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这段时间是我来到这个世界最为惬意的时光。在大约半年的时间,每天就是听听音乐,跳跳舞。我发现美音不仅创作能力特别强,还是唱跳型歌手,她的嗓音极其魅惑,她的舞蹈犹如天女下凡,带着一种出自人间却不沾烟火的超凡脱俗。如果她能修道,当她飘然飞升的时候,那一定是美到百花低头。可惜的是,这个世界没有一丝灵气,完全不支持修道,而且这个世界的人,寿命都很短。巨人族那边,寿命超过60岁的很少,平均寿命大约在57岁左右。飘渺城的条件更加严苛,因为常年不见阳光,男人的平均寿命只有40岁,女人的寿命则高一些,不过也只有50岁。通过侧面了解,美音的年纪居然只有17岁。这可是我一点都没想到的,虽然她看起来稚嫩,我却一直以为她应该有20岁了,看来这个世界的人因为寿命短,所以成熟期也要短得多了。女子14岁就到了法定结婚年龄,男子则是15岁。而且为了延续人口,女子如果在年满18周岁还没有找到自己的如意郎君,那么将会由婚姻管理委员会统一配给。至于会配给一个什么样的生育配偶,那完全讲运气了,当然,这种配给仅供生育,并没有夫妻的义务,生下的孩子,可以由官方抚养。所以在如今这种极端的环境下,很多女子宁愿如此生育小孩,也不愿意主动嫁人,彼此拖累,必须要负担一个小孩的抚养义务。生育法这飘渺城最为铁定的律法,任何人不得违背,就算是美音,她如果明年还不能将自己嫁出去,那不好意思,一样要由婚姻管理委员会统一配给。要这么说起来,她这样优秀的女子,最后如果不能不配给一个男人,然后履行生育的义务,那可真是一件暴殄天物的事情。当然目前最让她心急如焚的事,还是飘渺城将被奴役的预言。按照《星河指南》所说,如果金城人入侵,而我这个应劫之人没出现的话,那飘渺城的人将全部沦为奴隶,永世不得翻身。对于这一点,我是不怀疑的,因为相对于巨人族来说,飘渺城有人种劣势,根本就不是对手啊。那所谓的《星河指南》我也了解了。在两千年前,有一个叫星河的人,他从小就表现出惊人的能力,他能看到一些未来的事。最初是预言人的死亡,小孩子嘛,不知道天高地厚,看到人的未来就忍不住说出来,这个错误以前也犯过,把见到的生魂当成是人本身。星河倒霉一些,差点因为这个能力被当成是巫师烧死,幸亏那一届的城主很开通,最后赦免了他的罪行,还培养他成长,最后成为了国师。他在晚年的时候,写出了一个指南,后世称之为《星河指南》,写完之后,吐血而亡,真正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种预言能力,是不需要修道的,当然,修道之人,也能开发出预言能力。比如天眼通到了最强一级,那是前后几个纪元都能看得清清楚楚的。只不过,这种先天的预言能力,一旦对重大事件做出了预言,就会被自己的能力反噬,像星河最后吐血而亡,就是如此。最近这半年多的交往,我毫不讳言地说,目前为止,美音是我见过的最美也是最有才华的女孩子,我说才华,不是指修道,而是指其在艺术上的造诣。我说的美,也不仅是指相貌,还有她的身材和举手投足,哪怕就是皱一皱眉头,都会给人一种湖面风吹皱的美感。以前我觉得东施效颦是杜撰的故事,现在想来,应该是确有其事的。而作为一个“情圣”,我很明确地感觉到了美音对我的爱意,是的,在这半年的交往中,我们几乎都是朝夕相处的,我的卧室,离她的寝宫只有不到50米的距离。如果我愿意,我连她的呼吸声都能听得清清楚楚的。而我对她也是有爱意的,以前我只爱过陈小桨和何羽霏,只不过虽然都是爱,但是爱的内涵还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我对陈小桨更多的怜惜。何羽霏呢,则是比较被动的接受,毕竟,那时候我是一个穷小子,而何羽霏是千金小姐,最重要的是,她是那个跟我认识的女鬼长得一模一样的人,让我不得不重视她。但毫无疑问,我是爱何羽霏的,即使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长,但那种相对比较宽松的自由之爱,还是令我非常钟情的。而美音是不一样的,我们是彼此吸引,不知不觉地就堕入了爱河。但这却有一个障碍,使得我们彼此都不愿意率先表达自己的内心。美音虽然单纯,而且一般情况下都是一个愿意直言不讳的人,可是在我们的爱情上,她又显得特别谨慎。就因为我是那个所谓的“救世主”,她怕我误会,她是为了想要利用我才提出恋爱关系的。所以虽然时间过去了半年,但我们彼此谁都不愿意戳破这层窗户纸,始终保持着相敬如宾的关系,这救世主的头衔就像是一个陷阱,将我们两人都坑在里面爬不出来了。不过作为一个情场老手,我觉得,那应该是美音还不够爱我,如果她对我有足够的爱意,那就一定能够冲破一切说出来。我每天的固定工作就是飞到广场,见见百姓,接受他们的膜拜。然后偶尔会去田间地头,干干农活。还别说,这里干农活并不累,因为他们只有一季的农作物,却要挺过漫长的秋冬两季。说起来也是好笑,他们在温饱中挣扎,却又有大量的空闲时间无所事事。也正因为如此,他们的精神生活会那么丰富,艺术发展会那么百花齐放了。同时我在心里暗暗想,如果这个社会,人人都修道,而且修道的目的不是为了长生久视,而是为了减少食物的贪婪和无休止的物质欲望,那整个社会面会不会风气好得多呢?当然,我知道,就算我有这个想法,也无法在这个地方实施的,因为这个地方没有灵气,不适合修道。如果这个世界也承载在一个球体上,那么我如果出了飘渺城,继续往西边走,绕过一圈之后,会不会回到飘渺城呢?我总觉得,这个世界应该不止三座人类城市这么简单。而那个平板将我和贞华传送进来,也肯定有更多的背后操作力量在,那姑且认为祂是神,那神这么做,目的是什么呢?这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只因为我想成为神,但我还不是神。我想着,等到解决了金城人入侵的困厄之后,我要绕着这个世界走一圈,好好探索一番。同时我还在思考另外一个问题,如果金城人再不进来的话,那我也可以主动出击,先去找金城人,那样也许可以提前解决这个问题。还有就是,我确实不太适合做神祇的,因为尽管我每天在广场上飞行跟百姓近距离接触,但是对我的信仰之力还是不太高。虽然已经形成了一股可以使用的灵气力量,但依旧不够多。在经过一番观察后我发现,飘渺城的人,他们不像乔方城的人,他们不崇拜武力,他们崇拜的是帅气和才华,也许我每天在广场上高歌一曲,反而能收获更多的信仰之力。只是,这未免太扯淡了。这一日,有一名守城士兵跑得人差点背过气去,一路到了城主官邸。他还没来得及讲话说完全,我一飞冲天,因为在东城门那边,我听到了嚣张至极的呼喝声和刀枪交加的撞击声!飘渺城几千年的和平生活,突然被打破了!东城门已经被破了,巨大的木槌撞开了城门,甚至撞塌了城墙!这些巨人族的体质实在太强大了,挟着飓风一般的威势而来,可谓是势如破竹,挡者披靡!飘渺城守卫溃不成军,但令我奇怪的是,这些文弱之人并没有退缩,也没有表现出一丝胆怯,将士一心,万箭齐发,尽最大的努力抵抗着外来入侵者。看来多读点书,不会让人变得贪生怕死。明白生命的可贵,才知道守护的重要!这些弓箭手,还是我这半年让美音特别训练的。只可惜,这些金城人都穿着黄铜的铠甲,就算被铁质的箭镞射穿,但他们皮糙肉厚,就跟没事人一样,继续往前冲,以血肉身躯冲散了守城军的队列。我看到一名金城人的急先锋,高度在4米以上,身材粗壮无比,是巨人中的巨人,他双目闪烁着死亡光芒,头上戴着青铜盔,手里拎着一柄大棒子,一路冲撞过来。他一棒子过去将一名骑士的马头给击碎了,然后伸手抓住了骑士的脑袋,一把捏爆了他的脑袋!血腥而残忍,这金城人,乃是残暴之师,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血腥味!不过我也明显看到,这些人的铠甲上有破损和残缺,说明他们在别的地方也战斗过。在飘渺城和金城中间的是乔方城,他们从东边而来,那就是乔方城所在的方位,难道说,他们已经先攻击了乔方城?一念至此,我从空中就像一只大鸟一样飞掠而下。擒贼先擒王!我要先遏制住这急先锋的势头。我伸手一指,那急先锋发出了一声惨嚎,那嚎叫声如此豪横,盖过了战场上所有的厮杀之声。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向他那边望去——却见他用手捂住了自己的眼睛,污血从他的指缝间汩汩留下!没错,是我一指就爆掉了他的一只眼睛。对付这种大块头,戳眼是最取巧的方式。“什么人偷袭我?”
他从剧痛中醒悟过来,大声吼叫着。我停在空中,就在他身边不足一米的距离前。我没有降落,因为那样我必须仰望一个身高4米的巨人,那画面看起来实在是有点不爽。“对付你何须偷袭?”
说完我五指一张,在急先锋的身后,五名正在急着杀戮的金城士兵突然被长矛刺穿了胸口,人差点被钉在了地上,绕是他们身材高大,一样被我弄成了烤串!急先锋被我毒辣的手段给惊着了,不由自主地往后一缩:“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阿木,你们要想进飘渺城,得先过我这一关。”
我的声音不大,但是却传递到了战场的每一个角落。刹那间,我感觉身上的信仰之力在快速攀升,以至于我的头发也散发出一层紫色的荧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