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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 外贸商品(1 / 1)

对于不能租借土地建立国中之国,罗诺尼亚和安东尼奥很失望。  他们又询问了下具体通商章程,田见秀说这事去找主管商业的尚书老爷程宗猷。  老程刚到怀庆,连自己的衙门都没有,听过大统领训示后暂时在府城商业局里借地办公。  新官上任,意气风发。  他热情的招待了几个鬼佬。  欧洲因为“三十年战争”,白银需求量激增,导致流入大明的银子大大减少,双方贸易量自然萎缩。和只认银子的大明不同,大顺愿意以货易货,这就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  三艘葡萄牙大帆船万里迢迢远来当然不可能空仓,只是欧洲也没啥好东西,美利奴绵羊和马匹等等不好携带,大顺又不急需那些玩意儿;做为天然植物农药的除虫菊马马虎虎还行,结果一时也没找到。  鬼佬们只好选了些呢绒、咖啡、烟草、毛皮、染料等货物,几乎没有葡萄牙特产。  当程宗猷提到三船货物全部溢价两倍收购,并且此次免税,安东尼奥总算吃了个定心丸——起码路费赚到了。  双方选定的通商港口暂时定在旅顺,过个两三年后可能换在舟山;大顺提供的货物嘛,老陈光有个清单,自己都闹不明白都是些啥,干脆由秘书带路直接去样品室里边看边讲。  首先推销的是传统国货,丝绸、棉布、瓷器、漆器、大黄等以及面向东南亚的锅碗瓢盆等。  不要小看日用百货,东南亚如果没有大明输入商品,夸张点说马上就会跌入茹毛饮血的时代。  比如看上去平平无奇的铁锅,目前妥妥的是高科技产品,尤以佛山所产为最。就连开化较早的高丽、倭寇人家都以拥有一口广锅为荣,因为他们自己铸不出轻薄便宜的大铁锅。何论其它猴子了。  当然,现在有短毛这根搅屎棍出现,大明乃至世界商界都要慢慢重新洗牌了。比如上党所产的潞锅质量不用说,哪怕从陆路到登州到旅顺再乘船南下到广州,到岸价仍然比广锅出厂价略低一丢丢。  卷起来吧!  纺织业更不用提,超过传统方式三十倍的效率,成品质量更好,价格更低。  先把江南手工作坊卷死!  那么好的地皮不种粮食种什么棉花桑树啊,比如松江府“……种棉当不止百万亩”。另外一半地种桑。以至于江南地区由著名的粮仓变成了缺粮区,即便是丰收之年仍然需要外地粮食接济。  挣那么多银子能吃吗?何况南方潮湿多雨的地方种棉花先天条件就不大好。太浪费良田了!  正常来说农田种什么作物由衙门划定,粮、桑、麻、棉、苜蓿草等各植多少都有规定,不可能出现大面积纯种经济作物的情况。毕竟农业社会粮食问题大于天,小农经济的特点就是自给自足。但是现在的大明管不到那么多了,加上执正水平又不行,那一旦出点意外饥荒就不可避免了。  把江南手工作坊挤死后,粮食产量能上来,而且富裕的劳动力为了活命也就不得不接受移民迁徙了。  闲话不提。  棉布等等虽然也算硬通货,尤其大顺出产的棉布种类多达二十余种,不过罗诺尼亚和安东尼奥却更关心价值更高的丝绸。  大顺出品没让他们失望。  纺、绉、缎、绫、纱、罗、绒、锦、绡、葛、绨、绢、绸,应有尽有,鬼佬直接看呆了。  他们从未见过如此丰富多彩的丝绸品种,大部分花样连听都没听说过的。  欧根纱适合做婚纱面料;塔夫绸适合做晚礼服;黑羽缎……  鬼佬听的云山雾罩,不得不当场掏出鹅毛笔赶紧记录。  程尚书笑着说不用这么麻烦,回头送你全套资料。  看完丝绸,下来是皮毛。这东西虽然东南亚用不上,欧洲市场却很红火。  随着大顺在辽东站稳脚跟,各种毛皮将会源源不断的被黄太极运到。还有短毛用新式熟皮法搞出来的各种成品,皮带、皮衣、皮靴、皮手套……  此时的欧洲流行着荷兰式巴洛克风格,三件套是:皮革、长发和雷丝。  一个穿着得体的人,需要装备以下物件:一顶插着鸵鸟毛的大檐帽、精致的蕾丝领、一件紧身但是袖子开口,露出衬衣的上衣、一件斜挎在肩上的斗篷、一副皮手套、一条截止在膝盖下方收口的马裤、一双长袜和一双皮鞋或者马靴。  这时期的人们几乎不会单独穿着衬衫,因为在当时人们的观念里,只有囚犯和无赖才会单独穿着衬衫上街。  鞋子的款式上,贵族男性更钟爱方头鞋,而女性则喜欢高跟的尖头鞋。所有鞋子的鞋跟都至少有一英寸高,普遍有两到三英寸,皮鞋的鞋底主要由硬化的皮革或者木材制成。  在男士高跟鞋中,当时最流行的还是高跟马靴,马靴一开始先是由贵族穿着,然后逐渐渗透到社会下层。马靴开始大众化,而贵族们的回应是用更昂贵的皮料以及更精美的装饰,并且不断增加鞋跟的高度,以区分那些需要从事体力劳动而不能增高鞋底的劳动人民。  李自成甚至为鬼佬超前提供了三十年到五十年后的贵族流行款式——皮靴口设计的十分巨大,呈喇叭状,展开后配合顶部蓬松的特殊长袜和雷丝花边,形成一种十分浮夸的碗状结构。  这之后以路易十四为代表的法式风格风靡全欧。皮靴退场,小巧的高跟皮鞋更受到贵族们的青睐。  大顺提供的各式商品让罗诺尼亚和安东尼奥看的眼花缭乱,听着讲解连连感叹短毛比欧洲人还懂欧洲人。  走过服装鞋帽区,洋鬼子进入瓷器展厅。  “天呐!”

琳琅满目的各式瓷器应接不暇。  除了常见的中式青花彩绘外,大顺供应欧洲的出口瓷器入乡随俗加入了欧式造型和纹饰,比如纹样包括家族纹章、常见的宗叫、神话和文学题材以及当时正正治件的场景等待。相当于量身定做。  日后风靡欧洲的梅森瓷就以绘画见长,李自成提前堵死了洋鬼子的路。  其实欧洲本地不光能产丝绸同样也会烧瓷器,只是水平相当烂。比如水杯把手是金属的,因为他们接不上瓷柄;盘是方口或者花口的,因为他们烧不出来圆……  在相当漫长的时间里,不管是东洋还是西洋为了能搞出天朝那种正儿八经的“瓷器”,那是什么王八拳都打过一遍,说他们无所不用其极已经非常含蓄了。  比如早期欧洲人根据瓷器的外观,猜测它是“由一种在地下凝结的汁液制成”或者是“把蛋壳和脐鱼壳捣成粉末,加水调和,做成花瓶形状。然后把它们埋在地下。一百年后挖出来,这时才算做好,可以摆出来叫卖。”

他们是这么想的,后来差不多就是那么干的。最终花了两百年终于学会了正确制造方法,结果也只是点皮毛。  比如百年后有名的塞弗勒瓷,创办者是法国路易十五鼎鼎大名的晴妇蓬皮杜夫人。由于当时的工匠无论如何都无法烧制出犹如天朝瓷器那样洁白、光亮、坚硬、轻盈的质地,路易十五大为光火下了死命令:甭管用什么以及怎么烧,总之,就是看着像也行!  所以,工匠就想出了在低温软陶外面咣上厚厚的彩绘釉和金粉——还把器身弄得又大又复杂。这样一来,这些看起来还不错的软陶器就失去了差不多全部的使用功能——这就对了,因为它们最大的特点,除了好看就是不经用。  再比方说,日笨传统制器里讲“一乐二荻三唐津”,其中荻烧和唐津烧的传统烧造过程中经常会用到一门叫“粉引”的工艺——就是在晾干或者低温烧结的素胎表面过一层白色的“化妆土”再入窑烧结——目的就是为了让器具看起来能白亮透一点。  而“英国骨瓷”的性质就跟上述那些一样——并且由于在十八世纪前半,德国(萨克森公国)和法国已经先后搞出了真正意义上的瓷器,导致英国王室和贵族的面子就有点挂不住,于是勒令当时几家大的窑厂必须全力攻坚这项技术难题,再往后到了1794年,当时的皇家德尔比终于通过在瓷土中加骨粉的技术,勉强解决了器具的白透度上的问题。  骨瓷的优点在于透光度好,看上去晶莹剔透,可以做得很薄很轻,手感和视觉效果更佳。同时它也属于低温软瓷,不如天朝瓷耐磨损,而且可塑性差。  另外,早期正儿八经的骨瓷其实并不是很白,而是奶白泛红。跟大明永乐年间出现的甜白釉相比,骨瓷简直不堪入目,一无是处,纯粹是被吹嘘出来的名气。甚至骨瓷能做到的轻薄透不是“骨瓷”特有,而是制瓷工艺本身就能做到那一步,比方景德镇的传统玲珑瓷。  反正就骨瓷这么个垃圾玩意儿现在也被短毛提前垄断了。  对了,再让欧洲乡巴佬们享用一下瓷马桶和瓷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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