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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识时务者为俊杰(1 / 1)

一群老爷吃着火锅划着拳,来个“告御状”的,实在大煞风景。  “哪里来的疯婆子,叉出去!”

东道主刘老爷大喝一声。  当即就有仆从要上前拉人。  李自成歪了他一眼,“让她说!”

众人不敢有意见了。  “民女……”  章静初哭哭啼啼开始讲述原委。事情也不复杂。  她已经二十二岁了,在刘老财家里做了十年婢女。  这年头,主家要是不点头,买来的家仆是不可能自相嫁娶的。即便婢女要嫁人,也是主家给挑选对象,一般多是分配给府里的男仆。生下的孩子自动就是家仆。  前两天,刘老爷拍板,要把章静初许给另一户小财主家的痴傻儿子。对方才九岁。  章静初自然不愿意,哭的死去活来。可世道就是这样,由不得她。  幸好大顺军早来了一步,章静初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短毛老爷果然真的像传言中那么好,当场做主撤销了那门荒唐婚事。  刘财主哪敢表示不满,他还顺杆子往上爬,马上退还了章静初的身契。  李自成也没占他便宜,按照规矩付给了赎身费。刘财主自然不肯要,推辞几番后只好收下,然后转头又送给了章静初。  这边晚宴结束,刘财主要招待大统领来场三温暖。  李自成觉得那家伙不太靠谱,还是别让他巴结了,谢绝不受。以后说不准还要清算他。  吃饱喝足,李自成在章静初陪同下在珍珠泉附近逛了逛。  “人烟仍古邑,村落带清泉。修竹云千亩,垂杨翠半天……”  时已入冬,风景没夏天好。  半路上遇到个五六岁小女孩儿,大冷天的吸溜着鼻涕在捡柴禾。  李自成随口问了句,“你家大人呢?天快黑了,自己在这里不怕吗?”

“不怕。我干爹在呢。”

“哦……”  李自成正想摸几个铜板送她,章静初笑着说:“老爷,你问问她干爹在哪?”

二丫抢先一指,“就那里,亭子旁边。”

李自成转头看,湖中伸进一个小半岛,岛上有小亭,亭旁有棵造型别致的老树。但是跟前没人。  “这……你干爹在哪?”

“算命先生说我五行缺木,我妈让我认那棵大柏树做干爹。”

“……”李自成无语。  章静初开口道:“二丫,今天过生呢,早点回家让你娘做点好吃的。”

二丫擦了下鼻涕,比个环抱动作,“我娘说要捡到这么多树枝才能回。”

章静初叹口气。  她跟大统领小声解释,她们两家是邻居,二丫家里穷。她爹前两个月给人赶大车送货,半路遇到流贼被打死了。她娘带着个女娃生活无着,只好豁出去倚门卖笑。长相又不行,挣不到多少。  又是一个可怜人。  李自成看着女娃,“小姑娘,今天过生,想要什么礼物?”

“想要个弟弟。”

“……”  这玩意儿有难度。播种过程大统领可以代劳,就是以他那缺陷,不会开花结果啊。  李自成掏出块碎银,转头交给章静初,“你先帮忙拿着,回去了送给女娃家里。”

章静初蹲身施礼,又拉扯着要二丫跪下磕头谢恩。  李自成急忙拦住,“算了算了,你们早点回去吧。”

章静初噗通跪下,“老爷,能不能,您老行行好,能不能把奴婢带走……”  大顺军第二天就要离开,她要是留下,谁都不知道刘老财等人会不会报复。  短毛老爷虽然同样是“流贼”,但心善,而且大顺军的名声早传过来了。  章静初就想给自己找条后路,最好能把全家都带离水冶镇。  李自成听完缘由,想了想,“那,行吧,明早我派人送你们进太行山。先在那边安顿下来,以后再做打算。”

章静初千恩万谢。  这女人毕竟伺候惯人了,会来事,善讨好,长相也喜人,那个,李自成就有点把持不住了。  当晚,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灯灭了,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  ……  第二日,大顺军离开水冶继续往西走。  行四十里地来到太行山脚下,林县城外(林州)。  林县地理位置优越,西通晋陕,南依中原,北连京畿,乃南下北上、东进西达、三省通衢之要地,人称“jin三角”。史书有“卫弃之而弱,晋有之而霸”的记载。  大顺军一到,城门紧闭,县内风声鹤唳。  这边有个守御中千户所,不过李自成这次过来并不是要剿灭它,也不是想攻城。他只是来找个人。  林县知县巩焴,陕西真宁县人(正宁),出生于书香门第,家庭富裕。崇祯四年进士及第,名列第六。他和米脂的艾毓初同科。  老巩去年八月上任知县,在林县政绩不错。  原历史线,他会于明年调任隔壁的安阳。当时人称河南有“三廉公”,巩焴当为“第一廉公”。官声不错。  之后他又做了京官,又外放。  崇祯十二年,巩焴调任河南分巡道兼右参议,整饬彰德、卫辉、怀庆三府。  当时局势混乱,盗贼蜂起。巩焴或许是明哲保身,只干了一年就主动辞职回家了。  崇祯十五年,由于京城河南籍官员的极力推荐,诏任巩焴为河南巡抚。但他未赴任。大概是因为看清了朝堂上下的黑暗,不愿再做大明的官了。  十六年,李自成攻陷西安。正在当地侨寓的巩焴投奔“大顺”,被任命为礼政fu尚书。  这位名气并不大的人,将来向李自成提出要改革科举,废除八股文,差一点改变了忠国历史。  只可惜李自成败亡的太快,还没正式施行新政他就死掉了,大顺也完蛋了。  等清兵入关,巩焴潜逃回陕西,隐居十八年。后被清廷所杀。  无论是能力、操守还是见识,巩焴这人都可圈可点。所以,李自成有必要提前来林县跟他打个招呼。  大顺旗号亮出来,上千骑兵绕着周围只有三里的小城转了一圈。  城头上的守军们有些心慌了。纷纷想着等下是先跑为敬,还是稍微装个样子后再跑。  “这一队流贼果然大不同,不愧是大顺军。”

千户胡政感慨了一句。  他当了三十多年千户,京营阅兵也见识过,但从没遇到过如此训练有素的队伍。普天之下没有一支大明官军能比的上,卢象升的“天雄军”也不行。  只是眼前的大顺军全无盔甲,让胡政稍微心安。  知县巩焴愁眉紧锁,“是啊,短毛大统领有些本事。不然他怎么敢在泽州公然建立国号。”

胡政疑惑道:“不知他们为何来林县?这里实在没什么好打的,得不偿失啊!”

巩焴忽然眼神一亮,指着远处,“流贼这是要撤退?就这么走了?没道理啊?”

大顺军武装巡游过后,李自成带着兵退却半里地。给城里一些思考时间,看看对方会不会识时务。  很快,城门打开了。  千户胡政带着钱粮、带着成群猪羊出来了。  “大统领,这是阖城乡民报效的军需……”  果然是识时务的良民啊!  林县和上党一山之隔,他们早就听过短毛大统领的名号。而且胡政手下有个百户之前投奔了大顺军。  李自成刚说要款待胡千户吃个便饭,对方说城里已经准备好了,请大统领入城吃个便饭。  胡千户又期期艾艾说希望大统领只带三五个亲兵赴宴,不要让大队入城。  这是打算瓮中捉鳖呢,还是怕大军进去抢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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