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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一曲黄昏(1 / 1)

第二杯鸡尾酒的时候就已经彻底醉了,现在醉态玲玲,面如桃花,简直美的一塌糊涂。特别是对陈山那歪头一笑,确实一下子就美到了陈山的心坎之中,不过这也只是出自于一种欣赏而已,并没有其他的心思。随后,李诺就跑到了台上,抢过了助唱歌手的话筒,然后就深情的演唱了一首发自于今天,但是在后世依旧历久弥新的歌曲,故乡的云。远处飘来故乡的云,他不停的向我召唤,当身边的微风轻轻吹起,有个声音在对我呼唤。归来吧,归来哟,浪迹天涯的游子。归来吧,归来呦,别再四处飘泊。踏着沉重的脚步,归乡路是那么漫长……不得不说,李诺的歌喉肯定是老天爷赏饭吃,如果他不是一个豪门大小姐,那么她绝对可以成为一个实力不俗的歌星。要嗓音有嗓音,要气场有气场,要样貌有样貌,而且舞台魅力十足,她简直就是天生的歌星,只是她的身份和地位不允许她从事这种行业,毕竟在那些商业巨头的眼里,明星就是戏子,不过就是有钱人的玩物和赚钱工具罢了,真正的巨头不会允许自己的子女把做娱乐明星当做主业。一曲唱罢,瞬间引来掌声无数,更有不少地痞流氓对她吹起了口哨,邀请他过去坐下喝两杯。不过李诺却表现得置若罔闻,直接蹦蹦跳跳的坐在了陈山的对面,嘴角上扬的问道:“怎么样,我刚才那首歌唱的还可以吧?虽然没有原唱的好听,应该也算是别具一格是吧?”

“太可以了!”

陈山发自肺腑的说道:“不是我恭维你,你的嗓音绝对是万中无一,听起来就像是在听唱片一样,跟原唱相比也是各有千秋,要不你找一个录音棚,给自己录点专辑吧,说不定还能卖点钱。”

陈山这话可不是什么空穴来风,因为在当今这个年代,对版权的维护并不是那么健全,就算是翻唱也可以卖专辑,卖磁带,而像是李诺这种先天条件,到时候肯定能够赚到钱,只不过人家根本看不上这三瓜俩枣罢了。“陈山,那你也给我唱一首好不好?”

李诺听到了陈山的夸奖,立即笑得像是花一样,然后就单手托腮,痴痴的看着陈山说道。“算了吧,我可没有你那么好的嗓音,唱歌也就是一般,就不在这种场合里面班门弄斧了。”

陈山摇了摇头,他虽然在上一世也是 KTV之中的麦霸,甚至在公司年会之中也当过压轴主唱,但是他天生喜欢低调,不喜欢在酒吧这种场合之中表现自己,毕竟他的心理年龄可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已经没有急于表现自己的心态了。“没关系,这种地方本来就是放松的,唱好唱坏都无所谓,关键是要畅快,你要是不好意思在台上面唱,那你就坐在这里单独给我唱就好。”

李诺并不打算放过陈山,而且看起来好像还对其非常感兴趣,一双眼神之中写满了渴望,让人根本就不忍心拒绝。其实李诺从一开始就想要听陈山给她唱歌,所以她刚才上台也不过是为了抛砖引玉而已,相信这样陈山肯定不好意思拒绝……“那,好吧!”

陈山看了一眼墙上挂着的吉他,然后随手就让它取了下来,进行了简单的调试之后,就清了清嗓子,陈山准备唱一首自己非常拿手的歌,那就是后世的经典,黄昏……过完整个夏天,忧伤并没有好一些,开车行驶在公路无际无边,有离开自己的感觉。唱不完一首歌,疲倦还剩下黑眼圈,感情的世界伤害在所难免,黄昏再美终要黑夜。依然记得从你口中说出再见坚决如铁,昏暗中有种烈日灼身的错觉,黄昏的地平线,划出一句离别,爱情进入永夜。依然记得从你眼中滑落的泪伤心欲绝,混乱中有种热泪生的错觉,黄昏的地平线,割断幸福喜悦,相爱已经幻灭……这是一首发布于千禧年之后的流行歌曲,旋律非常的忧郁,孤寂,虽然与这个年代的歌曲风格相差甚远,但是每一个人都能从中找到一定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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