件,还不是想把我们的关系拉得更近?所以他毅然道:“既然是芸儿不愿意,那这条件不提也罢,但是我答应收容那些妇孺了,无条件答应你的要求。”

我点了点头,也没表现出有多高兴,喜怒不形于色,这是高手气质,我觉得自己要慢慢修炼一番,毕竟我是一个要“成神”的人啊。乔十方说:“我在城东新修了一座宅子,原本是准备给新城主登基用的,如今我就送于你吧,你可以住在那里,带着那些从荒野过来的妇孺们。”

说到之力,他瞥了乔百战一眼。这原本是准备给乔百战的“官邸”啊,自然他要看看乔百战的反应了,没想到乔百战连连摆手:“爹,我可不是做城主的料,而且爹你身体这么壮实,城主还得继续做好几十年呢。”

乔十方瞪了他一眼,那表情分明是在说:没出息的货。我是真的没想到,乔十方为了拉拢我,对我这么大手笔。既然我值这个价格,那么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当天下午,我就领着那所有人住进了城东的宅子。那宅子真的很宏伟,比芸府还要豪华大气,一百多人住,依然很宽裕。那些妇孺们,包括老乌林,他们何尝见过这么气派明亮的住处,一个个就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看得那叫一个眼花缭乱的,一个个这里看看,那里摸摸,跋涉了这么长的时间,一点都没有疲乏的意思。贞华也过来跟我住一起,毕竟我们是“表姐弟”关系嘛。不过在吃晚饭的时候,这些妇孺们的表现就有些让人难堪了,一个个狼吞虎咽的,还动手直接拿食物,完全不懂得就餐礼仪啊。我对贞华说:“看来,你的担子很重啊。”

贞华正看着那些人的吃相忍俊不禁的,见我这么说,狐疑地问了一句:“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呢?我的身上有什么担子?谁给的?”

“自然是我给的,你接下来的任务就是教给他们一些起码的礼仪,没事的时候也可以给他们讲讲故事,接受一些文化熏陶。”

贞华很无语,刚想反驳,我却打断了她:“作为老师,你的工作光荣而神圣啊,毕竟,他们如果想融入这个社会,就必须要学习这些东西,否则的话就会被别人另眼相看。”

贞华看了看我,没再吱声,却笑着问了一句:“我听说乔芸拒绝了你的求婚。”

这可真是以讹传讹啊,我什么时候又求过婚了呢?“你这谣言是听谁说的呀?说得跟真的似的。”

“乔百战说的啊,他可不会说谎的。”

“好吧,那我就只有承认了,你都认为他不会说谎了,我除了承认还有别的话可说吗?”

贞华笑:“虽然他不会说谎,但是乔百战这个人表达是有问题的,所以我还是想听听你本人怎么解读。”

“搞半天你很想听这种八卦呀,我还不愿意解读了,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

贞华叹息:“哎呦,跟你聊天就是找虐,得,我睡觉去了。”

她的卧室跟我的卧室隔着很远的距离,我住在东阁,而她住在南阁。“早点睡啊,记得明天一早开始教这些人礼仪,不过记住了,可别把她们训练成无趣的俗物,就像你一样。”

贞华本来已经走到门口了,听了这话之后娇躯一震,回过头来,面色如霜:“谁才是俗物,你们臭男人才是俗物呢,一见到漂亮女人,就恨不得全部收归己用。”

呵呵,我才懒得回她的话,不过她说得很对,我就是俗物,不能免俗的大俗物啊。我是万万没想到,我会跟她同时被拉入这么一个古怪的世界,如果不是她是我唯一的同类,我才懒得理会她。不过话说回来,到底是什么人将她拉进来的呢?我是被一个奇怪的平板拉进来的,估计那平板就是一个时空门,可她又是怎么进来的?到底是谁在背后操控着这一切呢?目的是什么?动机是什么?是敌还是友?想想都头疼,既然如此,我现在只能先在这个世界活下去,静待下一次被拉走的日子了。我的人生观就是很好的体验生活,就算我不能回去,我也不会消极的活着,无论在哪个世界,活出自己的精彩才是终极的意义。至于这个没有灵气的蛮荒世界,我喜欢不喜欢都已经没有意义了,只能用既来之则安之的态度来积极面对。如果要靠自己离开这个地方,那就只有领悟到空间的秩序,但目前来看,我连门槛都没有摸到,更别说领悟了,那就像是看一本无字天书,根本无从说起。接下来的日子里,贞华一直在认真的教这些女人做一个文明人,从衣食住行开始教起。乌林学习得最好,很快就成为了我管家一样的存在。四日后,乔芸来找我。她看着我,她人高大,可是脸却玲珑,还做出一副挑衅的模样,这可真奇怪,以前她看我都是很迷醉的,这可真是奇怪了。半天,她却憋出了这么一句话来:“贞华呢,怎么被你一个人霸占了呢。”

我叹息,看来她还是很喜欢跟贞华在一起,听她讲故事聊八卦的。“你自己没看到吗?她在当老师呢。”

其实她来的时候已经看到了,只不过她是故意来找茬的。“你这人怎么这样的?从你来了之后,我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这就有点不讲理了吧,对于不讲理的人,那我可不会娇惯她的这个脾气,所以我就干脆不说话了。见我不理她,她就更生气了:“你是不是觉得,我应该答应嫁给你?”

“我可从来没这么觉得的。我只是以为你会考虑你父亲的感受,不过你现在的选择挺好的,我很支持你的,嗯,今天正事跟你说一声,谢谢你的不嫁之恩。”

“切,被我拒绝之后,你是不是很有挫败感呀?”

我看着她一副自鸣得意的样子,觉得这丫头真的是一个小孩子。“那还真没有,我原本对这婚姻的态度也是随缘的,结可以,不结也是可以的,意义不大。”

“其实我不嫁给你还有一个理由,那就是你太矮了,我可不喜欢嫁一个比自己矮那么多的男人。”

我听她这话真的觉得是特别无语,她为了打击我已经是口不择言了。在这个世界找一个比她更高的男人,那岂不是最低要求?因为这个世界的男人基本上会比女人高一个头。“那你今天来找我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我玩味地反问了一句。我一点都没有生气,虽然我有点自恋,但是因为我从小在农村长大,对缺憾美的领悟比一般人要强多了。这世界追求完美就是跟自己过不去,而偏执地追求完美的人,也不会拥有爱情。“找你聊天啊,咱们不能成为夫妻,总还能成为朋友的吧,既然你霸占了贞华,那就给我讲讲外面的故事吧,你不是去外面游历了这么久吗?给我说说你的冒险故事吧。”

这女孩还真的是一个奇葩,虽然说话不好听,但是我也不跟她一般见识,至于讲游历故事,我实在懒得跟她扯,就叫来了乌林,让他替我来应付她。至于我自己,我觉得自己应该去游历一下其他的两座城池。在乔方城的东边有一座城池叫金城,那座城池,因为建筑物是用黄色的石头砌成的,阳光之下闪烁着金光,所以叫金城。而另外一座在西边,叫作飘渺。据说城池常年隐没在浓雾之中,非常神秘。我对金城没有什么念想,因为听乔百战说过,金城的战士很剽悍,经常会跟乔方城发生战争。但是双方的势力均衡,谁也打不过谁,在最近50年,一直都处于休战状态。倒是那飘渺城,乔方城的人都从来没见过从哪里过来的百姓,也就是说,只听说有这么一座城市,但是没有见过那座城市里的人,更不知道那座城市具体的位置。甚至有些人怀疑这座城市是否存在,如果真的存在,为什么这么多年了都没见到有人从那里出来过?但是如果从来没有存在过的话,这有关飘渺城的传说又是怎么来的呢?很好,我决定启程去西边寻找那传说中的飘渺城。而这一次,我出发之前没有告诉任何人,最后只给贞华留了一个纸条,告诉她我去飘渺城玩玩,无论是谁都不要来找我,我在三年之内肯定回来。其实我自己也没有信心的,那我为什么要定一个三年之约呢?因为时间如果超过三年,基本上大家都可以相忘江湖了,如果我还能活着,最多三年,我应该是可以回来的。我一路向西边走去,走着走着,气温就越来越低了,而且因为昼夜温差极大,雾气也开始变得氤氲起来。我没有御空飞行,一路上都是靠双腿走的。因为这一片区域虽然没有怪兽蹲伏,但是空中的怪鸟很多,虽然没有尸鹫那么大只,可是目测翼展也有十米以上,这么大的鸟,可不好对付,我不想被它们啄食。地面相对要安全一些,虽然也有大型的动物,基本上是食草的。中间我还路过了一片沙漠,应该跟之前那沙漠是有点关系的,不过沙漠下并没有躲藏触手怪。只有沙漠狼经常出没,这种沙漠狼有老虎那么大只,成群结队的,如果是落单的人类见到它们,基本上就没得跑了。就算是我,也基本上直接飞上天空逃走,我来这里是体验生活,看看风土人情的,并不是来打猎的,因为我根本就不吃东西啊。在我看来,不管是人类还是别的生物,能够在这个世界活下来,都是非常不容易的。这个世界的能量,除了信仰之力,我别的都不需要。可惜的是,我现在却远离了乔方城,想获得信仰之力就更难了。但是我身上一直都有信仰之力的,虽然不多,一直都存在,说明在乔方城,那些信仰一直都在,他们思念着我,向我祈祷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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