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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初见血腥(1 / 1)

迎面走来的老者五短身材,一身黄衣大褂,颔下轻飘三缕白须。老人面色偏紫,脸庞上带着老年人特有的那一种沧桑之感。老者瞳孔中显露出对凌昆仑的兴味之色,一拱手说道:“老夫吴梦子,小兄弟年纪轻轻有如此功夫,应当不是单纯地习武之人吧。我看小兄弟举手投足都有一种修行之人的样子。”

此话一出,表面上在一旁招呼手下收拾行李,实际上竖着耳朵偷听的雷开明心里好受了不少。原来自己败给的不是普通之人,而是有着一定修为的修行者,如此一来输得不丢人,不丢人。雷开明自我安慰着,心下对这功夫出众的少年又平添了几分好奇。平常的修行之人对凡间之事从来也不会放在心上。修行者修长生,习武者习武学。这二者之间并没有什么交集。武修什么的雷开明并不清楚,据他所知:自炼气往上的修行者实力与寿命皆强于习武之人。因而修行之人与习武之人虽然都在这世间生存,但是二者之间并无太多相交之处。修行之人讲究因缘际会,九成九的修行之人自出生之时,体内经脉皆已全开,穴道自纳灵气,灵力盈盈流转,四周灵力都融于其一人。每一个拥有修行体质之人诞生时,周围的仙门都会收到消息,待这孩童与父母生活个四五年之后,仙门自会派人领走幼童,将其引领进入修行的世界。当然也有例外。这一次乱云岭大墓的墓主人,就是由一介肉体凡胎修炼成为天下无双的修士的。因此这一次的墓穴,不仅仅吸引众多修士,而且凡间的武学宗师也有多人前去。修行的抢能成仙的法宝,练武的挖能易经洗髓,让自己成为修行之人的秘籍。这二者并不矛盾。修行与习武,到底也是资质的区别。资质不行的孩子,或学文,寒窗苦读数十载,货于凡间帝王家;或习武,有驰骋沙场,纵横天下的,有自立一派,成武林宗师的。也有那落了下乘的,只能开个拳馆教徒弟,或者押镖送货;若还有那不知廉耻的,只能落草为寇,打家劫舍了。凌昆仑心下犹豫,也不知这些镖局的人能否值得信任。他转念又一想,自己一个小小的七阶练气,真正的武道宗师不屑于对自己出手,于是将自己的目的地告诉了面前的吴梦子。老头听闻消息并不惊讶,乱云岭原来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这一次因为云岭道人的大墓被发掘,令那毒瘴丛生的乱云岭成为了一个人人都想咬一口的香饽饽。吴梦子将三人引到院中树荫下的桌椅处,从袖中掏出几个色泽金黄的果子,放在榆木桌子上,对三人笑道:“新摘的寒时橘,咱们这一路上可就靠这果子解乏,你们先尝尝,我去叫王副镖头,那边的员外把货物送来了。收拾完毕,吃过午饭,咱们就可以上路了。”

凌昆仑颇为好奇地看着这院落中的来来往往。小时在族群中,他倒是经常见族内的龙士们从坤戒与乾鞶中取出林林总总的货物来。有专门用来疗伤的仙草与丹药,有用来杀伐的神兵利刃,琳琅满目的堆在族内库房当中。可惜后来横生变故,凌龙族与外族开战,整个部族被完全打散,族长为了保存实力,只好让各个龙士带着自己的家人四散居住,化整为零,保存凌龙族的种子。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凌昆仑再也没有听到过族内大怖天钟的钟声,直到几天前。停止回想,凌昆仑咬了一口手中的果子。凌昆仑第一次见到这种果子。这果子状如圆球,色泽金黄,汁水充足,一口咬下唇齿之间横生津液,酸爽可口。李勋父子二人看着凌昆仑,又是一呆。“这玩意叫橘子,你怎么连皮一块吃呢?”

李安凡看着大嚼特嚼橘子皮的凌昆仑忍不住笑弯了腰。凌昆仑这才注意到李安凡仿佛并不特别像是一个男孩子。他笑起来的时候眉眼弯弯,嘴里咬着的半块橘子似乎也在随着他而笑。他一笑起来就没个完,伸手捂住自己的肚子,咯咯笑着,脸上的点点雀斑也好似活了过来。李勋目露宠溺地看着少年。凌昆仑有点尴尬,他方才注意到吴梦子就是如此吃的,迫不及待地想尝试一下山下凡间果子的他来不及想那么多,也像吴梦子一般连着皮吃了。“那老头从来都是这么吃橘子的,你怎么也跟他学呢?”

李安凡看出了凌昆仑的窘迫,止住笑声,向凌昆仑解释说。李安凡眼露笑意,看着这个坐在自己对面的少年。他虽然年少气盛,但却是许多习武之人眼热的修行体质;他虽然没什么闯荡江湖的经验,甚至连凡间的橘子都没见过,但他身上那一种初生牛犊的气势,勇于向比自己年长很多的镖头出手的气势,让李安凡很是钦佩。三人在树下坐着休息了一会儿,吴梦子从院外回来,身后跟着一位干瘦的,身穿灰布麻衣中年人。那人身形瘦弱,却又生得豹头环眼。头发乱糟糟地塌在头顶上,仔细瞅瞅说不定能从中揪出几只带壳的小鸡来。你会觉得他的头与他的身体根本不相称,仿佛是把别人的头拧下来安在这一副躯体之上。他像是没睡醒的样子,眼角还带有点眵目糊,眼白似乎是占据了整个眼眶,看起来颇为瘆人。他的手臂颀长,像是一只猿猴,一双饱经风霜的眼睛,配合已经渐渐发白的眉,湛出凌厉的光芒。正在凌昆仑仔细观察他的时候,他的一双眼也已经放在了凌昆仑身上。黄豆大的眼仁死死地盯着凌昆仑上下打量。只一瞬间,凌昆仑觉着自己的一切都被看透了。他的双眼似乎有一种魔力,把凌昆仑从内到外洞察得清清楚楚。“凡间武夫绝没有如此之高的洞察力,此人一定是修行之人。”

心里这么说着,凌昆仑被此人的一双眸子盯得烦躁起来,当下运起灵力,涌入双目,一丝淡淡的红芒从眼中摄出。正当凌昆仑有心给这人一点颜色之时,那人竟然又撇转过头,与雷开明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起来。一击未中,凌昆仑也不再搭理来人。那边吴梦子踱步而来,对着李勋三人说道:“收拾得差不多了,李兄,最后一辆车马就劳烦你了。”

李勋摆摆手,不以为意。三人将行李等物品搬至马车上。随着几个黑衣皂帽的押镖人跟上了整个镖队。一行人在山间缓缓行着,杨员外对货物抵达的时间并没有什么要求,只说让安全送到,因而一行人走得并不着急。山路平缓,四周的山峦看起来也不像是什么强盗土匪的据点。这应该是行镖之人最惬意的时光了。没有拦路的蟊贼,没有风霜雨雪,虽然秋老虎的日头毒了点,但总好过雷电交加。说来也奇怪,早晨凌昆仑听见的雷声阵阵,现在竟然没有一点动静了。老天爷也爱开玩笑。天是什么?凌昆仑问过自己很多次,族内的典籍中记载,天实际上也是气的一种,它并不真实存在。可是还是有很多典籍认为天之上即为仙界,是所有修行之人梦寐以求的地方。父兄会在那里吗?振方镖局实在不大。一个小镇子的镖局能有多大呢?方圆几十里内,诸多小镇之上也就只这一家镖局。因而雷开明的镖局虽然挣不了什么大钱,维持生计总也还可以。十月份,秋高气爽。虽说没有风霜雨雪,太阳却毒辣辣地炙烤着世间万物。哪怕一丝微风对这一行人来说也是奢侈的享受。吴梦子时常做梦,梦里他是一位行侠仗义的大侠,而不是这小小镖局的账房先生。这小小镖局每年押过的货物,挣过的银两,他都认认真真记载在自己胸前的小册子上。这册子薄薄的一层,放在胸前也御不了寒,擦屁股都嫌硌得慌。即便如此,小老头依旧把这账本看得比命都重。在他看来,这是他这辈子唯一的成就。老头蹉跎了大半生,无儿无女。他自幼得了一场大病,导致身体虚弱,身形瘦小,瘦的扔进山中喂狼,狼都不想啃他两口,丢在地里,屎壳郎都不想瞅他两眼。他又种不了地,又没个好体质习武,无奈爹娘只能送他去读书。少时读书颇有点成就,慢慢地也就成为了一个小有名气的秀才。却不想那一年中原与北狄爆发了战争,自己所在的那个边陲小镇首当其冲地遭了殃。一镇子的人死的死,逃的逃,父母皆命丧夷狄之手,连自己喜欢了小半辈子的姑娘也被人给掳了去,自己想要拿起一把剑夺回女子,却被那比自己高两个头的北狄之人一耳刮子抽掉了好几颗牙。不过是一场梦,不过是一巴掌。北狄之人不想杀他,他们认为杀鸡都比杀他有价值。自那以后,这老头就疯了,疯疯傻傻,颠沛流离,不知怎的来到严州城境内。雷开明发现他的时候,他正和一只狗抢一根骨头吃。雷开明实在不忍心看着他等死,就把他带回了镖局,全当成是一个三十几岁的押镖苦力。又过了十来年,有一天老头突然清醒了,冲着雷开明长长一揖。从那以后,他就拿起了放在账房不知道沾了多少年灰的账本,规规矩矩地当一个账房先生。没人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厢房内与他同住的几个小厮时常在夜里听他说梦话,于是给他起了个梦话先生的外号,老头听到了,干脆给自己改名为吴梦子。他已经有太久太久没听到吴天元这个名字了。这是他那劳作了半辈子的爹娘拿出酿了十年的酒,求镇上的老先生为自己取的名字。听说当时镇上的老先生正在与人对弈,父亲敲门的声音过大,吓得老先生手中的棋子脱落在天元这里,让慈眉善目的老先生白白损失了一大片角地。吴天元这名字,也就是这么来的。曾经的他无数次庆幸,幸亏那一子不是落在角地,否则自己岂不是要叫什么吴三三或者吴一二了?吴天元,字梦子。俱往矣,前尘如梦。他做了四十年的梦,做到须发皆白,直到现在,手中尚无一子。他的棋局,从来也不是他在下。他回头看了看那跟在马车后面徐徐而行的少年,自己要是有个孙子,估计也应该有他这么大了吧?振方镖局麻雀虽小,却是五脏俱全。雷开明做总镖头,王成峰做副镖头,梦了大半辈子还没个准信儿的吴梦子做账房先生。剩下五个押镖的小卒也各司其职,三人牵马押货,一人四下照应,探路跑腿,一人举着镖旗。走在最后面的是李勋三人。李安凡本来想赖在马车上,看到凌昆仑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跟在马车后,顿时也觉得不好意思,尴尬地笑了笑,从马车上跳下来跟着走。感到马车一轻的李勋回头看看,也笑了笑。凌昆仑时常记着父亲的教诲,行走于天地之间本身就是一种修行。即便是押送这几辆车马,对这涉世未深的少年郎来说也是一种历练。万丈红尘,上连着天,下挨着地,岂不专门是炼心的场所?雷开明的父亲曾经是一家名扬四海的镖局的镖头,功夫极深,在江湖上也有响当当的名头,他带着雷开明走南闯北,让还是少年的雷开明长了不少见识。这人要是倒霉,喝凉水都塞牙缝。雷开明的父亲自恃功夫高深,前去参加一个名为“百炼钢说”的大会,没想到被人打死在擂台之上。幼年的雷开明心中充满了愤怒与仇恨,可是打死他父亲的那个人在大会之上又被别人打死。命运就是如此捉弄人,他父亲死后,他和母亲被镖局主事人请了出去。稚嫩的少年挑起养家的担子,凭借着与父亲走镖的经验,他在小镇上开起一家小镖局,就这样做到了今天。本来雷开明是不想麻烦李勋的,可是当他去杨员外府上看过货之后,他立马改变了主意。那是一批红货,黄澄澄的金元宝震得雷开明眼皮跳了跳。他这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金银。大城内的镖局有自己的规矩,这种红货一般都不会押送,雷开明之所以要接这一批货,一来自己年近五旬,尚无妻室,膝下连半个儿女都没有,他需要押送这一批红货分得的报酬娶妻生子;二来这一帮兄弟跟着自己走南闯北,小豆的娘卧病在床也没钱请医生,二虎的父母又因为家里生计的原因催着他去边境当兵,三米年纪不小也要有个家室,他实在不愿意弟兄们跟着自己吃苦受累。做完这一单,他也要金盆洗手了。往后的日子还长着呢,哪能把命全卖给别人。小镖局倾尽全力也不太可能平平安安地将这一批红货运出去。他只好联系了自己身边的好友,可是乱云岭那边的大墓让所有的人心驰神往,自己那几个花拳绣腿的酒肉朋友居然也想去分一杯羹,实在是可笑。想来想去,雷开明只好去找李勋这个猎户,猎户一般长年见血,虽然是畜生的血,面对劫道的总也不会太过惊慌。现在的雷开明非常庆幸自己的举动。一棵枯木,正正当当的横在路中间。长年行镖之人自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挡路者一般摆的都是些荆棘条子,少有砍一棵枯木的。一来荆棘条子随处可见,随便撅一点扔路上就行。二来砍一棵树未免太过麻烦,所以极少有强盗劫镖用树拦路的。显而易见,劫道儿的是个雏儿。雷开明心里头这么轻蔑着,嘴上却不敢有丝毫怠慢,对着四周苍茫的山峦,朗声道:“在下振方镖局镖头雷开明,不知是道上的哪一位朋友,如方便,还请阁下出来见上一见。”

四周无人应答。忽地,一个带血的包袱咕噜噜地滚到了雷开明马下。雷开明下马,三两下解开包袱,只看见刚刚被他派去探路的三米,正睁开眼睛死死地盯着自己。三米脖颈处的血液滴滴点点地掉落在路上,激起阵阵尘埃。行镖之人都分外得小心,遇上劫道儿的,也不会上来就动手,而是彼此打听打听对方的来历,倘若能攀上关系,就好说了。如果双方没什么交集,那也只能亮刀子了。如此残酷的杀人,还是雷开明十几年来头一次遇见。与其并马而行的王成峰正想要拔枪,为自己的小兄弟复仇,雷开明却一把拉住了他。人死不能复生,尽管此刻他也极其愤怒,可是雷开明必须为尚还活着的兄弟们考虑考虑。王成峰对雷开明这种做法甚是不屑,抱着自己的枪,竟然在一旁眯起了眼睛。凌昆仑第一次看见人的头颅。尽管他在队伍的最后面,但他清楚地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和三米之间并没有说过几句话,只是偶尔注意到他看着自己时眼中闪过的艳羡之色。即便如此,一个鲜活生命的逝去,还是让他自己震呆在了原地。身旁的李安凡捂住了嘴巴,他从小就和镖局里的人玩闹,三米在他的生命中多多少少也留下了一些痕迹。而此刻,同自己日夜嬉戏的玩伴的头颅,正被雷开明捧在手里。吴梦子冷冷地看着四周,眸子里似乎有火焰要喷射出来。三米这孩子是他看着长大的,虽然长得人嫌狗不理的,但好歹也算是自己的子侄一辈。尽管他时常捉弄自己这个老头子。吴梦子咬着牙,他的牙已经不再坚硬,可是他依旧狠狠地咬着。除了咬牙之外,他似乎也找不到别的方式去发泄自己的愤怒。“交出货,放你们离开!”

空中飘来一句冷冰冰的话,此刻虽然艳阳高照,凌昆仑却觉得自己身处寒风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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