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暗的灯光下,他守着她,连眼睛也不眨一下。不论从哪个角度看过去,这都是一幅温馨的图画。而小宅以外的空间,万物沉寂,静得太过诡异。寂寞的下弦月从云层里钻了出来,惨白的光悄悄洒落在柳树梢头。村庄东南西北四个路口同时出现了一串黑影。这些黑影缓缓地从四个方向小宅逼近,连半点儿声响也没有,偶有银色兵器在月光映衬下闪着寒冽之光。他们不是刺杀团的杀手,而是苍隐前锋兵团里的精兵,因为接到上锋指示,提前赶到这里,准备迎接桓帝大驾。很不巧的是,他们早到了一个多时辰,在东面村口的哨点发现被迷晕的驻村卫队士兵。因此,他们断定这里出了事,便下马改以步行,从四个方向由外及里地挨家挨户搜索。村庄里的人们早就因为苍隐士兵的抢掠搜刮离家躲了起来,每一幢房子都是空的。他们哪还能搜出点什么来?不过,这些士兵可不是普通的士兵,他们都是前锋兵团里的精英,颇有些侦察能力。很快,西面的士兵们发现了逐月的蹄印,并一路追踪到小宅外。其他三面的士兵在毫无所获的情况下相继聚至一处。指挥官一挥手,几十只火把呼哧呼哧地照亮半边天。墨似的夜突然之间就变成白天。一名士兵在指挥官的授意下,扯着嗓门儿朝小宅内喊话:“里面的人快出来,否则格杀勿论。”
屋内的燕陌当然也听见了他们的脚步声,透过窗缝朝外一看,只见满天火光,又听见士兵喊话,知道已被围住,扭头看看尚未苏醒的胭脂,火速扯下床单,兜住她瘦弱的身体;又将床单的四角紧紧系在自己腰上,以此将她背在背上;再把两只包袱系在一起,提着疾电与胭脂佩剑,开门冲入后院,二下五除二便解开追风逐月的缰绳。小宅四面火光,不论走哪儿出去,都得与外面的人正面交锋。前门外路是大路,比后门狭窄的小道更便于马匹奔驰。燕陌来不及细想,将马赶到前门,飞起长腿喘开大门,宅子正门便呈大开之状。数十道杀人般的目光一齐钉在他身上。燕陌感觉有些窒息,但当他以清湛的目光将全场人物扫视一番后,反倒开始庆幸起来:好在这些人不是刺杀团成员,否则凭他一己之力,万难逃脱。“你是什么人?竟敢迷晕驻村卫队士兵?”
一名士兵指着燕陌的鼻子,严加盘问。“我是什么人?哼!”
燕陌阴冷地笑开了:“你们这些狂妄之徒站在我的国土上,还敢问我是谁?连什么迷晕驻村卫队士兵这事也赖在我头上,简直岂有此理。”
见燕陌话语冰冷狂傲,数名士兵一齐拔了刀,跃跃欲试地指向他:“再不交代只有死路一条。”
“是谁死,打了才知道!”
燕陌牵出两匹马,一边将包袱与胭脂的佩脸挂在追风身上,一边估算着方位,计算着需要出几招才能冲破防线。如果他是单独一个人,他非但不会害怕眼前这些苍隐士兵,还会将他们斩尽杀绝。但眼下,他身上还背着完全没有知觉的胭脂,万万不能冒险,只能速拼突围。那指挥官一见两匹马即知是神马,赶紧朝所有士兵大喊:“快围住他,别让他上马跑了。”
很聪明嘛!燕陌朝那指挥官打了个眼色,左手搂住背上的胭脂,右手沾剑,剑即脱鞘,化作飞虹朝那指挥官移了过去。虽然背着胭脂,让他前冲的速度有所减慢,但对付苍隐国精兵来说还算绰绰有余。那指挥官双眼只见剑光一晃,剑尖已经到了喉咙前,吓得连脸色大变,持剑的手一松,眼睁睁见薄刃刺入自己喉内。血从他口中飙洒出来。燕陌拔剑,右臂奋力向前面一排士兵一挥,剑尖上的热血立即洒了所有士兵一脸,而劈山裂石般的剑气在热血之后极其美妙地亲吻上所有被扫中的士兵的脖颈。数名士兵立时气绝倒地。原先的阵容缺了一个好大的口子,还没等这个口子被堵上,燕陌已经跃上追风的背,率先冲了出去。逐月前蹄腾空,后蹄一蹬,跳过几个士兵,追在追风之后。因为胭脂还在他背上,随时可能受到威胁,燕陌不敢有丝毫大意,在冲出包围圈后,赶紧扭转身又挥了一剑。追逐而来的苍隐士兵被他浑厚的剑气震倒在地,火把落得满地都是,火星四溅。“快抓住他,不能让他逃掉!”
士兵中有人大声高呼。“快射箭,快上马!”
小宅四周的所有火光迅速地朝正门聚集过来。有的士兵跨上马背,扬鞭就追,而小队的弓箭手拉弓朝燕陌狂射一气。箭一批一批地朝燕陌飞过来,就像刚出巢的蜜蜂一样,密密麻麻。“找死!”
燕陌怒了,以内力贯于剑招之中,将所有飞来的箭都逼了回去。数支火把落地,数名士兵中箭倒地,惨叫声四起。燕陌跨坐在追风身上,借着微弱月光,领着逐月在胜利中沿着夜晚如墨的绿玉湖一路朝东北方向飞驰,将苍隐前锋兵团的士兵们远远抛在了后面。春寒冻人,迎着夜风逐月而行,燕陌突然感觉自己的生命和胭脂紧紧联系在一起,因为他与她的心现在就只隔着不到一尺的距离,真的很近很近,近到他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她较弱的心跳。一手执辔,一手抚着背上的人儿,燕陌阴沉着脸轻叹了一声:“胭脂,我们安全了。”
她终究还是没有回应。燕陌心中涌起一片酸涩,却还得睁大双眼仔细地观察着前路,御马一路向东。胭脂,你一定不会感到寒冷的,因为我会给你我全部的温暖。一个时辰后,在刺杀团的簇拥之下,奚桓风风火火地赶到遍植榆柳的村庄。当他得知驻村的卫队士兵还在昏迷中,而提前赶来的前锋兵团精兵已经同燕陌交过手时,不禁有点恼恨。如果不是因为追风逐月,他早就能追上。不过,当他想到燕陌与胭脂已经会合时,随即显得很兴奋。这样也好,他就来个一举三得:一是铲除燕陌,粉碎雾烈妄想以他收复河山的梦想;二是得回两匹宝马;三是征服冷烈得令他爱不释手的胭脂。当然,最后一点才是三点中最重要的。“圣上——”临昭看着光彩焕发的奚桓,不明白他为什么笑得这么开怀。“这一次,只许成功不许失败。临昭,传朕的命令,所有人今晚好生歇息,辰时再赶路。”
奚桓神采奕奕,根本不像个连续四天四夜赶路的人。眼看就要追上,还下令歇息?临昭搞不清梦奚桓葫芦里什么药,又问:“圣上,眼看就要追上了。若是现在停下来,岂不是又追不上了吗?”
“放心吧,他们跑不了多远的。”
奚桓笑得肆无忌惮。“燕陌从赤奴城开始就没日没夜地赶路,就是神马到了这会儿也累得和普通马差不多。咱们一路上连续多次换马,追到这儿只相隔一个时辰的路程,这就足以说明他们的速度快不了多少。再者,绿玉湖形状狭长,南北贯通,马匹无法涉湖而过。此去寒山,必然得走绿玉湖东北面,那儿正好有一片不小的沼泽地,料他也不敢夜里赶路。所以,他们无论如何也赶不了多远。”
“属下领命。”
临昭退下,朝一班杀手们下了令。等所有人都驻地休息后,奚桓才走进落榻的房屋。其实他还有一点没有说,从刚才精兵所报的情况看,燕陌背负的人一定是胭脂。如果她受了伤,又或者是病重,必然会影响燕陌赶路的速度。然而,真正让他不悦的是被兵将所围的燕陌竟没有弃她而去,宁愿冒着风险也要带上她。从身为男人的角度而言,倘若他是燕陌,他一定会喜欢上胭脂这样一个可以冲破一切封锁、孤身一人前去迎他回朝的铁血女子。明天,他与燕陌十年前的争斗会再次延续。这一次,他们所争夺的不单是国土尊严,还要加上彼此钟情的女子。燕陌,你等着吧!我一定会让你臣服我脚下,一定会让胭脂成为我的女人。一定!子夜迷魅,奚桓鹰目湛湛,满脸疏狂。他相信这个天下迟早是他的,明珠王朝的辉煌将在他的手里重新上演,而他要与他认定的女子执手看天下。天还没有亮,四周黑乎乎的。头脑昏沉的胭脂在一片混沌中醒来,即不清楚方向,也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扭动身体,她发现自己正枕在一个温暖的肩膀上,身上除裹着一张被单外,还盖着一件厚外衣,双手被一双很大的手严密地包覆着,用力嗅嗅,空气里还有薪柴燃烧过的气味,显然火堆已经熄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