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向竹的丈夫祝寅和洪向梅的丈夫辛吉也在此时点头表示同意洪向竹的意见。
祝寅这个男人年约五十岁,身材高大,面色潮红,一双眼睛滴滴溜溜地转个不停。 看来祝文武魁梧的体型和高傲的态度,完全得自祝寅和洪向竹的遗传。 和祝寅相形之下,辛吉的体型就小得多了,他肤色白皙、一脸和善的样子,但是他那双眼睛也转个不停,一肚子的心眼完全表露无遗;还有,他那薄薄的双唇,总是露出皮笑肉不笑的表情。 现场刹那间变得十分宁静,但洪向松尖锐的声音很快就划破这份静谧。 “左清,摘下你的头罩给大家看看。”闻言,左清戴着头罩的头震动了一下,过了一会儿,他才颤抖地举起右手,慢慢拿下头罩。 摘下头罩后左清的脸——哦!那是一张多么怪异的脸啊!整张脸的表情就像冻住一般,跟死人的脸没什么分别。 “啊!”
祝文叶尖叫了一声,而在场的每个人都大吃一惊;在一阵尴尬的沉默后,传来洪向松歇斯底里的叫声:“左清在国外遭遇车祸,脸受到很严重的创伤,所以我才叫他戴上这个面罩,这也就是我母子俩之所以滞留在南光的原因。我在南光找人做了一张和左清以前的脸一样的面具。左清,把面具掀开一半。”
左清颤抖的手指滑向下颚,微微掀开那张面具…… “啊!”
祝文叶再度发出一声惨叫。 田春达也因当时的气氛太过怪异,内心受到震动。 只见制作精巧的橡皮面具底下出现一个和面具一模一样的下颚和嘴唇;但是当面具掀至鼻附近的时候,祝文叶又第三度发出惨叫。 因为左清的脸上并没有鼻子!取而代之的是深红色的肉块和红色的脓包。 “左清!好了!把整张面具拿下来。”
洪向梅说。
左清完全掀开面具的同时,在场的每个人都吓得几乎虚脱了。 要是再看一眼那令人作呕的肉块,相信没有一个人能吃得下饭。 “古恭先生,现在误会是否已经澄清了?这个人的确是左清,虽然他的面貌与往昔不同,但是我这个做母亲的可以担保,这个人肯定是我的儿子左清。好了,请你快点念遗嘱吧!”古恭律师整个人都吓呆了,还是洪向松最后一句话才令他清醒过来。 而洪向竹、洪向梅,和她们的丈夫也因为过度惊吓,早巳坐在那里发呆了。 “那么……” 古恭律师以微微颤抖的手指撕开手边的信封,接着便以低沉的嗓音开始宣读遗嘱: “第一:代表洪力家所有财产、以及所有事业继承权的洪力家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在下列条件之下,得归朱实所拥有。”
朱实那张漂亮的脸孔顿时变得非常惨白,而其余人的脸色远比朱实还要难看。他们纷纷带着憎恨的眼神,逼视着朱实。 古恭律师并未理会这些人的情绪反应,他继续念以下的条款—— “第二:朱实须从洪力的三个外孙子——左清、祝文武、辛有智当中,挑选一人为其配偶。虽然将选择谁为配偶乃朱实的自由,但若朱实不愿和三人之中的任何一人结婚,便丧失继承财产所有权之权利。”
也就是说,洪力家的全部财产及事业管理权,都将落入和朱实结婚的那个人手里,田春达想。 田春达想到这里,不禁有些紧张,这真是奇特的遗嘱。 古恭律师继续以颤抖的声音念着遗嘱—— “第三:朱实应从遗嘱公开之日起三个月内,自左清、祝文武、辛有智三人之中择其配偶。若朱实所挑选的对象拒绝与之结婚的话,此人必须承认放弃继承洪力家财产的权利。若该三人皆不愿和朱实结婚、或三人都死亡,朱实则得以毋须尽第二项义务,自由和他人结婚。”
现场的气氛此时巳越来越沉重,朱实整个人面无血色,头低得快看不到她的脸部表情,不过,从她抖动的双肩仍可以感觉出她似乎相当激动。 而洪力一家盯着她的眼神却越来越憎恨,若是目光能杀死对方的话,恐怕朱实早己被碎尸万段了。 在如此充满杀气的气氛下,古恭律师仍宛如在念咒语般,继续朗读遗嘱: “第四:若朱实丧失财产继承权,或者是在此遗嘱公开之后起的三个月内死亡,那么洪力家的事业管理权将由左清继承,祝文武、辛有智两人则负责辅佐左清经营事业。但是,此后洪力家的全部财产将由洪力基金会平分成五等份,左清、祝文武、辛有智各得其中的五分之一,剩余的五分之二由秦菊之子秦静安得之。另外,得到遗产者须捐赠自己所得之百分之二十分给洪力基金会。”
当“秦静安”名字出自古恭律师口中时,不要说田春达大感意外,就连在场的其他人也相当震惊。 只见洪力家的每个人全都哑然失色,其中又以洪向松、洪向竹、洪向梅三个人更为严重,她们三个彼此相望,眼神中同样燃起熊熊憎恨之火。 这恨之入骨的眼神并不亚于当古恭律师念出洪力家全部的财产和所有的事业全归朱实所拥有时的反应。 秦静安究竟是何方人士? 田春达曾反复读过几次“洪力传”,却从未见过这个名字。 秦菊之子秦静安……他和洪力先生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 难道他曾给过洪力先生什么恩惠吗? 还有,洪向松、洪向竹、洪向梅三人为什么会对这个名字表现出如此憎恨、排斥的神色呢? 难道只是因为这个人剥夺自己孩子应得的权利吗? 不!不!这其中一定另有隐情! 田春达一面眉苦思,一面研读洪力家每个人的脸部表情。 这时,古恭律师轻咳了一声,继续念遗嘱—— “第五:洪力基金会自遗嘱公开之日起三个月内,须全力寻找秦静安的下落。若在此期间未能掌握此人讯息或是此人已经死亡,那么,此人应得的财产将全数捐赠给洪力基金会。但是,基于此人可能生存在国外的情况下,自此遗嘱公开之日起三年内,该笔款项得由洪力基金会代为保管,待秦静安归国之际,便可得其应得之份;而若其三年内未能归国,则全数财产归洪力基金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