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雪山守株待兔,好在夜摇光用五行之气护着他们,大雪茫茫晃眼,寒风凛冽刺骨,就算是温亭湛这样内力深厚之人也是撑不久,他们大概等了一整日,到了天快擦黑之后,夜摇光才感觉到了寒风之中气息的波动,立刻带着温亭湛和吴启佑追了上去。 对方修为不低,夜摇光直观的感受出来,应该是在分神期初期,因此丝毫没有察觉到夜摇光的未遂,那人竟然知道郦昙门前六丁六甲阵的生路,虽然他速度很快,不过夜摇光的眼睛毒,看得一清二楚,等到他进入了木屋,她才顺着他的路将温亭湛和吴启佑带进去。 到了墙根之下,夜摇光用五行之气掩护着他们三人,就听到屋里传来一道关怀的男音:“小昙,为何你的气息薄弱了如此之多?”
郦昙没有回答,屋子里有些许动静,很快那道声音再响起:“你到底经历什么,竟然一心求死?”
郦昙依然没有回答,那男人在屋子走动的脚步声传来,紧接着:“有人来过?什么人?”
男子不认为是吴启佑,吴启佑根本来不了这么高的雪峰,但除了吴启佑还有什么人能够让郦昙一瞬间生命力减弱了大半,原本她也许还能够活上半年,现在只怕活不过年关! 屋子里陷入了诡异的寂静,是男子忍不可忍的低吼:“我带你去寻他。”
“不,不要,大哥!”
郦昙终于开口,她的紧张令她岔了气,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好一会儿她才气息微弱的对自己的哥哥道,“我已经见过他,从不奢求有生之年,我还能见到他……” “你见到了他?怎么可能,那他人呢?”
郦昙大哥不可思议。 “是我昏睡之中,执念成形,打扰了他的安宁,他恰好遇上了高人,寻了过来。”
郦昙气息微弱的解释,“他已经被我打发走。”
“打发走?你对他说了什么?”
郦昙大哥立刻追问。 沉默,又是极其安静的沉默。 夜摇光觉得郦昙大哥应该说些什么重要的内容之际,郦昙大哥竟然长舒一口气,声音温柔:“你不能再这般折腾自己,我们回族里可好。”
“大哥,你知道的,我不会再回去。”
郦昙虚弱的声音很是干脆和有力。 “你……”顿了半晌,郦昙的大哥才轻叹一口气,“你这又是何苦?”
郦昙没有再说话,郦昙的大哥也没有再开口,他陪着郦昙好一会儿,才说了些给郦昙带来了什么东西,对郦昙一通小心的叮嘱,天已经黑透了,郦昙大哥才离开了木屋。 夜摇光想都没想就带着温亭湛他们追了上去,夜摇光没有刻意隐藏气息,很快就被郦昙大哥察觉,他立刻停了下来,夜摇光也没有隐藏,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目光扫过吴启佑和温亭湛,郦昙大哥对着夜摇光行礼:“祢族郦昶见过真人,不知真人从何而来?”
“缘生观夜摇光。”
夜摇光也干脆的报上了名字。 郦昶一怔,又看了看吴启佑:“没有想到吴公子遇上的乃是夜真人。”
“既然你认得吴先生,定然知晓我们的来意。”
夜摇光也不想耽搁时间,“我们并不想逼迫郦公子,但我想郦公子也不想令妹抱憾而去。”
“你们随我来。”
扔下这句话,郦昶就一个纵身飞跃消失在满天飞雪之中。 夜摇光带着温亭湛和吴启佑连忙追上去,离开了长白山到了一个山村里,吴启佑觉得很熟悉,郦昶将他带到了当年他苏醒过来的那户农家,这家里只剩下了一对中年夫妻。 时光在这对夫妻的脸上刻上了沧桑,但吴启佑还是一眼认出了那男子正是当年救他之人的孩子,那时候他才十五岁,还没有娶媳妇,如今已经年过四旬,他还教他写自己的名字。 “郦公子……”看到郦昶,他们热情的迎了上来,然后男主人看到了吴启佑,吴启佑的容颜并没有多少变化,他一眼就认出来,“您是吴举人!”
“给我们弄些吃的。”
郦昶对屋子的男主人吩咐。 对方连忙将他们引到屋子里,原本他们已经准备歇下,灶头上的火都已经熄灭,为了让妻子更快,他也亲自去帮忙。 坐在屋子里郦昶才对吴启佑道:“当年阿妹将你从外面带回族中,她从未见过如你这般的男子,一颗心便遗落在了你身上,期初你对热情似火的阿妹格外客套生疏,世俗中有一句话,儿郎怕烈女缠,在阿妹无微不至的照顾之中,你们俩两情相悦……” 郦昙自然是很开心,她迫不及待的想要父母成全她,可她却不知道她是族长内定的儿媳,已经暗地里和她祖父通了气,这个时候自然是瞒不住,郦昙哪里肯?于是她对吴启佑撒了谎,说是爹娘要吴启佑先带她去见见吴启佑的父母,其实是想和吴启佑私奔。 受到奇耻大辱的少族长对吴启佑起了杀心,他自己出面拦下郦昙,且还怂恿了郦昙的亲弟弟,摆脱了少族长的郦昙追了上去,正好看到自己的弟弟要杀自己心爱的人,当时郦昙想都没有想,就打伤了自己从小呵护长大的弟弟,通知了族人弟弟的位置,她就火速的带着吴启佑逃离。 在路上她将实情告诉了吴启佑,吴启佑自然不会责怪郦昙,反而有些自责,自己无能保护她,可惜两人还没有来得及离开长白山的境地,就遭到了大规模的阻拦,是郦昙的祖父亲自带人来。 “祖父对阿妹说了些话。”
郦昶抬起头,目光落在吴启佑的身上,“我父母在族中犯过大错,足以受死刑,是族长一直压着,才不为族中所知,若是阿妹执意与你一道离开……” 大家都听明白了,郦昙如果坚持和吴启佑一起离开,最终的结果就是失去双亲。 一边是挚爱的男人,一边是亲身的爹娘。 郦昙只有一个选择,纵使心痛难忍,郦昙依然咬牙选择了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