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规定在财务制度中“一、二、三……”必须写为“壹、贰、叁……”的,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朱元璋为何要做这个决定?这是防止腐败的措施之一,尤其是防止会计报表作假。从朱元璋到今天,600多年的时间,朱元璋的规定依然在财务制度中严格使用。稍有不同的是,朱元璋规定,百、千写作陌、阡;现在,人们写作佰、仟。从这个细节可以发现,朱元璋用了很多办法防止腐败。朱元璋打击贪官的力度和手段可谓空前绝后,财务制度仅仅是其中很小的一个内容。朱元璋杀了多少贪官?具体数字很难准确,有人认为朱元璋杀了6万个贪官,还有人认为,在朱元璋手里因腐败问题被杀的官吏在10—15万之间,其中有些是被株连冤杀的。明朝的官民比例比今天要低,就算只杀了6万个贪官,从比例上也够高的。而且,朱元璋杀贪官的手段极其严酷。《大明律》正式规定只能使用五种刑罚,鞭刑、杖刑、监禁、流放、处死。朱元璋发现,这些手段不足以威慑贪官,又特别针对贪官制定了很多酷刑,例如凌迟、枭首、诛族,此外还有用开水烫、用铁刷“洗刷刷”、抽肠、脸上刺字、割鼻子、阉割、挑膝盖等等,还有剥皮实草。所谓“剥皮实草”就是把贪官的皮剥下,里面填上草。这个东西就放在贪官继任者的衙门座位旁边,不得挪开,目的就是为了对后任者随时发出严重警告。朱元璋对于贪官的很多酷刑都是公开进行的,让广大民众观看。朱元璋起于草莽,自己对贪官非常痛恨,他认为,老百姓也同样痛恨贪官。因此,轻易处死太便宜贪官了,他公开使用种种酷刑.目的一方面是震慑潜在的贪官,另一方面是让老百姓解气。朱元璋对待贪官的酷刑手段,也被他的后代继承。凌迟一刑在明朝之前,很少有超过割1000刀的,到明朝,对于贪官的凌迟,基本上都超过1000刀,最多超过3000刀,真的是千刀万剐。一次凌迟要延续几天,头一天,被施以凌迟的贪官还不会死。有些人在强调中国古代帝王的残暴时,往往举明朝的凌迟为例。以至于忽视了凌迟的对象,大都是罪大恶极的贪官。这些人为了把中国古代描绘成一贯残暴,突出强调凌迟的过程,以至于让人们对被凌迟的贪官都会产生同情,或者忘记贪官的罪大恶极和人民的痛恨。那么,朱元璋严厉惩治贪官的效果如何呢?效果并不理想。早上刚杀了一批,晚上又有人贪污,杀贪官大家都看到的,为何还不怕死,还要贪?朱元璋只能以更严厉的酷刑对待贪官和腐败现象。朱元璋对待贪官的态度和手段,在中国历史上用空前绝后来描述不算为过。它引发人们考虑两个问题。第一,为何在种种极端严酷的公开惩罚面前,贪官们依然前赴后继?第二,一般来说,一个朝代刚建立的时候,官员大都比较清廉,朝廷上下气象比较健康,为何明朝与中国历史上的其他朝代不同,在开国初期就有如此众多的贪官?第三,这种现象在其他朝代的开国之初,很少见到。人们在解释上述两个问题时,会说绝对的专制导致绝对的腐败。然而,这个说法用在朱元璋那里并不适合。在朱元璋的统治下,拥有绝对权力只有他自己,但是,朱元璋偏偏是个很节俭的人。而且,他从童年的经历出发,非常体恤百姓的疾苦。因此,专制导致腐败,在朱元璋这里不能完全解释通。如果说朱元璋对待腐败没有相关的法律和制度,也讲不通。朱元璋对待腐败的法律非常明确,而且,朱元璋还将还将惩治腐败的法律,几乎实行了全民教育,官员个个知道,老百姓识字的要背诵,不识字的有人念了听。前面提到的会计制度,也是防止腐败的制度建设之一。如果说朱元璋没有监督机制,也不对。朱元璋的中央政府专职行使监督职能的机构有一百多人,监督对象从高官到王公,无一可以幸免,朱元璋还赋予他们任意弹劾的权利。有些人常说朱元璋的锦衣卫是特务机关,却忽视了锦衣卫的职能之一就是揭发检举层出不穷的贪官。如果说朱元璋在法律执行中不公正,也不对。皇族里有人贪污,朱元璋照杀不误。如果说朱元璋只知道高压政策,也讲不通。对于廉洁的清官,朱元璋也经常破格提拔奖励。如此种种,都不能解释,为何明朝初期贪官这么多,而且还青出于蓝地杀不绝。对于朱元璋不能成功消除贪官现象,现代某些人剩下的唯一招数就是说,朱元璋没有采取民主制度。的确,朱元璋没有采取现代西方的民主制度,但是,在这个问题上不能强人所难,西方的现代民主制度在朱元璋之后500多年才出现。而且,朱元璋没有采取多党制等现代制度,并不代表朱元璋没有施行民主。朱元璋鼓励老百姓揭发贪官,如果老百姓发现官吏有腐败行为,可以自行将贪官抓起来,送到北京治罪。沿路如果有人阻拦,阻拦的人也将被处死,甚至还要株连九族。朱元璋杀贪官甚至杀到有些衙门无人办公的地步,朱元璋不得不制定了一个“戴罪”的办法。即,已经被判有罪的贪官,关在监狱里,一旦衙门要办公,戴罪官员戴着枷锁和镣铐,被拉出来到大堂上办公。因此,当人们说朱元璋非常残暴,杀人无数的时候,同时也应该注意到这样的事实:明朝初期,贪官实在太多了。朱元璋出于对贪官的痛恨,出于严厉整治腐败的需要,不得不采取严刑峻法的手段。但是,没有几个人能讲清楚,明朝为何在开国初期,就有如此多的贪官。其实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缺乏道德素养。唐宋以后,中国人的道德教育来自从小实行的以“四书五经”为主的私塾教育,与这个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是建立在儒家经典基础上的全国性科举制度。然而,明朝之前将近100的元朝,严重破坏了这个注重道德的儒家传统。元朝最初没有科举制度,虽然后来也实行了科举,但是,由于元朝前期对科举的废弃,使得参加科举的人数很少。而且,由于元朝采取歧视汉人的政策,汉人考上科举的数量也不多。这不是考试水平和能力问题,而是政策歧视的结果。元朝的这些做法,导致元朝将近100年期间,汉人社会对于“四书五经”等儒家经典的阅读学习兴趣大为降低,像关汉卿这样有才能的人,只能写写剧本。换句话说,元朝将近100年的历史,导致汉族社会道德水平的倒退。由此,朱元璋登上皇位后,汉人重新执掌政权,但是,朱元璋却找不到多少在道德修养上合格的官吏。于是便形成中国历史上最奇特的一个现象:在一个朝代的开国时期,腐败便大规模出现,靠法律没用,靠制度没用,靠民主也没有用。一群唯利是图的小人掌握了各级权力,个个甘冒风险,做着杀头的腐败生意。从这个意义上说,朱元璋大开杀戒、残酷暴行、使用特务等等手段是有他的理由的。但是。对待腐败现象,我们并不是说,道德能够解决一切问题。道德也必须辅以法律、制度等其他手段,道德的确不能杜绝腐败,但的确可以减少腐败。朱元璋对贪官大开杀戒,最终依然无奈,说明道德缺位、削弱后的严重不良后果;同时也说明只靠制度、监督、民主等等外部手段,难以消除无数小人内心不断涌现的腐败欲望、冲动和行动。而道德的彰显,至少可以让很多人在自己的内心产生克制和自觉。孔子说,法律只能惩罚犯罪,却不能阻止人们产生犯罪的念头,用在明朝开国初期,是很恰当的描述。换个角度说,元朝近100年轻视科举,对汉人的歧视政策所导致的道德水平降低,让朱元璋承受了巨大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