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支飞叉向我飞来。这一次,还是青色的飞叉。估计他觉得我除了狼牙就别无长物了吧,就算是青色的能量,我的念力还是可以控制的。于是我凝聚念力,一掌推了过去,那青色飞叉被击中了叉颈位置,在空中折了个弯向旁边飞去。我松了一口气,还好念力对它是有效的,不然我真是有点难了。可下一秒,那飞叉在空中转了个圈,重新瞄准了我!操蛋啊!我顿足一跳,身子瞬间腾空三米!“轰——”飞叉落在地上,居然就像雷一样爆炸了。然后碎裂的青色能量化作一缕缕流星,又快速地回到了“丁得孙”的身上。这也行,看来这青色能量比我想象的还要厉害啊。好在我的狼牙还是占尽上风的,剑灵吸收各种能量,对付起这青色的能量来一点都不吃亏。轰轰几声能量爆炸过后,刹那间,狼牙破了“丁得孙”的防御,像流星一样刺穿了“丁得孙”的胸膛,将其钉在了地上!而狼牙的这一杀招,带有很大的自主性,我并没有发出这个诛杀的指令,应该是它看我被偷袭,怒火交加,直接动了杀机。灵剑的强大之处就在这里,在主人神念来不及反应的时候,它可以暂时掌管仙剑,针对临场状况,发出最有效的攻击。“丁得孙”被钉在地上之后,身上的青气快速消散,却没再回神像身上,而是趁着夜色飞遁而去。这一下战场反转,速度极快。我虽然有心去追,可惜的是,我只有轻功,对方可是空军,而且那青色能量飞行速度极快,堪比闪电,瞬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看向地上的小武,发现他已经气绝身亡,被狼牙贯穿胸口,还能活也是神迹了。不过令我意外的是,小武的灵魂却不见了,他应该早就已经死掉了,至少在死亡现场,我连他仅存的神魂都没有看到。这青色能量虽然能够吸收人类的阴德,但是对神魂并无吞噬之力,到目前为止,我才是那个能够吞噬神魂的恐怖恶魔。我想了想,向小庙中走去,我看那肉身,现在已经失去了神力,就是一具陈年腐尸,只这一阵子的时间,它已经在快速腐败了,看来那团青色的能量,就是他肉身不腐的秘诀。如今青色能量遁去,这肉身就被打回原形,并无任何修为,就是一具肉身凡胎,跟那元君的肉身是天壤之别。既然如此,我没再留手,踢倒神像,又将小庙中的窗布和纱帐丢在它的身上,再将油灯丢上去点燃了它。我虽然知道一具腐臭的尸体不能再用来吸引香火了,可我不想这东西再作恶,先烧了,至少可以断绝了香火。其实我很清楚,就这么烧一下,在这样的寒冷的冬夜是不可能完全将其烧化了的,不过我的本意就是要烧它一个面目全非,这样更能瓦解信徒的信仰。我离开了小庙,其实这一次的埋伏,虽然我有收获,但心中还是略失望的。原本我是想探知青色能量和丁得孙的秘密,可惜的是,青色能量或者说丁得孙本尊却逃走了,只留下一具腐尸和一个替死鬼。但愿我不会给当地警方带来太大的压力吧,不过这种庙里死人的场面,当地很可能直接上报第七局了。在如今这个大背景下,第七局已经变成了一个大红大紫的部门,但凡有点怪的案子,大家都往第七局送。据张佳乐私下里给我透露,目前局里已经积压了一百桩以上的案子了,就算一天完成一件,那也需要三个多月。更何况,那些上报的诡异案件,正在以平均每天三件的速度在快速积累。这就是人手不够造成的,上面也不是没想过要招揽更多的帮手,可是普通人帮不了任何忙,有点特殊能力的又不够用的。现在第七局这种行政编制已经在世界各地推广,单论国内,基本上每个省都有一个独立的第七局,真正有本事的灵异人士太少,完全不够用。比如我这个顾问的工资,现在已经涨到每月两万底薪了,出差补助另算。说真格的,我现在大学除了学习知识和获取一个学历,其实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除非诡异事件销声匿迹,可是从灵气复苏的大趋势来看,至少最近百年是不会反转的。当然,工资报酬确实是高了,但风险也上升了,最近城市温度事件过后,别省第七局的成员还时有减员的事情发生。就像我们局,老杨没了,吕兰雨也差点交代了。想到这里,我又惦念起张佳乐和李栋来,他们两个在招待所,会不会被“丁得孙”对付呢?于是我拔腿就跑了起来,我有轻功,借助下山坡度,每一次跳跃都有十几米高,跨度超过二十几米,那种凌空飞跃的感觉真是极爽。崎岖的山势很容易崴脚,对我却没有什么妨碍,因为我落地的时候就跟一只灵猫似的,哪怕是倒霉一脚踩在了一块尖利的石头上,也能蜻蜓点水一般地跳开。只因为借助真气的帮助,我保持自己的身形稳定,并不需要借力太多。李栋他们非常低调,就住在一个民宿里,这种地方卫生条件还好,就是安全没什么保障。我到了民宿的时候,是凌晨两点多。都这个点了,我看到民宿前围着五六个人,心中不由一急:咋的?出事了?于是我挤了进去,发现警察还没到,围在那里的都是一些看热闹的人。老板娘在那里激动地述说着,一边还抱怨警察怎么还没来。我过去问老板娘:“我是警察,你们这里怎么了?”
说着,我将那第七局的出入证出示了一下,虽然不是警察证,不过上面也有代表着威严的警徽。老板娘也难辨真假,就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说:“警察同志,刚刚来了一些混子,起码有十几个人,他们到我这里,将两个外乡人给绑走了。”
我听了心里一哆嗦:“那两个人,是不是一个叫李栋,另外一个叫张佳乐。”
“是啊是啊,登记信息就是这两个名字。”
“是什么人带走了他们?”
“不知道啊,都戴着口罩呢,不信你看看监控。”
我让她打开监控看了看,虽然戴着口罩,可他们的身材我一看就熟悉,就是今天晚上那小武的手下。在确定犯罪分子之后,我倒是镇定了下来。我问老板娘:“你认识一个叫小武的混混吗?光着脑袋,身高大约一米八,国字脸,小眼睛。”
“小武?你说的是武哥吧,那我们新丰县谁敢不认识啊。”
“很好,他的那个老板住哪里?啤酒肚,板寸头,大约170,年纪40多岁的样子。”
“你说的应该是江老板吧,没错没错,这武哥啊,就是江老板的马仔。江老板住在滨湖花园那边啊,不过他在市里省里京城都有房子,谁知道他现在住哪里呢。”
“江老板叫啥?”
“江富华啊。”
听到名字之后我没再跟她啰嗦了,因为我看到警车来了。于是我将羽绒服的帽子套在了脑袋上,然后低着头就离开了民宿。然后我拿出手机来搜了搜滨湖花园的位置,离这里也就一里多路,三个路口就到了,于是我也没打车,直接飞奔过去了。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先去把江老板给拎出来再说,至于那曾队长,我是不会找的,因为他在一个尴尬的点打电话给李栋,这就很有嫌疑,所以现在给他打电话,很可能是打给了贼匪。现在用我的方式反而更好,这些人连警察都敢绑,这胆子可不是一般的大。到了滨湖花园,我戴了个口罩,然后将那保安亭里的保安给摁住了,我将小武之前的那把匕首顶着他的咽喉:“你想自己死,还是江老板死?”
那保安五十多岁了,出来做保安就是混口饭吃而已,没想到会遇上这种事,不过我的话让他有点晕:“大哥,大哥,你别冲动啊,肯定让江老板死,不过你说江老板?谁啊?”
“就是住你们这的大老板,江富华。我跟他有仇,今天要杀了他,如果你告诉我他住哪里,我就可以放了你,否则的话,我先拿你祭刀。我很急,我只给你三秒钟的时间来回答这个问题,三、二……”“大哥大哥,别冲动啊,我说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