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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刘盈:老兵不死,重焕生机!(1 / 1)

穿过马六甲海峡,沿着海岸线继续向西,就是汉国颁布的《堪舆万国图》上标注为谌离国的蛮夷部族。  清晨太阳才刚刚升起,被当地部族卖给汉人的丽水(伊洛瓦底江)河口三角洲两侧,绵延不绝,散布着上千座大大小小竹木材质的干栏式房子内,陆陆续续走出了大量皮肤微黑的青壮年男人。  嗯,他们的皮肤只是被晒黑,若是细看他们的五官,倾听他们的声音,就会发现他们都是地地道道的汉人。  这里是汉国在东南亚地区的一个屯垦点。  大约在五年前,汉国的舰队自马六甲海峡驶出,通过合理的外交手段获得了这片洪水泛滥,但土壤却异常肥沃的三角洲,而后又通过其他手段雇佣了大批的土著蛮族,在这里兴修水坝,排干沼泽,足足耗费了五年的时间,以及不知道多少的人力物力,才有了这上万平方公里的肥沃农田!  只不过今天清晨,这些汉国男人肩膀上依旧扛的不是农具,而是背着一口有叮叮当当之类金属碰撞声的木头箱子。  他们站在台阶上,对早就等在下面满脸谄媚的土著管家说完了最近这段时间的工作计划后,又换了一副笑脸,很是温和的向走出房间送行的七八个女人和十几个孩子告别。  深秋时节依旧炙热的阳光洒在房间周围,照亮那些女人和孩子的脸颊。  因此可以很清楚的分辨出,那些孩子的长相大多有几分汉人的血脉,而那些女人,则是土生土长的东南亚土著模样,头发卷曲,皮肤呈现黄黑混合的棕色,脸型圆而宽更加接近球形,如同一颗被拉宽了的鹅蛋脸。  但那些正在和她们一一送别的汉人却浑不在意。  这些是他们战利品,是他们养在这里外室,只要身材好,性格温顺能生孩子就行,反正他们在汉国还有真正的妻子儿女。  嗯,他们就是那些三十多岁的退役老兵。  出于汉人的天性,他们将自己这些年跑船给商队当护卫赚来的钱都买成了这里的土地,而他们有时候在想,也许是时候将家里的妻子也接过到这里来住,然后把老家的授田租赁给别人耕种。  毕竟相比于汉国那些耕种了上千年的贫瘠土地而言,这里的土地肥沃至极,再加上充沛的降雨和高温,一年三熟完全不是问题!  不过他们还有另外一个小心思,那就是让自己的妻子来帮着管理这些外室。  土著蛮夷没有什么礼法和贞操观念,哪怕是他们那些在垦殖点社会地位很高,且格外畏惧他们的外室,一旦和那些干农活的奴隶看对眼了,他前脚刚离开,后脚狗男女们就钻小树林了……  好在汉人的基因比较强大,生出来的孩子能够一眼就分辨出是不是隔壁蛮子的种,所以即便是喜当爹了,但给别人养儿子的事情倒也没有发生。  只不过这种事情传出去,面子上过不去。  所以自然需要由他们那些骄傲且忠贞的妻子来这里当真正的管家!  嗯,孩子不能来。  毕竟这里只有农业,而他们老家却有着完全免费用于扫盲的义学,以及可以实现阶级跃升的各种大学!  只可惜义学有严格的入学要求,别说他们这些黄棕混血,一眼就有异于常人的奸生子了,就算是那些和皮肤白皙的胡姬生下来的小孩,也同样没有入学的资格!  当然了,金钱可以打破这种规则。  但一年十万钱以上的学费,即便是王侯之家也要反复掂量!  所以他们的这些小黑孩,就只有在这里务农这唯一一个选项了。  而这其实也附合汉国的那种庶子、次子一同供养长子的继承法,毕竟封建社会,唯有一家人抱团取暖,才不会被豪强大户以及官府小吏所欺辱!  嗯,这就是商鞅变法主张‘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的原因。  三口之家,五口之家的原子化社会,更方便君主独裁国家的统治,这就是所谓的弱民。  ……………………  太阳渐渐升起,汉人面前毕恭毕敬,奴隶面前趾高气昂的土著管家走到农场工人们的集体宿舍旁边,用力吹响口哨,同时手中的鞭子也在空中飞舞,啪啪作响。  几乎是十几个呼吸之后,剃着光头,脸上有些鲜明烙印的农场工人匆匆走出房间,拿起打着各种汉字商标的铁制农具,准备开启今日份的劳动。  他们要趁着天气还不炎热,尽可能的多干一点,毕竟这里的天气太过炎热,中午十点过后还在农田劳作,分分钟就会被晒得中暑。  所以农场工人们都是早上干一会,然后回来烧火做早饭,休息到两三点天不太热的时候,继续出去干活,直到太阳彻底落山,伸手不见五指的时候才会回家,休息洗澡,然后摸黑将早上的剩饭吃掉。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农业社会下农场工人们的生活就是这么的悠闲且浪漫……  而在另一边,背着叮当作响木头箱子的汉人男子,则开始陆陆续续向停泊在海边港口的大船而去。  嗯,说是大船,其实就是夜邑造船厂最初建造的那些双桅风帆船。  如今汉国下饺子的是载货量更大且跑得快的飞剪船,以及装备有更多炮位的战列舰,从前的那些小船自然就退出水师序列,按成本价抛售给了权贵之家组建的商队,或是如他们这些归属于尚贤堂的各类武装……  港口边,一个马脸少年有些烦躁的抖着腿,有些无奈的盯着那些磨磨蹭蹭的老兵。  此人名叫虫仲,是刘邦钦定的十八功候中曲成侯虫达的二儿子。  毕竟是次子,家中爵位与他无缘,虫达找到刘盈攀了攀从前的交情,于是虫仲就被送到了尚贤堂,做上了黑帆骑士团的大团长……  嗯,黑帆骑士团,是尚贤堂海外四大护卫队的其中一支,满编五千人,但此刻事起仓促,能召集的也就是两千不到。  “能不能快点?昨天一晚上都不够享受的,非要早上再来一轮?不想去赚钱了?”

虫仲戟指而立,大声指责,丝毫不担心自己这个功臣二代目会被对面那些彪悍至极的老兵乱锤。  毕竟他爹是虫达,剑术天下第一,虫仲从小练武,虽说阵战打不过这些老兵,但若是混战,则虫达传授给他的那种擅长以一敌多的剑术就派上了用场!  当初虫仲能够坐稳这个大团长的位置,不单是刘盈的指派、他爹虫达的威名,主要是在一次较量中,他一个人干趴下了十九个老兵,自身毫发无损!  所以那些老兵只是发出阵阵笑声,下意识的按照什伍列阵。  不过人群中,还是传出了些许质疑的声音。  “公子,你说的赚钱是真的吗?”

“就是,别等咱们到了,人家把咱们骗了……”  “是啊是啊,这种事情不是一次两次了!”

“那怕啥,他不仁咱不义,他欺骗咱,咱就攻破他的城池,抢走他的女人和财富!”

“嗯,是这个理,反正我是听人说,塞琉古的娘们白的很……”  听到这帮家伙越来越没有正经的议论,虫仲怒喝一声:“都给乃公闭嘴!谁在瞎鸡儿乱说,乃公打爆他的狗头!”

于是,议论渐渐停歇,但一双双渴盼金钱的眼睛却一眨不眨的盯着虫仲,仿佛他就是那个皮肤白皙,胸大屁股大的塞琉古女人……  虫仲瞪了回去,大声吆喝:  “说了给钱就一定给钱,人家塞琉古也是个大国,不差咱们这仨瓜俩枣!”

“按照繁阳君许安发来的电报,说是塞琉古的王在舞阳侯嗣子的建议下,允许咱们斩首记功,只是这种功劳不是二十等军功爵的爵位,而是给钱!”

“每一个罗马士兵的脑袋,价值十枚达利克钱!”

“军官则按照职位大小不同,从从一百枚到一万枚不等,若是谁能够阵斩罗马军官那个叫做西庇阿的将军,则赏赐一百万钱!”

听完虫仲的话,老兵们满脸兴奋的畅想了一下自己获得一百万钱之后的生活。  但到底是务实的人比较多,人群中再度响起询问的声音。  “公子,一个脑袋才十个钱,是不是少了点?咱们那边可以一级爵位呢!该不会有谁中间吃了回扣吧?”

刹那间,一双双质疑的眼睛再度盯向了虫仲。  自家的贵族姥爷自家晓得,不卑鄙无耻,上下其手还能叫贵族姥爷?  “胡说什么?这是咱们的卖命钱,谁敢克扣乃公第一个拔剑砍了那狗东西!”

虫仲大声喊了一嗓子,接着解释道:  “十个钱不少了,那种达利克钱我见过,咱们的五铢钱是方孔钱,中间有缺口,人家那是实心的钱,重量是咱们五铢钱的两倍!”

“关键是大汉的五铢钱是铜钱,达利克钱是金子,黄金你们懂吗?”

“十块金子换一个脑袋,这还少?”

听完虫仲的解释,老兵们纷纷点头,十个金币换一个士兵的人头,这个价钱确实公道,毕竟是黄金,如果金币不掺假的话,十个钱在他们老家,大概能置办三四十亩的旱田,剩下的钱说不定还能再盖一串小院子!  虫仲环视左右,用一种传销似的语气吼道:“还有迟疑的吗?如果有就留下,想赚钱的现在就上船!”

而回应他的,则是一声声更加高亢呼喊。  “搞钱!”

“搞钱!”

“搞钱!”

当初招募雇佣兵的消息传来的时候,这些休沐在家的老兵脑海中第一个浮现的念头,就是来活了!  而后一个念头,则是天助我也!  毕竟他们想要将家中妻子接来同住,自然而然的,不能让家里那个泼辣的老娘们看到他名为节约简朴,实则夜夜大被同眠的一幕。  因此需要在农场之上再盖一间房子。  而这,需要钱。  如今这个杀敌换钱的机会,他们自然不会错过!  况且最重要的是,他们这次是正义的一方,是在帮着被罗马军团入侵的塞琉古人保家卫国!  师出有名,再有金钱激励,自然气势如虹!  于是一个个背着板甲强弩,长刀圆盾的老兵,开始陆续登船,踏上不远万里也要主持正义的旅途。  而这样的场景,不止发生在这里的三角洲屯垦点,在整个的大南洋(印度洋)之上,到处都是扬帆起航的船队!  …………………………  巴尔干半岛,雅典城。  淅淅沥沥的小雨中,一个身穿姿色托加长袍的男人闯入了一座乡野间的别墅。  此人三十多岁,看上去很是威严,而事实上他的身份也确实如此。  他名叫提图斯·昆克蒂乌斯·弗拉米宁,正是当年率领罗马军团在库诺斯克法莱战役中击败马其顿,一举让罗马人成为希腊城邦新主人的前执政官。  嗯,之所以说前,是因为他在巴尔干半岛征战的时候,被大西庇阿一方的反对派偷家,成功改组了元老院,也迫使他放弃了对塞琉古的亲善政策。  而弗拉米宁此刻闯入的豪宅,正是他的敌人普布利乌斯·科尔内利乌斯·西庇阿的住所。  他今天过来,是接到了一个雅典商人的报告,说是塞琉古的首都之中突然出现了一群汉人,而且还有大量武器铠甲从南边的安息运了过来!  所以,和塞琉古的战争不能再拖延下去了!  汉国,是他们从来没有交手过,但早已经如雷贯耳的对手!  重要的是他从到罗马做生意的商人口中了解过,汉国这些年战无不胜,就连那个传说中拥有几十万骑兵的北方蛮族也被汉国打败,彻底臣服于汉国!  要知道,此刻击败腓尼基人的罗马人最大的威胁,也同样是北方的蛮族,比如高卢,比如日耳曼。  前者要等到百年之后,才会被凯撒大帝所击败,而后者始终和罗马纠缠,甚至一度大败罗马,让罗马皇帝喊出了那句‘瓦卢斯还我军团’的名言……  也因此,他们必须要赶在汉国全面介入之前,就彻底击败安条克三世,逼迫他签订和平条约!  不过当弗拉米宁看着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大西庇阿时,忍不住轻声叹息:  “你的病还没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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