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给你补习不是绰绰有余!”
陈歌捏了捏眉心,有点不耐发地打发秦月,“行行行,这次统考,我要是没考到全校第一,我就跟柳老师申请跟你坐同桌,行不行?”
秦月闻言,脸色才缓和许多,鼓了鼓嘴巴道,“这还差不多,记住了啊,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说着,伸出了小拇指。陈歌挑眉,“干什么?”
“拉钩啊!”
陈歌,“……”秦月“啧”了一声,直接拿出陈歌的手,勾住他的小拇指。“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变了小狗吃大便!”
最后,用大拇指抵住陈歌的大拇指,印了一下。随后,秦月红着脸将手拿开。陈歌呆呆地看着手指,嘴角勾起一抹笑容。真是……怀念啊。在秦月看来,陈歌是不可能考到全校第一的。那根本就是天方夜谭。统考之后,一直到高考,陈歌一定会是她的同桌。“还有,你别胡思乱想啊,我让你做我同桌,没有别的意思!”
“单纯是因为你成绩太差,我看不过去而已!”
说完,扭头就跑,马尾辫在黄昏下上下跳动,格外美丽。陈歌看着秦月的背影,并没有太在意。总之,和苏幼荷坐同桌这事,谁也改变不了!就是耶稣来了也不行!这时,背后传来一道声音。“陈歌,刚刚秦月和你说了什么?这么生气。”
陈歌扭头,发现正是戴鸿飞。戴鸿飞看上去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戴鸿飞父亲经商,母亲是公职人员。家里有点小钱,在这个时代,算得上是非常优秀的出生。和秦月是“门当户对”。加上两方家长都认识,日后能够走到一起也是顺理成章。陈歌淡淡道,“没什么,你有事吗?”
戴鸿飞摇头,“没事,就是听说你跟秦月告白被拒绝,怕你太伤心,来安慰一下你。”
“我爸做生意的时候认识了秦月他爸,有时候会去她家做客,到时候我帮你说两句好话,你也不会像现在和秦月搞这么僵。”
接着自嘲道,“说起来,我和秦月从小就认识,也算青梅竹马了,只不过大家还不知道而已,哈哈。”
这个时候还看不出来戴鸿飞是一个会家暴的人渣。但这话里浓浓的优越感,就已经初见苗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有他陈歌在,戴鸿飞这辈子都别想和秦月能发生点什么。陈歌道,“不必了,我自己能处理好。没什么事的话,我先走了。”
“陈歌!”
戴鸿飞又叫住他。“其实,我喜欢秦月。希望你能明白。”
戴鸿飞想表达出那种男人的气势,但在陈歌眼里,却很幼稚。他微微挑了下眉头,“哦?关我什么事?”
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陈歌的家离学校不远,一个像是早期城乡结合部的地方。街上到处都是摊贩,卖各种小吃美食,学生们三五扎堆,嬉闹不已。摊贩叫卖声,自行车响铃声,不时也有老式汽车的喇叭声。陈歌哼着小曲,自在地走在街上,不时和街坊邻居打招呼。满满的,都是回忆。陈歌家在一栋老式的出租屋里,老旧刷着绿漆的防盗门,楼道里有淡淡的霉味,地板上的瓷砖都是花纹的,很经典。打开门,里面是一套四十平米左右,两室一厅的小居室。陈歌并不感到陌生,在重生前几日,他还回到这里和孤身一人的老父亲喝了几杯。大屁股电视播着童年阴影《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陈建军正端着菜从厨房出来。即便陈歌做好了心理准备,看到父亲年轻几十岁的样子,还是忍不住红了眼眶。“爸,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