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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美国梦(1 / 1)

下午时分,瓦伦丁和唐斯牧场之间、海狸山脊西北的原始森林中。  布兰迪倚靠在一棵碗口粗细的树上,嘴里慢慢咀嚼着什么,盯着只剩通往地窖的厚门板还完好无损的房屋废墟,思绪似乎飘向了千里之外,又仿佛就在此一隅盘桓不去。  他嘴里正在咀嚼的,是范德林德帮特制嚼烟,由皮尔逊根据自己身在行伍时最爱的“水兵烟”改良而得,在口感和提神效果上,要优于市面上流行的绝大部分嚼烟。  布兰迪其实是不怎么愿意使用这种风格粗犷的烟草制品的,但没办法,这是他目前能找到的和口香糖最接近的东西了,不过,虽然皮尔逊改良了配方的嚼烟在口感上已经柔和许多,布兰迪依旧花了好一段时间才完全适应它。  如果有其他选择的话,布兰迪是绝对不会碰它的,尽管身怀死神之眼的他明显能感觉到这东西在恢复精神力这方面非常好用,效果甚至超过了一般的蛇油,但是,多少还记得些许100多年后的医学常识的布兰迪知道,长期使用嚼烟是非常容易引起口腔癌的,虽然从危害身体的程度来说,嚼烟比起香烟要小不少,也好戒不少,但是这种隐患是客观存在的,不得不防。  虽然布兰迪比起帮派里其他男人要克制太多,但是他现在毫无疑问已经身处烟民一列了,然而他对于烟草这类成瘾性产品依旧有一种挥之不去的厌恶感。  这种心态确实很矛盾,但并非不可能存在。对布兰迪而言,当身处寂寞难消的西部世界时,人体对于烟草类产品的生理与精神需求和扎根于理智和灵魂中的现代医学常识之间的碰撞是不可避免的,而矛盾,便由此产生。  “噗!”

吐掉嘴里的烟草渣子,布兰迪咂么咂么嘴,觉得口腔里还是不太痛快,想起绝影此刻拴在一百多米开外的林子里,他啐了口唾沫,决定忍一忍。  “嚼烟就是这点不好,”布兰迪想,“要不是烟快抽完了,我也不会用这个,该死的,我是不是该戒烟了,但是身处这个时代,没有合适的替代品,戒烟的难度实在是有些大啊。”

从腰间抽出事先准备好的M1899半自动手枪,布兰迪抽出弹夹,检查了一下子弹是否压满,确定了手里的枪处在最佳状态后,布兰迪将弹夹装了回去,打开了手枪的保险,自此,有关烟草制品的一切想法已经被他抛之脑后。  至于为什么要选择M1899而不是左轮手枪,原因也很简单,布兰迪觉得,在地窖那种狭小的地界,更为便携且杀伤力相对较小的M1899可以帮助他在危急时刻及时保护自己的同时保证活捉对方。  “回想当初第一次做这个陌生人任务,大半夜的差点吓得我直接心肺停止,”回忆上一世残缺不全的记忆,布兰迪有些感慨,也多了些动力,“这回,咱们算是线下面基,我倒要看看你到底是个什么贵物,不多给你几个大逼兜,我都不算报了当初你把我吓够呛的仇。”

从腰间取下油灯,点燃,布兰迪一手提着灯,一手试图将厚重的地窖门打开。  努力了好一会儿后,地窖门终于在一阵刺耳的吱呀声中缓缓打开。  这不太符合布兰迪习惯的隐秘行动的战术美学,但是想一想,对方说不定就在里面守株待兔,那么现在直接打草惊蛇其实也无妨。  随着地窖门的打开,一股极其刺鼻且复杂的血腥味直冲布兰迪的鼻腔,几乎一瞬间就上了脑,没有任何事先准备的他差点在门口就直接去世。  “我丢雷楼某……”  布兰迪暗骂一句,胡乱从口袋里扯出面巾,用力蒙在脸上,似乎这样就能把足以要人命的气味挡在鼻腔之外。  调整好状态后,布兰迪用空出来的手握住腰间手枪的枪柄,提着灯,缓缓走下通往地窖的阶梯。  昏暗的煤油灯首先照亮的,是整齐堆放在杂物架上的一颗颗人的颅骨。  这些颅骨看上去有一种非自然的干净,就像是本应该覆盖在上面的发肤血肉并非因自然腐烂而消失,而是被人为地以某种精细的工具或者精妙的手法剔除的。  旁边的墙上,随意地挂着几个沾满新旧血渍的铁铐,除了这几副铁铐以外,地上、墙上也满是新旧交替的血渍,陈垢般附着其上,哪怕是灯光也没法照出其本来的颜色。  除了这些让地窖中的空气都沉重了很多的新旧血渍,地上还有不少血肉组织,有的是盛在同样血渍斑驳的铁桶里,有的则粗放地散落在地上。  布兰迪看不出那具体是什么部位,可能是某些器官,也可能就是单纯的血肉,不过他现在只想尽量保证自己的注意力不要过分地集中在这些东西上,他怕自己这会儿就忍不住吐出来,他可很清楚,后面还有比这更攒劲的玩意等着他,要是在这就跪了,那不久前在马洛伊那里吹出去的大话可真就要成个屁了。  右边的墙上,陈列着各种屠具,从最常见的厨房用刀到足以将最硬的骨头一分为二的铁斧和钢锯,无所不有,就连最专业的屠夫也不会拥有比这里更全面的器具。  这些器具绝大多数都被保养得极好,雪亮的刃让普通人一见便心生望而却步之感,当然了,处在这种环境,它们都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些许细微的锈蚀,但这不妨碍它们的锋利。  布兰迪以前听说过一种说法,沾过血的刀具往往比没沾血的刀具更加锋利,今日所见,大抵算是证实了这种说法。  不过,哪怕是这样的地方,也有属于它自己的光亮,殷红如血的蜡烛燃着昏暗的光,将布兰迪引领至一张血迹斑斑的桌子前。  提着灯缓步走到桌前,布兰迪只觉得鞋底都要粘在覆盖着一层看不清颜色的血垢的地面上。  在油灯的帮助下,布兰迪终于看清,桌上除了比较新鲜的血迹和一把刀身生锈、刀刃染血的屠刀以外,还有两张写满字的信纸,洁白的信纸仿佛天使洁白的羽翼,和周围地狱般的环境显得格格不入。  拿起其中一张稍微卷边的信纸,布兰迪用力甩了两下,将其展开,借着灯光,仔细辨认上面的字迹:  “我亲爱的艾德蒙,  你最近是怎么了?之前我们一起吃饭我都很开心,但现在却变得令人讨厌了。有时你看起来很疲惫,会心不在焉、狂躁不安、焦虑不已,甚至有时这些情况还会一起出现。你搬家完全是个错误。  虽然我同意你离婚,因为这样你能有更多时间陪我,但我没想过你会是这样陪我。也许你需要的终究还是妻子。  你的邻居很好心地告诉我,你整夜都在你的房间来来回回走动。  这是不是说你认识了妈妈我不知道的好友?希望这么多年来你的交友品味提高了,但我不会抱有什么成见的。我希望你能对目前的一切给出一个解释。  爱你关心你的妈妈。  顺便说一句,希望你好好吃饭、睡觉,还有记得吃一些芬克尔斯医生给你的鸦片酊,那应该能让你的精神好一些。”

“一位牵挂儿子的母亲,”布兰迪暗自分析,“不过,我记得这个人的年纪约莫三四十岁,这样年岁的人还让母亲这样事无巨细地操心到这种程度,不管到底是哪一方不正常,总之都是不怎么正常的。”

“也许这位母亲的行为是导致此人堕落至此的原因也说不定,”布兰迪想,“家庭因素对人的影响,往往超出人们的想象。”

他放下这封多少能说明些问题的家书,拿起另一张较新的信纸,比起那封家书,这封信相对简短:  “亲爱的编辑先生,  不得不说,您在八月刊上针对该地区近期发生的杀戮事件的小篇幅专题报道让我感到震惊。显然行凶者是极为聪明、狡猾且影响力很大的人。  他让贵刊的全部读者感到了真实的危险,也许贵刊的许多作者也同样感受到了,我建议您严谨对待他和他的作为。  愿上帝保佑我们所有人。  此致,  一位热心的市民”  “匿名信……有意思……”布兰迪将信纸放回原位,想,“一封没有在信封的限制下遭受折叠的匿名信,也许我可以直接确定,这封信就是出自凶手本人。  其实从上面的措辞也多少可以确定这点,写这封信的人毫不掩饰地夸耀凶手‘极为聪明、狡猾且影响力很大’,这和他在行凶现场留下线索的嚣张行为两相印证。  嗯,他还说这能让刊物的读者和作者都感受到真实的危险,有意思,他这是在威胁?还是在隐藏自己的恐惧?也许他是个自大的疯子,但并不是白痴,他犯下的案子如果获得了一定的知名度,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引起司法机关的注意,那他的好日子可就到头了,随便一个治安官带着几个饭桶警察都可以把他绳之以法。”

“看来你并不勇敢啊,疯子先生。”

嘲弄地为自己的目标下了定论,布兰迪掌灯往里面的隔间走去。  如果说外面的隔间更近似于一间书房,那么里面的隔间则更近似于一个工作间,从直观的第一感受来讲,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里面的隔间散发的血腥味更浓郁,也更新鲜。  而这血腥味的源头,是一具钉在十字架上的,解剖了一半的尸体。  尸体的头颅被随意地搁置在地上,从脖颈处稀烂的断口来看,切割的手法非常粗暴;尸体的手臂关节虽然被钉在十字架上,但是姿态扭曲痉挛,显然生前经受了极端非人的折磨;尸体的腹部被剖开,一些内脏从里面溢出,而一些器官则摆放在旁边的长桌上,不过,无论是拿出来的器官还是没取出来的器官,其颜色已经偏向暗沉,显然这一切发生在尸体的头颅被砍掉之前。  “我TM……”  如果不是多少已经经受了血与火的历练,布兰迪这会儿估计已经当场吐到晕过去了,虽然严格来讲他已经不是第一次面对这个场景,但是,作为一个真实的人直面这一切确实还是第一次,不过,哪怕是经历比布兰迪丰富太多的亚瑟,看见这个场景想必也不会有多好受。  “这个该死的疯子……”忍住胃部的翻江倒海,布兰迪心想,“我已经想象不到他到底以这种手段杀了多少人了,不过,显然此人并非外科医生,无论是用刀的手法还是取出内脏的方式都粗暴至极,应该说,比起外科医生,用屠夫这个词来形容他更合适……那么现在,3,2,1!”

心中倒数完毕,布兰迪突然一记转身后摆拳抡圆了往身后砸过去,不过,拳头并没有感受到预料中的击打感,布兰迪转过头来,正预仔细看时,面前突然出现了一只阴毒的拳头,一拳砸中他的面门。  仓促之间,布兰迪来不及闪避,这一拳算是挨了个结结实实,他眼前一黑,只觉得天旋地转,一屁股坐在满是粘稠血液的地上。  恍惚间,他听见对方近乎呓语的声音:  “你是来抓我的吗?”

“还是说这一切都是个令人不快的惊喜……或者二者都有?”

“也许这就是个令人不快的惊喜,即使你知道我在这,即使你知道我会偷袭你。到底是哪个?”

“嗤——”  火柴划着的声音,带来微弱的光芒,光芒缓缓移动,点燃了某个东西,于是很快,光芒逐渐扩大,照亮了被点燃的油灯,也照亮了提着油灯的那个男人。  这是一个留着精致胡须、梳着整齐中分、发际线有些后移的男人,他穿着黑色的西服马甲和西服裤子,白色的法式衬衣上系着红色的领结,如果按照一百多年后的审美,他的打扮活像个酒吧的小酒保,不过无论是在1899年还是在21世纪,这种打扮的人都应该是体面人,怎么看都很难把他和血腥炼狱联系在一起。  “你应该好好想想……”男人开口了,压抑着亢奋、残忍和癫狂,尽量平淡地说,“想想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现在,我不打算骗你……等下会很不舒服,也一点都不好玩……我的意思是,对我而言很好玩,但是对你而言就不是好事了……”  说着,他从腰间抽出一把小刀,手指试着锋刃,压抑的情绪逐渐释放。  “该死……明明早有预料,却还是被摆了一道……”布兰迪极力想支撑起身体,但是刚才那一拳着实不好受,他挣扎了半天,却也只能看着那个持刀的变态步步逼近。  随便什么,赶紧快阻止他啊!  布兰迪心里发出这样的呐喊,来这个世界一年有余,他从未如现在这般感受到极端的恐惧,这是真实的死亡正在逼近。  突然,他觉得自己的右手摸到了什么东西,他想也没想,抓起那个东西就扔向了那人。  一颗剃光了头发的头颅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精准地和男人的脑袋撞在一起。  “呃!”

闷哼一声,男人被砸得趔趄几步,如果没有墙壁,这一下绝对能把他砸倒在地。  待他稳住身形,正想再次直视那个胆敢反抗他的猎物时,一记重拳已经砸在了他的脸上。  男人只觉得自己的脑袋仿佛被铁锤砸中,本就精神有些错乱的脑子在这一下后仿佛真成了一堆浆糊,现在,感觉天旋地转的人变成他了,风水轮流转,往往就是这么快。  “王八蛋……”  布兰迪揉了揉有些疼痛的鼻梁,还好,这个货阴损是阴损,但是身体素质着实不行,这一拳虽然打得他有些流鼻血,好在鼻梁没有断。  布兰迪走到昏迷不醒的男人身旁,突然狠狠一脚踹在这人脸上,然后冲着那张已经肿成猪头的脸啐了口痰,骂道:“该死的疯子,差点着了你狗日的道,阴沟里翻船。”

如果不是瓦伦丁那里还有1000美元等着他赚,布兰迪甚至想直接动手,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践行一下所谓的“私法正义”,尽管他知道自己一定会在行刑中途吐出来,但这口恶气,可没那么容易出。  不过,经过短暂的抉择后,布兰迪在用物理手段解气和用经济手段解气之间选择了后者,不管怎么说,该自己拿的钱,一分都不能少。  掏出事先准备好的绳索将男人捆了个结实,布兰迪扛着男人走出地窖,新鲜的空气让他感受到了久违的心旷神怡,他取下面罩,吹出一个尖锐悠长的口哨。  林中传来应和的马嘶,布兰迪听到回应,立刻打了个呼哨作为回应,并向嘶声传来的方向走去,绝影还拴在树旁,若是不及时给出回应,按照它的性格,缰绳和树至少有一个得断掉。  傍晚时分,瓦伦丁。  双脚翘起搭在办公桌上,一边抽着烟斗一边打盹的柯蒂斯•马洛伊被突如其来的推门声吵醒。  他立马站起身,定睛一看,原来是布兰迪,与离开这里时不同的是,他的肩膀上多了一个有些狼狈却衣冠楚楚的人。  “布兰迪,这是?”

他疑惑道。  “1000美元,”布兰迪简短地说着,把肩膀上的人放了下来,一边给此人松绑,一边说,“他就是一切的罪魁祸首,我建议你最好查一查近几年一些莫名其妙的失踪案,多少会和这家伙有关系,哦,记得替他找一位合适的心理医生,或者直接找个疯人院关进去,他的脑子百分之百有问题。”

布兰迪将男人的腿部松绑后,将男人推向马洛伊,说:“对了,你最好亲自去查查去瀑布的路上,那个破棚屋的地窖,相信你一定会收获意想不到的惊喜,友情提示,去之前别吃东西,免得到时候破坏现场。”

“哦,好吧,”马洛伊看看布兰迪,又看了看人犯,整个人还有些在状况外,不过他还是将男人推向监狱,说,“走吧,先生。”

“1000美元?没想到你们能把价钱出到那个份上,”男人语气镇定,就像一个蒙冤入狱但自信有手段离开牢狱的绅士,“我叫艾德蒙,小艾德蒙•劳里,朋友,你可得记住了。”

“我不会忘记的,而且我相信未来报纸上的新闻也不会忘记你的,”马洛伊将那人推进铁栅栏门,说,“天呐,你可真是个可怕的家伙。”

“我不会乱来的,先生,我很守规矩。”

艾德蒙•劳里先生仿佛呓语般地轻声说道。  “你最好这样,”马洛伊一边为艾德蒙松开绑缚在手腕的绳索,一边说,“我会帮你找个律师,这一点你不用担心,你就老老实实地在牢里待一阵子吧。”

解开了绳索,马洛伊随手一推,将那人推进监牢,正要关门时,一直安安分分的艾德蒙突然怪叫着暴起,转身将马洛伊扑倒在地,双手掐住了马洛伊的脖子,和一个歇斯底里的疯子没什么两样。  不过,乱局在瞬间发生,又在瞬间被终止,枪声在马洛伊的求救声之前响起,子弹打中了艾德蒙的肋下,剧烈的疼痛和强大的动能让他被迫松开了手,歪倒在一旁。  布兰迪单手举着m1899手枪,并没有因为一击得手就放下它,他很清楚手里这把枪的威力,这样一颗没有打到要害的子弹也许可以制服一个正常的成年人,但是绝对没法让一个疯子冷静下来。  布兰迪已经下定了决心,既然此时已经是这种情况,那么他就不应该再给这位劳里先生再一次发疯的机会了。  一颗子弹击中了艾德蒙的左眼,子弹打碎了他的眼球,留在了他的头颅中,饶是正在发疯的他也忍不住捂住眼睛痛呼一声。  而下一颗子弹则打中了他右眼,艾德蒙•劳里的世界自此变成了被鲜血浸透的黑暗。  布兰迪冷静地扣动着扳机,就像是流水线工厂的熟练工做着单一的工作,在给艾德蒙•劳里的双眼、鼻子以及嘴巴分别送了一颗子弹后,布兰迪走到仍在抽搐的艾德蒙•劳里面前,黝黑的枪管抵住这个罪犯的额头。  略显沉闷的枪声响起,艾德蒙•劳里的后脑处迸出一大滩殷红和黄白混杂的东西,他的身体,也终于停止了抽搐。  “该死,上帝啊!”

惊魂未定的马洛伊喊道,“至于这样吗?”

“比起在他手上受尽折磨而死的人,这样死,已经算很痛快了。”

布兰迪将手枪放回腰间藏好,说。  “该死的,他就像个发了疯的畜牲,”马洛伊捂着胸口,一边喘着粗气,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对布兰迪说着感谢的话,“谢谢,谢谢你,布兰迪,你救了我的命。”

“我倒是觉得,你完全可以把‘像’字去掉,”布兰迪一脚将那具脑袋几乎被打得稀碎的尸体踹到一旁,说,“我建议你最好亲自去我说的地方看看,这家伙绝对杀了不少人。”

“现在,麻烦已经解决了,正如我之前所说,我的时间不多,所以,”布兰迪一边说着,一边伸出手做了个“money”的手势,说,“之前谈好的报酬。”

“哦,当然,不会少了你的,”马洛伊说着,从办公桌里掏出50美元,说,“你的1000美元我已经派人去筹措了,警局预算有限,这段时间的事情也比较多,不能向你刚来时那样随随便便就拿出那么大额的钱了,至于这个,算是我私人的感谢,别客气,收下吧。”

“咱们俩就没必要这么客气了,”布兰迪嘴上这样说,拿钱的动作却无比迅捷,“不过,钱这东西,总是多多益善的。”

“我就不久留了,你让你的人把钱送到车站吧。”

说完,布兰迪摆摆手,离开了法警办公室,只留下仍旧惊魂未定的马洛伊和一具头颅稀烂的尸体。  入夜时分,瓦伦丁火车站。  一个胸前别着警徽,腰间挎着把左轮手枪的壮硕男人手拿一个小布包闯进了候车室,他环视了一下空旷的候车室,没费多少力气就找到了正在悠闲等火车的布兰迪。  他小跑到布兰迪面前,一边将布包递过去,一边说:“芒尼先生,这是您的酬劳,您可以现在就清点一下。”

布兰迪看了眼递过来的布包,接过后,将里面绿油油的钞票拿出来,看也不看就放进兜里,然后从另一个口袋里掏出两张十美元的钞票,说:“都是老朋友了,不用说这么外道的话,拿着吧,大晚上的辛苦你了。”

见到美元的壮硕男人眼睛一亮像,忙不迭地接过钱,连声说:“谢谢您,芒尼先生,您真是一位年轻有为又慷慨的绅士,祝您旅途愉快。”

壮硕男人离开后,布兰迪便从候车室的长椅上站起,候车室外,绝影已经等候在站台上,而不远处,一辆火车轰鸣而来。  今夜当值的本•罗森见布兰迪离开了候车室,想要说些什么,却见布兰迪已经牵着绝影的缰绳。  火车在瓦伦丁站短暂停留,随即轰然离去。  时隔多年,每当本•罗森和同僚与家人谈及此事,都会被人或嘲笑或担忧地说是不是看见了幻觉,或者脑子出了什么毛病,但是本•罗森知道,那天,他的眼神绝对没有出问题。  那一天晚上,他根本没有看见瓦伦丁站有火车经过,而布兰迪•芒尼,这位多次帮助他的年轻绅士,牵着自己的马,就像正常上火车一样,消失在他的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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