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凌掀开锅上的木盖,用勺子捞了块鱼肉,然后道:“他家春元在外边养小的,跟咱们有啥关系,要我看,这婆娘就是见不得别人好。”
“呼……” 说着,吹了吹滚烫的鱼肉,递到王素素跟前:“你来尝一口,熟了的话,咱们就可以开饭了。”
王素素耸了耸小鼻子,妙目轻瞟了他一眼,试着尝了一小口。 “嗯,熟了!”
“香浓软烂,而且吃起来好鲜的,鱼肉比上次的味道还要好哩……” 王素素顿时眼睛亮晶晶的,白皙的脸庞映出两个浅浅的梨涡,对鱼肉的味道感到非常惊喜。 随后就把勺子递给陈凌,“阿凌你也尝尝。”
“好。”
陈凌尝了一口,确实比上次味道好。 其实这次的鱼也不过巴掌大,比上次的鱼长不了多少,但是由于在洞天多待了两天,肉质更加鲜美也属正常。 “确实好吃,快去拿碗,咱们要开饭咯!”
“好嘞。”
王素素嘻嘻一笑,脚步轻快的进屋取碗筷。 陈凌则把没有燃尽的木柴抽出来灭掉,跟着丢到一旁,留待下次煮饭再用。 …… 今天的晌午饭,小两口吃得同样温馨,并没有因为对门的婆娘影响了心情。 吃完饭后,陈凌从后院把驴车赶了出来。 今天不去县城,而是要去田里把地犁一犁。 那块地十年未耕种,又因为巨量石灰影响,地下的土比起正常土地,固化严重,坚硬如山石。 这是经年日久,地下的石灰已经和土壤凝固在了一起的缘故。 虽然在陈凌种了两次花生后,表层的土已经改善了不少,但不深耕一番的话还是不行。 这两天正好刚下过雨,这次的雨水还算充足,趁着土地松软的时候,这时去犁地也能省不少力气。 “你咋把这两个小东西也带上了?让它们在家里睡觉就好。”
这次王素素也跟着去,只是坐上驴车后,陈凌就看到黑娃和小金从王素素怀里探出小脑袋,伸着粉嫩的小舌头要舔他的手,忍不住有些皱眉。 “带上吧!”
“下午有太阳呢,这么暖和,让它们也跟着出来玩玩。”
王素素露出一个明媚的笑容,把黑娃递到陈凌怀里。 “阿凌,你抱着黑娃,我来抱小金,我们一人一只。”
“你抱着呗,我还赶车哩!”
“一只手也能抱,快嘛快嘛!”
王素素不依的道。 陈凌见状哭笑不得,但瞧着自家小媳妇娇憨的模样,他心里也忍不住柔软起来,便由着她的意思去做。 就把黑娃接过来,单手抱在怀里,另一只手扬鞭一甩。 “驾!”
驴车缓缓向村外缓缓驶去。 途中小金见黑娃在陈凌怀里,挣扎着也想过去让陈凌抱,但总被王素素抱在怀里按住,怎么也挣脱不得,急得它汪汪直叫。 把王素素逗得乐不可支。 一路上欢快的笑着,引得村里很多人注目。 见到是陈凌他们小两口,纷纷惊奇不已。 “俺看到啥了?富贵这小子竟然带着媳妇下地去了?”
“这怕不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就是,还真奇了他娘的怪了,以前他媳妇一天天不咋出门,脸上没个笑脸的,瞧今儿笑得高兴的。”
“莫不是挨了大舅哥一通揍,知道疼媳妇啦?”
“你就鬼扯吧,他媳妇娘家离那么老远,越上门找事,媳妇越不好过。俺看现在这样子,他不是中邪了,就是脑子被打坏了。”
“诶,我说,你们说啥子屁话嘞,最关键的不是这个好吧,最关键的是,富贵这缺心眼的,他居然真的去犁地了……” “那可是二柱家荒了十年的废地,就是犁个百八十遍,也犁不出个屁来!”
这话一出口,这些人顿时你一言我一语的各种怪话都出来了。 不出意外,就因为陈凌小两口不经意的路过,这帮汉子和婆娘整个下午大半天的谈资都有了。 悠扬的铃铛声中,陈凌和王素素乘着驴车,已经慢悠悠的出了村子,入眼的便是周围墨绿色的群山,在群山之间是一垄垄的农田。 这时才刚过正午不久,但是近处的农田菜园上也已经有了人影儿。 道旁稀稀疏疏的已经有不少小草长出来,麦田也变得绿油油的。 仿佛在这场春雨过后,一切都焕然一新了起来。 陈凌深吸一口气,雨后带着泥土清香的新鲜空气被吸进肺里,顿时整个人纯粹而清爽。 “呀,兔子!”
王素素突然惊喜的叫道,用手指着一个方向。 陈凌顺势看过去,就见两只野兔正在田埂上你追我赶,跑得飞快,刚开始还是直线跑,后边又转着圈跑。 陈凌还以为它们要打架呢,谁知没过一会儿,两只兔子就在远处没羞没臊的纠缠到了一起。 演起了动作大戏。 “汪汪汪……” 黑娃和小金两只前腿搭在驴车的边沿上,竖着耳朵看着远处的两只野兔,看样子非常好奇。 “嘿!”
“你们两个还小,这种少儿不宜的画面可不许看!”
陈凌伸手把两个小东西拽到身边,嘴上笑着打趣道。 王素素听了一开始还没明白什么意思,随后看清楚两只野兔在做什么之后,顿时羞得脸红到了耳根,嗔怪的轻轻拧了一下陈凌。 “阿凌,不许瞎说……” 结果话没说完,就被陈凌抓住了小手。 这时农田里有人,王素素下意识就想把手抽出来,可是陈凌抓得紧,她抽不出来,就羞恼的拿另一只手去揪他耳朵。 两人就这么一路打闹说笑,山脚的荒地已然在望。 “富贵,富贵!”
恰在这时,突然身后有喊声传来。 令陈凌和王素素齐齐转过身,就看到远处有个人骑着二八大杠,一边往这边猛蹬,一边高声喊着。 “富贵,等等我!”
这个人竟然是王聚胜。 “聚胜哥怎么来了?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王素素轻蹙眉头,心里有点小担忧。 毕竟这位是支书的儿子,还是乡派出所的警员。 “应该不会吧。”
陈凌摇摇头,把驴车停下。 等了一会儿,王聚胜就骑着车子追了过来,上气不接下气道:“好你个富贵,说好的你犁地的时候叫上俺,结果你一声也不吭。”
“要不是俺听街里有人在说你带着素素下地了,俺都还不知道哩,你这也太不够意思了你!”
“哈哈哈,聚胜哥别生气,我这不是没想起来么……” 陈凌笑了笑,心想王来顺这大儿子倒还算实诚。 他以前也怎么没跟王聚胜打过交道,也就是走碰面了说句话的同村点头之交。 所以他对王聚胜的印象,只是记忆里的道听途说,说这人不太好相处之类的。 眼下看着倒还算可以。 接下来三人一边说这话,一边就往田地里走。 很快,三人绕过山脚的老坟地之后,不一会儿就到了。 结果刚一走近,除了陈凌之外,王素素和王聚胜都瞪大了眼睛。 王聚胜更是忍不住弯下身子仔细查看一番,立马就大呼小叫起来: “富贵你快看,这地里长草了,这地里居然长起草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