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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八章 战场之光(1 / 1)

第一大队拦在东口,挖建临时阻马工事。第二、三两个大队,给我带着猛火油从边上摸过去,准备放火烧营!”

王道连按住胡鹤的手臂,低声道:“胡排长,对方多少人?”

“数千。”

胡鹤瞅了一眼:“不过在这种谷地,他们冲不起来,讨不到好。”

“咱们只有一百多!”

王道连手上用劲,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的声音。“我知道。”

胡鹤死死盯着前面的蒙鞑营地:“可是他们不知道。要是你晚上被人踹了营,你又不知道对方多少人,你怎么办?”

王道连一愣,道:“当然是就地集结,服从高级军官指挥,巩固区域,伺机反攻。”

胡鹤摇了摇头,道:“你说的这个是咱们!蒙鞑又没照殿下的操典训练过。你看这个西沟里,东口是到迷城镇,往西是退回灵山镇。往西的路好走,东口的路更窄;西面是他们来的路,是走过的熟路;东面是没走过的生路,而且八成是有伏兵……要你选,你往哪走?”

王道连脱口而出:“自然是回头集结。”

“那就对了!”

胡鹤道:“咱们今夜就是逼得他们往回走,然后锁住出山之路,等大军来之后,蒙鞑不能出山一步,就是咱们的功劳。”

王道连脑中瞬间清晰起来,道:“我明白了,胡排长说得有理!胡排长,你早就知道这股人马过了倒马关?”

胡鹤不置可否,只见前面传出一声凄厉的哨音,知道自己的探马惊动了蒙古人的暗哨或是伏路兵,当即朗声道:“打!排直属队,跟我杀!”

说罢已经带着排属队往前冲去。王道连也顾不上追问,按照操典规定,据守军旗,临时指挥全局。传令兵当即吹出了总攻击的号声,三枚红色的信号弹尖声嘶叫着冲破夜幕。一直小心翼翼运动两个大队放弃隐蔽,以最快地速度冲入蒙鞑营中,将一瓶瓶猛火油朝铺着毛毡的帐篷上扔了过去。毛毡原本就比棉布更容易烧起来,一旦落在身上扑都扑不灭。大部分的蒙古人都还在帐中休息,被这突如其来的火攻打得惊慌失措。少部分警醒的蒙鞑也匆匆寻找马匹,在遭遇以小队为编制的明军鸳鸯阵兵之后,也是难以抵挡。两个大队六个小队很快就潜入蒙鞑大营之中,在各个营帐之间窜行,如同游走的火龙。所有队长都很识相地规避与蒙鞑交战,只是以猛火油瓶和火把进行阻拦。藤牌手在必要时刻冲破帐篷,开出一条别样的道路,很快就将整个蒙鞑大营搅得天翻地覆。火光之中,一个个身影互相窜行,只能从手中的兵器分辨是明军还是蒙古人。有人身上沾了火,嘶声裂肺地哀嚎着在营中翻腾,制造出了更大的恐慌和动乱这对明军而言无疑是个极大的启发,渐渐用尽的猛火油瓶开始更明确地针对人和马这类目标,而点燃帐篷只需要火把就可以了。拉克申日终于在自己的马奴保护下骑上了战马。这匹十岁大的战马显得有些焦躁,它从未见过这种混乱的场面。拉克申日重重地拍着它的脖颈,总算将它安抚下来。“明军有多少人?”

拉克申日年过五十,不是第一次进入大明。从他曾祖父时候,就一直在大同寇边,然而到了他父亲的时候,蒙古人就已经成了满洲女真人的附庸,总是跟在那群野狼后面吃些腐肉。到后来,更是选择对一个已经没落的大明朝臣服,这让充满了骄傲的拉克申日十分不满,所以这回他知道满洲人兵力不足,正好有这么个切入大明腹地的机会,自然不会放过。他联合了科尔沁和察哈尔的几个小部族,结成了这支三千骑的联军,从大同南下,穿过太行山麓。倒马关刚刚投降明军的守兵,见到了如此旁大的一支人马,理所当然地望风而降。拉克申日生怕他们走漏消息,出其不意地将这些降卒统统杀死。谁知道大军眼看就要走出太行山区了,还是遭到了明军的夜袭。拉克申日的胸口隐隐作痛,他在混乱中无法发起号召。别说那些外部族的人马,就是本部人马都未必能召集起来。混乱的马蹄声由远而近,渐行渐响。常年与马为伴的蒙古人却能听出来,这些马上并没有骑手。“马群惊了。”

拉克申日咬着牙道。马是群居性动物,跟人类一样存在群体无意识的心理状态。一旦马群受惊,谁都拦不住。“走。退回去。”

拉克申日大声喊道:“退回去!”

马奴们围着自己的贵人,在混乱之中冲开一条路,沿途高声喊着:“从来时的路走!”

来时的路上没有明军设伏。这让拉克申日心中有了一些侥幸。他没想到是明军兵力不足,只以为明军不会打仗。从过去所见所闻判断。明军很少有以歼灭大军为目的的作战,就算是那个被叫做戚爷爷的军神,也是以击败、驱逐为作战目的。越往西走,周围越发安静。拉克申日被带着浓浓湿气的夜风清洗了肺部,终于驱散了满腔烟火毒气。他刚刚腾起些许兴奋,转眼就被眼前的惨淡情形打击得胸闷口干。整整三千蒙古铁骑,此时跟着他逃出来的只有区区百来骑。各个都是烟熏火燎过的黑炭一般。眼神中只留着惶恐和畏惧。“其他人呢!”

拉克申日吼叫着。“贵人,怕是还在营中没冲出来呢。”

一旁的亲卫上前道。虽然是废话,却也让拉克申日平静了不少。突遭夜袭,很少有人能够分辨东西南北。尤其这里是大明的山区。不是辽阔的大草原。马群也受了惊吓,而失去马匹的蒙古人就像是被砍断了腿一般,很难坚持跑到安全地带。更何况,整座营帐都在燃烧,映得天空一片火红。“派人去喊。让能逃出来的人来这里集合,哪怕没马也要过来!”

拉克申日下令道。几骑亲卫还是执行了主人的命令,策马扬鞭再次朝红红火火的营地跑去。沿途倒是能够看到零散逃出来的蒙人,多少给了他们一些希望。胡鹤站在一座明显是主将大帐之中,带着排直属队麻利地收罗其中物品。那些绫罗绸缎、金银铜器。此时都被扔在地上,如同一文不值的垃圾。现在真正值钱的是的主将的印信和书信、地图。至于高悬在外面旗杆上的大纛,早已经被明军砍了下来,作为纳入囊中的战利品。“胡排长,蒙鞑在西面五里集结。”

探马好不容易找打了亲自清理大帐的胡鹤。胡鹤停下手上的活,问道:“知道有多少人么?”

“百余骑,不过他们有人在营中收拢溃兵。”

那探马道:“我过来时还遇上了。”

明军兵士知道自己人少,所以捣乱第一,拼杀次之,只有在绝对有把握的情况下才会杀敌,以免引得蒙鞑狗急跳墙困兽犹斗。“刚才找到的地图呢?”

胡鹤突然道。一旁的兵士连忙从筐篓里翻了出来,递给胡鹤。这地图是还是最早明军用的,流转到了顺军手里,又给了清军,最后落在蒙人手上。上面的标识十分粗陋,只有两条主道还算靠谱。胡鹤要看这地图,就是需要知道蒙古人对这一带的地形地势到底了解多少。如今看来,却也不算什么。“走!咱们先撤!”

胡鹤叫道:“去找当地向导来!”

冲入敌营左突右冲的明军在鸣金声中脱离了火场,回到了最先出发点。各大队长汇报了人数,除了两个被火燎到的倒霉蛋之外,没有一人受伤。胡鹤拉过张参谋,道:“东口这边守不住,咱们只能撤到赵家峪布防。我要当地向导给我去找条小路,直通倒马关的。”

王道连吸了口气道:“胡排长!咱们只是侵扰蒙鞑大营,真正杀的敌人却不多。等他们集结好了,仍旧是数千铁骑,我们怎么守?”

——再者说,能守住就不错了,还指望反攻倒马关?你这位胡排长是想军功想疯了吧?王道连心中暗骂。“依你之见又当如何?”

胡鹤看似随口问道。“撤回唐县,踞城而守。我们没有得到阻击蒙鞑的命令,而且实力悬殊太大。”

王道连想了想,道:“操是允许在这种情况下避战的。”

胡鹤嘴角抽了抽,本想像个大人一样摆出个耐人寻味的笑容,最终还是没有成功。他冷声道:“亏你在军校待的时间还比我长!军令:本部前往赵家峪布防!明日晚间之前,有敢言撤者,以动摇军心治罪!”

幽灵一般的军法官在胡鹤身后突然出声道:“胡排长,执行军法乃职部之职。”

胡鹤被吓出一身毛毛汗,大声道:“执行命令!列队!出发!”

王道连被胡鹤说得满脸通红,却无可奈何。他看到一旁的参谋书记用炭笔将这个小小的沟通会记录在案,胸中更是如同点了一把火。这就意味着,哪怕赵家峪守住了,日后胡鹤独占军功,自己却只能背负着胆小怯弱的名声在一旁看着。——自己一不小心竟然被这毛头小子给坑了!——然而作战参谋的职责不正是充分给主官提供意见么!王道连给自己找到了理由,心中似乎舒缓了许多,快步跟上了队伍。来时都是人力步行,此时撤退却多了不少蒙古马。这些顺手牵羊的战利品没有分配,谁占谁得,反正先赶过去的人立刻就要进行布防工事,也不存在占便宜的说法。胡鹤谢绝了下面大队长送来的马,仍旧跟带着大队急行军。他还要在跑步时进行思考,看有什么办法能够顶住数千骑兵将近五个时辰的进攻。是的,最多只需要顶住五个时辰。探马在前往营部报告的时候,他还让人去了阜平。阜平有一个驻防排,正是为了防止北兵越过太行山干扰夏季攻势而部署的。那位千总肯定有“临机决断”之权,也肯定会来救他。就算营部抽不出人马前来援助,最多五个时辰,阜平的那支人马也该赶到了。到那时,立刻便要从捷径小路,轻兵奇袭倒马关,截断蒙鞑后路,隔绝山西虏兵来援的可能性!蒙古人的反应要比胡鹤预测的慢得多。因为是各部族联军,政出多门,谁都不希望自己的部族勇士死得不明不白。草原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哪家部族缺少了勇士,肯定熬不下去。原本这些科尔沁和察哈尔的部族就互不对付,只是看在高额的红利面前才集聚起来,被胡鹤这一通捣乱,虽然人手损失不大,士气却面临崩溃。众人对拉克申日的统领能力也产生了怀疑,有人想回头,有人想谋夺这支人马的统领权,却都忽视了一个重要问题:这里还是大明腹地的山区,一旦两头被人截住,这支人马想逃都没机会。胡鹤带领本局兵士连夜赶到赵家峪,吓得村民差点翻墙逃走。他们才刚刚从满清的顺民变回大明子民,并没有因为丢了祖宗给的头发而被追究罪责,颇有些死里逃生的感觉。现在唐县的县官还是最早大明的官员,降顺降清复降明,只求回家当个富家翁,所以也没着意营建官府的可信度。胡鹤一眼可知眼前这个老泪横流的赵姓族长是在装可怜,看似柔弱得如同蒲草,其实顽固得如同茅坑里的石头。如果是当年在流民军中,这样的人会被直接斩首,然后挑个跟这里同姓却属于旁支的人来管。只是现在东宫军中另有制度,擅杀百姓的罪责是直接开除军籍,交付地方以杀人罪治罪。“不要你家的粮。蒙古鞑子就在不远,你们要想不家破人亡,就出点劳力帮忙修筑工事,日后官府会给工钱。”

胡鹤没有打算多劝,他的时间紧张。如果赵家峪的人不识时务,他就带兵继续后撤到下一个伏击点。从地理上看更加易守难攻。——天作孽,我就拉你一把;你若是自己作孽,别怪哥哥我见死不救。胡鹤冷冷地盯着那个颤抖的族长,冷声道:“快些。不行我们就走了,你们自己去跟蒙鞑说话。”

赵家的族长是个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当年大顺来,明军就说这些那匪所过之处寸草不留;后来大清来。顺军也说这些蛮夷见人就杀。乱世人不如太平犬,原本就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何必牵扯进去呢?这天下与我等草民有何关系?原本这位族长就在考虑给多少打点能让胡鹤离开,现在见胡鹤一点耐烦都没有,自然不愿他留下。“军爷!长官!村里都是些老弱妇孺,哪里能有人力啊!”

族长哭道。胡鹤冷冷看了他一眼,转身道:“起立!出发!”

原本排坐地上的士兵应声而起,在口号声中转而东行。王道连追上胡鹤:“胡排长,就不管他们了么?”

“我们下唐河布防。沿途村落及时示警,走不走就看他们的了。”

胡鹤自己从小跟着父亲在流民队伍里长大,见多的是家破人亡的惨剧,早已经麻木了。在他看来,没有眼光的人死在乱世中也是活该,并不值得怜悯。王道连默然无声,看着命令传达,部队毫不停留地将赵家峪抛在了身后。唐河发源于恒山。在唐县之西。胡鹤不能渡河,否则蒙古人大可顺河南下。寻找渡口,步兵肯定追不上。所以他决定背水一战,利用现有沟渠,临时挖出一条沟壑,用以阻敌。这都是他之前进兵时亲自看过的地方,哪里动手已经有了腹案。而且这里距离唐县更近。很快就能得到唐县的人力、物力支持。唐县目前还没有整肃过,许多人都指望有个戴罪立功的机会,此时更是不遗余力。唐河附近的村子也给了一些支援,主要是热水热饭,正好让兵士们能够略加休整。“蒙古人不敢晚上走这山路追咱们。”

胡鹤随手扯过一根长草。咬在嘴里,用上面细微的齿锯刺激着舌头。“他们若是天亮出发,到这里最多一刻钟。”

王道连忧虑道。“还是能打。”

胡鹤说得十分肯定:“陷马坑,壕沟,胸墙,他们要过来没那么容易。可惜没有火药,否则做成地雷他们更惨。”

王道连很想提醒这位军事主官,他所提到的三个依仗,现在还只有一个雏形,明日能否及时完工还是个未知数。好在蒙古人配合。当蒙鞑大队人马如同蝗虫过境,屠杀了赵家峪之后,并没有立刻南下。而是就地休整,期间因为分赃不匀又有了争执。这也是他们看出此番深入敌后的消息已经走漏,未来尚不明朗,所以能抢到手的先得到手。而在蒙古人看来,就是一口铁锅也是了不得的宝贝,这个贫瘠的山村,在他们眼里已经是富得流油了。胡鹤在工事修筑起来之前曾担心蒙古人来得太早,等胸墙起来之后,又担心蒙古人退回倒马关。直等吃了午饭,探马方才传来消息:蒙鞑屠戮了赵家峪,正整队朝防区攻来。残存赵家峪百姓被蒙古人当成牲口一样驱赶,在攻城时可以用来冲门,浪费守军箭矢,打击守军士气。在野战的时候,也可以利用他们冲乱明军阵型。后世有个专有名词来形容这些百姓:炮灰。这个习惯性的决策,却是蒙鞑的再一次失算。百姓哪里能够跟战马比?更不可能比明军走得快。一路哭哭啼啼哀嚎震天的百姓终于赶到胡鹤阵前时,已经都过了午时。“准备,接战!”

胡鹤站在阵前,高声喊道:“弓手三十步内射”胡鹤这个排是鸳鸯阵排,远程火力极其匮乏,不过好在冷兵器交战对他们而言并不陌生。就算是补进来的新兵,也经过严格的三个月训练,在老兵的带领下并不显得怯战。蒙古人不善于列阵对攻。他们擅长的是运动阵型,通过佯败而将正面部队左右翼分开,引诱敌军从中突破,然而再包抄歼灭。现在面对列阵以待的明军,就像是碰到了缩起头的乌龟,颇有无从下口的感觉。拉克申日站在阵前看了看,道:“叫阵。将那些蛮子拉到阵前斩首。”

这是中规中矩的战法,一旁对兵权虎视眈眈的蒙古贵人也无从挑剔。随着一颗颗脑袋落地,明军阵前却是没有丝毫波动。那种过分的静谧让拉克申日突然腾起一股恐惧,好像面对着草原上最为阴狠的狼群。“杀啊!”

拉克申日嘶吼着给自己撞起胆气。胸墙之后,一排明军出现头顶门板,眼睛从孔隙中看着蒙鞑冲阵。蒙鞑的战斗方式如果按照泰西分法,应该是轻骑兵为主。他们喜欢跟敌人在马上一决胜负。在攻城或是进攻工事的时候,骑马不便,他们也会下马以步弓强射,然后手持弯刀冲杀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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