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晋建立】 自从石敬瑭割让“幽云十六州”之后,契丹铁骑在黄河以北神出鬼没,来无影、去无踪,驰骋肆虐,严重威胁中原王朝的统治,成为中原王朝挥之不去的梦魇。 契丹对中原文明的影响也史无前例地巨大,直接导致了后续的中原王朝的兴衰,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五代十国”而不是“三代十国”,甚至在契丹灭亡后,还对中原王朝有着残余影响。 比如,北宋末年出现了一个重大的战略失误,就是“联金灭辽”。北宋权阉、“六贼”之一的童贯,之所以坚持“联金灭辽”,就是因为宋太宗立下了遗训:收复幽云十六州者,封王。 “联金灭辽”的结果就是导致北宋快速地被金国人灭掉,上演了“靖康之变”。 在石敬瑭割让了“幽云十六州”之后的400多年,直到明太祖朱元璋时期,汉人才真正将其收复,终结了中原人长达400多年的噩梦。 石敬瑭的得力谋士桑维翰,在耶律德光面前口吐莲花,从早到晚地为他分析利弊,极力为石敬瑭集团争取利益。在桑维翰的努力之下,耶律德光最终决定投资河东项目,于是指着帐外的一块石头,对赵德钧的使节说道:“我之前已经答应过石郎了,除非这块儿石头烂掉,否则我是不会失信的。”
在石敬瑭给出诱人的“卖国三条”后,耶律德光就对石敬瑭毫无保留地说道:“我长途跋涉了三千多里,付出了巨大的前期投资,一定要有回报才行。我看你器宇轩昂、气度不凡,很有帝王相,咱就别再往后拖延了,我现在就封你当中原皇帝吧。”
石敬瑭再三推辞。 石敬瑭的这种推辞不仅仅是例行的谦虚客套,而是自有一个难以启齿的龌龊想法。他不方便说,让我帮他说。 当时晋安寨的张敬达尚存有五万多精锐,牵制着河东、契丹联军主力;赵德钧、范延光在东面驻足观望;李从珂率军停驻黄河岸边;潘环在西部……形势并不明朗,我们再看石敬瑭的“卖国三条”,割让的是赵德钧的地盘,让契丹人“自取之”。 石敬瑭的想法是:如果顺利的话,自己先与契丹人联合解决掉晋安寨,然后兵分两路,自己南下跟李从珂单挑,契丹则去攻打“幽云十六州”。而赵德钧不善野战,却精于守城,所以这样一来,很可能会出现这样一种局面:自己灭了李从珂,而契丹则与赵德钧拼了个两败俱伤。 到那时,石敬瑭就可以与赵德钧谈和,联手对抗契丹,甚至可以把耶律倍送回契丹。这样,耶律德光即便没有被击毙在战场上,也会陷入深深的国内矛盾,被反对派(耶律倍)和强力集团(述律太后)联合推翻。 然后就形成了契丹、赵德钧、石敬瑭三足鼎立的局面。而最重要的是:石敬瑭可以摘掉“汉奸”、“卖国贼”的帽子了。 一句话,石敬瑭是想拿“幽云十六州”当胡萝卜,利用契丹这头傻驴。 耶律德光技高一筹,在PPT阶段就让石敬瑭的创业团队走绿色通道,直接IPO。让石敬瑭称帝,就等于落实了“卖国三条”。因为只有中原皇帝才能割让幽云十六州,一个河东节度使是没有这个权利的,所以呀,你小子先登基称帝再说。 石敬瑭称帝后,即便今后契丹人与赵德钧两败俱伤,即便他成功赖账,他也无法洗脱自己“卖国贼”、“大汉奸”的骂名了。所以他再三推辞,也是有这一层意思的,只不过被耶律德光轻松识破,逼他必须立刻称帝。 耶律德光9月出兵,并与石敬瑭会师,10月就册封石敬瑭为“晋王”,11月就逼他当皇帝。 清泰三年(936年)11月12日,在太原南部的柳林筑起高台,耶律德光解下自己的龙袍,披在石敬瑭身上,宣布册封“晋王”石敬瑭为中原皇帝,改国号为“晋”(史称“后晋”)。 有几个比较有意思的细节: 1,后梁与后唐存在着半年的叠加期,后晋同样与后唐也存在近两个月的叠加期。石敬瑭称帝的时候,晋安寨的张敬达仍在抵抗,李从珂的后唐朝廷也还存在。 2,石敬瑭登基称帝时穿的是契丹皇帝的服饰,而且是耶律德光解下自己的衣冠,并亲自为他穿戴。这是带有象征意义的仪式,表示石敬瑭的法统来源于契丹人的册封,石敬瑭不是“君权神授”,也不是“人民拥护”,而是“君权契丹授”。 3,在册文中,明确写着“……咨尔子晋王……所以余视尔若子,尔待予犹父也。”
确立了后晋与契丹“父子之国”的关系。 4,石敬瑭称帝后,照例要改元大赦,他宣布改“长兴七年”为“天福元年”。“长兴”是明宗李嗣源的年号,李从珂登基后改元“清泰”,今年是“清泰三年”。石敬瑭此举也是一种政治需要,他要否认李从珂,因李从珂是靠非法政变而篡权的,李从珂朝廷是非法政权。 称帝之后,耶律德光亲自为他推荐了一个宰相——桑维翰。耶律德光意味深长地告诉石敬瑭,“你可要好好感谢桑维翰!”
石敬瑭称帝后,以赵莹、桑维翰为宰相,桑维翰还兼职枢密使;刘知远为侍卫马步军都指挥使。 桑维翰原本就是石敬瑭的头号谋士(掌书记),按照惯例,节度使称帝后,其掌书记一定是宰相或枢密使。既然金主爸爸亲口点名了,那就宰相+枢密使,够给面子了吧? 耶律德光之所以亲自推荐桑维翰,也不是嘴上说的那样,此人有才华并且对石敬瑭忠心耿耿,而是因为桑维翰是石敬瑭集团里最坚定的“亲辽派”,桑维翰可以说是石敬瑭亲辽卖国行动的总设计师,是他力主割地奉辽。 桑维翰是契丹利益的忠实维护者,让他掌握石敬瑭集团中的实权,符合契丹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