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上场者后摇头感叹,他的话引起了旁人的一致赞同。李天逸很奇怪,一个屠户而已,腾龙大陆高手众多,难道就没人能打过一个屠户?他疑惑的开口问道,“为什么这么说,实力比屠户强的人应该会有很多才对。”
李天逸也看到了这个满脸横肉的屠户,在几乎人人俊男,人人美女的龙种社会里,王屠也就是在丑的境界上有突破而已。至于实力上,他还真没看出王屠强在哪。那人瞥了李天逸一眼,一眼就扭过头,这人立刻就忘了李天逸的模样,然后又看了他一次,这次打量了好半天没有扭过视线。“这位小哥是村里来的吧,你不知道城南王屠的名号也正常,我跟你说……”这家伙很自来熟的跟李天逸讲述王屠的辉煌往事,话说在半年前的冬天,王屠去城外的山里打猎,说是打猎,其实也就是捉两只野兔子傻狍子而已。因为在龙种聚集附近,没有大型凶猛的野兽敢靠近,因为上万龙种形成的威压还是有点强的,大型猛兽更加惧怕这种压制而远远的躲开。捉兔子捉狍子肯定不是什么威风的事,威风在他从山上回来时,遇到了十几个游走在各大部落的抢匪。这一伙抢匪居无定所,每个人都有不俗的修为实力,每日都在千里良驹上奔行,走到哪抢到哪,从来不在同一个地方逗留超过一天。于是乎,他们的特性使得他们非常难抓,加上奔行的路线完全随机找不到规律,使得抓捕他们变得难上加难,着实让各大部落头痛了很久。甚至有人觉得可以让护龙队出手追捕他们,毕竟追踪剿杀是护龙队的强项,可这主意太可笑了,就好比对付几个骑摩托车的飞车贼,就要让特种部队中的特种部队,精英中的精英出动抓他们。这不是杀鸡用牛刀,是用核弹炸蚊子!王屠很倒霉也很幸运的遇到了他们,并且被他们盯上,正巧游匪们肚子饿了,见他手里拎着现成的野味,大胆的策马上前,让王屠交出野味和他用来剖牛宰猪的屠刀。“我可跟你说,那伙游匪要只是抢王屠的野味,按他的性子说不定就给出去了,毕竟王屠看着凶恶,其实脾气挺好,不过他们要王屠的屠刀,那可算是摸到了老虎胡子!”
李天逸更加好奇,猜想这人口中的屠刀是一件上佳的神兵利器。“嘿嘿,神兵倒不算神兵,可那是王屠祖上当屠户就传下来的屠刀,杀了不知多少生灵,拔刀出来就能闻到叫人犯恶心的血腥味,哪怕刀面洗的再干净也没用,那伙贼就是看屠刀有异才动了心,没想到王屠最宝贝的就是他那把屠刀!”
李天逸暗暗点头,目光瞄上王屠腰间悬着的屠刀。这把刀插在鞘里,看着有模有样的,不说谁都不会想到那是一把杀猪刀。刀把上缠着褐红色的布条,李天逸非常怀疑布条原先是不是褐红色,又或者是因为活物的血常年浸染让它变成褐红色。李天逸用大千之眼一扫,屠刀上的确有很浓重的血气,虽然它杀的都是动物,不过怨气一点也不比杀人来的少。凝饶在刀上的无形血气,就是浓重血腥味的来源。“你注意到了?就是那把刀,王屠用那把刀砍翻游匪十几匹马,并且挑断了他们所有人的右手手筋,具体怎么做到的没人知道,反正他用绳子拴着游匪回城的时候,百姓看到的情况就是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