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东千夏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掌,掌心的皮肤被划出一道口子,露出交错的电线,正跳动着电光火花。
她的脸色瞬间冷下来,阴霾地说道:“你们先去杀方晓玲,这个聚气派的刺客,交给我。”“休想打扰我的好妹妹睡觉。”
罗兰说完,伸手凭空抓出一件黑色的斗篷披在身上,在众人的眼皮子下瞬间消失不见。
“这招是……”鲍勃有些严肃地皱起了眉头,之前罗兰在冰魄大陆,也是这样无声无息地杀了詹姆斯的很多队员,就连当时热度很高的黑樱,也被一击致命——当时的战斗画面在整个高塔广场实况转播,鲍勃记得很清楚,那天的广场挤满了塔城的民众。 一个人速度快的刺客就已经很可怕了,如果再加上隐身,那简直就是无敌的存在。 为了防止意外,鲍勃立刻将自己身体的关键部位转化成烟雾,这样就不怕罗兰突然现身袭击。 “雕虫小技,居然在我面前使用科技派的装备。”旁边的伊东千夏倒是没有慌张,反而微微勾起了嘴角,她的双眼向外部凸出,射出两片扇形的红外线,扫描着身前的街道。
天空中阴云密布,没有月光,只有路灯下的三人和他们的影子。 千夏默默地站在原地,冷酷的红色机械眼不断扫描着周围的环境。突然,一道黑色的身影从天而降,罗兰如同鬼魅一般出现在终结者的头顶,毫不犹豫地挥动手中的短刀,打算给千夏直接开颅。 而千夏虽然没有看到她,但身体的预警机制系统却及时感应到有危险,迅速自动反应旋转身体,抬起机械臂挡住了短刀,发出刺耳的金属碰撞声。 “姐姐,这里就交给你了。”夕夏看出姐姐并没有使出全力,恐怕是想慢慢玩死这个罗兰,一直在这里等着也很无聊,于是她轻盈地踏出脚步,整个人直接飞到咖啡厅的天台顶上。
“啊,鲍勃先生,你也先去吧。 这里交给我就好。”说完,千夏冷峻的面容毫无表情,迅速反击,一拳击向罗兰的面部。
罗兰歪头躲过这一拳,化身为一道黑影,从终结者的耳边飞掠而过,刀光的残影还留在空气之中。 千夏感到脖颈一阵剧痛,刚才短刀的刀刃划过她的颈部,机械皮肤被割破,黑色的液体从她的脖颈渗出。 但她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的痛苦,只是目露杀机,迅速转身,一脚狠狠地踹向罗兰的腹部。 “唔!”罗兰只感觉这力道就像是一枚炮弹,她吃痛后退几步,却仰头咬牙看着咖啡厅的顶层天台。
刚刚那一击她之所以没有躲开,是因为注意力完全被那个轻飘飘的女人给分散了,天台上住着的,可是完全没有战斗力的李小鱼,要是让那个女人找到,李小鱼恐怕会凶多吉少。 此时的鲍勃,也已经走到了咖啡厅的门口,全身都化作了烟雾,顺着门窗的缝隙钻了进去。 天台上帐篷里的李小鱼,早就被街道上的打斗声惊醒,正不断地给王辰宇拨打着手机,可是跨越了时空的电话是肯定无法拨通的。 此时的王辰宇还在1960年的塞纳河桥上郁闷,他之前和女人都是认识一天就可以睡觉的,怎么跟李梦玲都认识这么久了,只是亲了一口而已,对方就生气了呢? 李梦玲跑到街道上,找了个没人的角落,蹲下身呜呜地哭起来,看来晓玲姐之前说得没错,这个王辰宇就是个肮脏龌龊的家伙,满脑子只想着那种事情! 这样比起来,当初ZS562号平行世界的郑哲,可真是比王辰宇要单纯太多了。 这个时候,李梦玲心里竟然有些想念郑哲,当初在进入【科技天堂】之前,她决心要考进平行世界的塔校,而在平行世界的塔校录取分数线极高。 所以她没日没夜地学习,不管郑哲怎么联系,她都狠心没有回应,甚至对方到了家门口,也会被她给拒之门外。 她很想看看,郑哲现在过得怎么样,于是便安装好穿越器,调出了控制面板,可就在即将穿越的时候,王辰宇跑了过来。 他大喊道:“抱歉梦玲!刚才是我的错!”王辰宇来到梦玲的身前,气喘吁吁地说道:“梦玲,求你给我一个机会,听我解释好吗?”
“你离我远点!”
李梦玲满脸厌恶地说道,“你把我当什么?你的复刻品玩物吗?滚开!”
“梦玲,你听我说,我刚才真的只是误解了你的意思。”
王辰宇解释道,“虽然我能够创造出各式各样的复刻品,但那都是我幻想中女人的样子,实际上我根本就没有谈恋爱的经验。
只有在高中时,我喜欢过一个人,可是她却压根不在意我。有次我放学约她想要送她回家,可是她却明确的跟我说,她要去和另一个男同学去开房。 也是那一次,我感觉自己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在骨子里就缺少自信,所以辍学以后,我也是成天打游戏逃避现实。 我总是觉得,如果一个女孩子愿意……” 王辰宇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说这些,可是他一咬牙,还是继续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如果她愿意做那种事情的话,就是爱的表现。 所以当我拥有创世的能力以后,我创造了许多复刻品…… 梦玲,我承认自己很恶心、很肮脏,也真的配不上你。 可是你知道吗?我复刻了那么多复刻品,却始终没有体会过被爱的感觉。 当在圣芙尔时,你对我说,你喜欢我的时候,我第一次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甜蜜。 你别看我平时好像玩世不恭的样子,那是因为我想暗示自己,不断暗示自己始终生活在游戏世界里,周围的一切都是游戏代码。 只有那样,我才能拥有自信。 梦玲,是你让我找到了那个真实的自己,我……我实际上,就是一个屌丝宅男! 除了在家里敲敲键盘以外,什么都不会做。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