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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庭之殇(一)(1 / 1)

北陆,伊姆鄂草原。日出东方,原野赤红。阿努拉将毡门撩开一线,试图从来往的人潮中寻找什么。今天是极重要的日子。半年前,阿勒斯兰部的主君,也就是北庭的汗王下函要为三女儿挑选丈夫。这是草原上的大事,各部族的青年们几乎都在夏至日前赶到了伊姆鄂草原腹地,阿努拉就是其中一员。“都是来当汗王的女婿的……”阿努拉看着来往的健壮青年们,不由感慨一句。汗王女婿,这是一个足以改变普通人命运,甚至是家族命运的机会。除了草原最大的六个部族以外,其他部族的青年若是真的成为了汗王女婿,那就意味着自己的本部将与阿勒斯兰部成为亲家。这样的关系,在这个不那么安宁的土地上,可以说得上是一枚护身符了。不过,阿努拉并不是为此而来。一是因为不需要,二是因为他没有这个能力。相比起同龄的青年,他显得太瘦弱了,哪怕是身上披着的灰帛袍都撑不开他的身架。在同龄的孩子早早便能跨马背、半开弓的时候,阿努拉连马背都摸不着,但摸不上马背并非是因为他害怕,实在心有余而力不足,马儿只要跑两步就能把他轻松甩下。蛮族人是生活在马背上的,草原是如此辽阔,马儿就是他们的双腿,能带他们去任何想去的地方,而驾驭不了马儿便如同失去双腿,失去了腿的人连奴隶都不如!阿努拉就是一个失去“腿”的孩子。毡篷外,人头攒动,扬起的尘土里依稀闪过一道熟悉的身影。“姆卜沙!”

阿努拉掀开毡门。“小主!”

姆卜沙轻轻弯腰,别扭地行了个礼。“干嘛?”

阿努拉抬眼看去,有些无奈。面前这个与他年龄相仿、弯腰却还高他半个头的男孩是他的伴当。姆卜沙身形魁梧,皮肤黝黑,壮的像头黑牛一样,就连身上的麻布衫也被隆起的肌肉撑开。他从小好武,臂力过人,在同龄人中鲜有对手,就连部落里的大人们都对他赞赏有加。相比起来,阿努拉看上去就显得文静多了,像个蛮族姑娘似的,平日里总不爱同其他孩子一起玩耍。大人们总说他安静,可部族里的孩童们却不这么想,认为他是异类,总是变着法子想要欺负他,每次他被嘲笑或是欺负了,姆卜沙就会第一个站出来帮他欺负回去。阿努拉也问过那家伙为什么要帮自己,而姆卜沙总是挠头一笑:“见不得别人欺负人。”

阿努拉无奈地看着姆卜沙,后者却满脸不在意。“这是我应该要行的礼。”

姆卜沙咧嘴一笑,阿努拉是他的小主子,但两人相处起来就像是好朋友一样,并没有因为地位不同而变得生疏。“走吧,今晚之前一定要赶到阿勒斯兰。”

说罢,姆卜沙拉着他向人流挤去。阿勒斯兰部地处伊姆鄂草原中心,外围的小部落和巡守的铁游骑如盾牌般拱卫这座大营。这座营寨是在战火中建立,那是一个如金子般闪耀的年代,是一个英雄们生在马腹下又死于马背上的年代,也是一个群狼环伺觊觎王座的年代。在那个年代里,阿勒斯兰无疑是最凶狠的一个。他们的主君成为了草原的汗王,而他们也就成了草原上的王族。……午时,阿勒斯兰部。阿努拉和姆卜沙并肩而行走在人群中,耳畔时不时传来各式各样的语言。“我们到时候都要用中洲文说话吗?”

姆卜沙低声问道。他是第一次出远门,平日里在部族里都习惯于用本部语言交谈。虽说如此,但如今每一位蛮人多多少少都会讲一些基础的通用语,也就是中洲文。“对,用通用语会免去一些麻烦。”

阿努拉说,“你要是有听不懂的就不要回答,交给我来就好。”

通用语啊……竟不是蛮文。阿努拉突感神伤,思绪也飘到了史书的一页。如今,很多地方都将蛮族部落独特的语言称为古蛮文,这是在中洲文通用以前所用的文字。古蛮文包括古代各部落根据物体形态摹写出来的所有文字,至少有上百种写法,不过大多都已经失传,这与各部落的衰亡有关。蛮族尚武轻文,时至今日,关于古文注释已经鲜少有人研究,平日里跨部族的联系常以口信形式传递,绝大部分人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出来。只有一些大部落里的贵族们才有余力去养一批整理书籍、起草书信的“闲人”,这些人被称为学士。这个称谓是从草原外传进来的,那里被称为中洲,亦或是中土、中陆等。以前的贵族老爷们很喜欢来自中洲的器物,无论摆放帐中或是挂在身上都自觉显得贵气十足。四百多年前,中洲的大皇帝派使者来到草原。彼时的草原四分五裂,征战不断。中洲使者走了好几年,把当时草原上能排得上号的大部落都拜访了一遍,甚至在此期间还有两个已经拜访过的部族被灭族了。最终,迫于政治压力和经济需要,各大部族基本上都同意与中洲开放马市,用草原上的牛马羊换取中洲的粮食或其他器物,也正是在那个时期,中洲的文字流入草原。现在的学者们往往将那段时期的草原称为铁旗时代,那时候的草原上遍地插满了各大部族用来宣誓领土的铁旗,混乱是那个时代的主旋律。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连年征伐的大部落开始用中洲文字起草书信相互联系。第一份盟约来自于可烈格达部、拉雅部和鞑靼部。三部主君在高坡上按下血印,三份内容一致的契约为混乱年代的终结写下了开头。草原部族的结局不再是成为一方霸主,而是坐在宽大的圆桌前,履行和承担盟约中属于自己的义务与责任。那是钢铁盟约,是北陆王庭的摇篮。百年后,草原大会初立,各大部族之间虽不能说冰释前嫌,但在诸多矛盾中确实有了缓冲的余地。铁旗遍地的时代彻底结束,领袖们用整整一百张羊皮缝制的地图勾勒出草原的辽阔,也划清了各大部落之间的界限。大部落的贵族们最初还交替使用蛮族文字和中洲文字编写书信,但各大部落的文字传承千差万别,最终,中洲文字逐渐成为贵族们互相交流的主要工具。在此期间,还有一段历史令后世史官们争论不休。许多年前,祁王朝议郎宫粱会见了真格部主君哥儿帖,两人一见如故。临别时,哥儿帖拉着宫粱的手用蛮语说:“从我记事起便盼着有一天,我能够不穿盔甲,不带佩刀,在草原的最高坡听着牧民的歌声,我知道这很难,但图罗雅已经死了,阿巴察哥也是,我曾经还很天真的以为能够保护他们,然而我什么都没做到。”

真格部的主君一阵哽咽,嘴唇微颤,最终松开了抓着宫粱的手。“大皇帝……真的是能给草原带去和平的人吗?”

“主君请放心,宫某临行前陛下曾说,若是此行顺利,便会草拟诏书,以祁王朝的名义邀请所有部落共同解决问题。”

宫粱顿了顿,“老行者曾经说过,只有向南边看去,才有可能找到平息战乱的办法。南边,都是祁国的,都是大皇帝的,老行者说的人……一定是陛下。”

“那就好,那就好。”

哥儿帖如释一笑,“来年还能再见吗?”

“一定可以!”

宫粱点头行了一礼,随即手持祁节离去。他不知,这一去恐怕再也不能回来。宫粱一生命运多舛,生于幽北,那是中洲的最北边,是个苦寒之地。父亲在其很小的时候就被官家打死,理由是阻挠官家丈田,而他则被迫与母亲一路北上,流亡到了塞外。母子二人不通蛮语,好在遇到了一位淳朴的牧民收留了二人,牧民最终成了他的第二位父亲。蛮族阿爸对他很好,就像亲生的一样,那几年是他为数不多的能感觉到快乐的时光,宫粱从来没有忘记。彼时塞外战乱不断,大部落的军队途经此地,抓了不少人充军,他的继父也在其中,那时的他才十三岁,不过马腿高,这才躲过一劫。再后来,继父音讯全无,母子两等了三年,眼看他就要达到能上马的高度,这样的孩子不出半月就要被抓去,无奈,母子二人只得往南边跑。在这段流亡的期间,宫粱亲眼看着母亲过劳而死,那年他十六岁。永平十三年,英宗有意笼络塞外,并意图采取扶弱抑强的边塞政策达到从经济政治上控制草原部族的目的。宫粱那年二十七,因其通蛮语而被提拔为议郎,受命持祁节出使塞外。七年后,宫粱回宫复命,并上书希望能以祁国名义促使草原回归和平。但在此之后,朝中就再无宫粱消息,出使塞外而归是大功,可却不见嘉赏。安平五年,英宗集三府之兵,汇冀府强弓于幽北边塞。安平六年,英宗驾崩,死于边塞。……正在阿努拉失神之际,一声闷响突然传入他的耳中。片刻后,人群突然散开,久违的阳光重新打在他的身上。好像是大钟的声音。“阿努拉!”

姆卜沙没拉住他。阿努拉扳直身子,抬眼就看向不远处骑着马的黑影,他们背对阳光望向少年。是因为阳光太刺眼了吗?男孩下意识用手遮光,这才发现面前是一群穿着黑甲胄的骑兵!漆黑的甲胄上有一块显眼的徽记,是一颗染红的狮子头。血色狮子,黑甲,是阿勒斯兰的铁游骑。阿努拉定睛一看,面前骑兵们胯下的战马形色不一,却都有一身虬结的肌肉,云间透过来的光就如同金缕一般从肌肉缝隙中穿过。“让开!”

厚实的铁盔下传出一道低沉的声音。阿努拉这才回过神,发现周围的人群早已退让至道路两旁,只有自己还站在路的中央。他连忙闪身一旁,将路让出。为首一人拉动缰绳,骑军继续前行。“铁游骑……”阿努拉默念一声,看着一字穿行而过的骑兵,心中不免有些羡慕。他不够高,也跳不上马背,小时候还有父亲揽着他在草原间驰骋,后来大了几岁,就再没有与父亲一起骑马了。记得之前大哥曾答应过要带他去草原尽头看看,但是后来,二哥随父亲狩猎得到夸奖后,大哥也就和父亲一样从他身边消失,像是蒸发一样。那时候他还以为也是因为自己不会骑马,大哥不愿意来看他。可现在他总算开了点窍,大哥和二哥并不是很合得来,大哥没有时间陪自己了,两位兄长在父亲面前有东西要抢。尘土飞扬过后,倚在两旁的人们再次合流,似要漫无目的地继续游荡。“阿努拉!”

姆卜沙第一时间挤了上来,关切地扫看他,“你怎么样?刚才怎么站着不动啊?”

“我没事。”

阿努拉笑道,“刚才在想一些东西。”

“刚才那些是阿勒斯兰的骑军吗?”

姆卜沙心有余悸,眼里透着神往。“铁游骑。”

良久,阿努拉沉沉地回应,“草原最强的骑军。”

两人走了很久。太阳终于落下,最后一抹暗红从天际不舍退去,伊姆鄂草原黯淡下来。火光从中心四溢!偌大的广场中央,一根根燃烧的原木互相搀扶、斜插天空,火苗从高涨的火光中窜起,似一道道火舌喷涌而出,战鼓围成一圈,鼓手赤裸上身卖力击打。鼓圈极大,由数百人围成,鼓圈外前前后后围绕了上万人,距离中心较远处有十几座高台被架起,上面还站了不少人。夏至,又恰逢汗王选婿,阿勒斯兰的族民们有组织且自发地在今夜举行一场晚会,以此迎接从四面八方远道而来的客人。阿勒斯兰的族民每逢盛大的节日都会在部族营寨中心的篝火广场举行晚会。与传统的晚会不同,阿勒斯兰部的晚会没有载歌载舞的美景,也没有烤羊腿和青原酒,更像是一个鼓声雷鸣的角斗场,等待着来自四方的武士驾临!粗大原木上的火焰熊熊燃烧,雨点般的鼓声似乎点燃了众人的情绪,在场众人多少也都听过阿勒斯兰的篝火晚会,如今能亲眼目睹,就像是走进了角斗场,每个人都渴望站在中央接受其他人的喝彩!此刻,在其他人还蠢蠢欲动时,一位身材魁梧的蛮族武士一跃而出。“唔!”

众人高声叫喊。“阿努拉!快看,有人上去了!”

姆卜沙兴奋不已。“看到了。”

阿努拉笑着,倒不是因为看到有人上场而兴奋,而是因为脚底下踩着的高台,他个子不高,这让他能够很轻松地看清广场中央。显然,阿勒斯兰部为了这场宴会,是用了心思的,专门提前几天在大篝火四周搭好足够多不等高的架台,以便让更多人看到广场中央。“我是雅辛察部的哈鲁。”

蛮族武士环视一圈,眼里满是傲气,“有不服的就上来和我摔一场!”

鼓声雷鸣。人群中传出一阵骚动。“又有人上去了!”

阿努拉定睛一看,那是一个扎着长辫的强壮男人,牛皮制长衣紧紧勾勒出肌肉的线条。他昂着头朝蛮族武士走去,浑身散发着莫名的霸气。人群忽然安静了许多,只有雷鸣的鼓声轰隆作响。下一刻,众人认清了走出来的魁梧男人,霎时间人声鼎沸。“可戈将军?”

“可戈将军上来做什么?”

“他来凑什么热闹。”

姆卜沙皱着眉头,听着周围议论的声音,随口一问:“可戈你知道吗?”

“听说过。”

阿努拉点点头,“塔索台部的孩子,索尔根汗王座下武士之一,被赐予过染血狼牙的人。”

“塔索台部?”

“阿勒斯兰的附庸,我记得是在……伊姆鄂草原西部,那边有最好的牧场。”

“被赐予过狼牙……”姆卜沙舔了舔嘴,“阿努拉,他做了什么事被赐了狼牙?”

“十三年前,北原大荒,那时候特别乱,两个部落为了抢夺一只廋脱的野黄羊,先是用箭试探,可那时大家都很饿,没了力气,躲不开箭了,被射下了好几十号人。然后,两边都不服气,举起刀互相砍。最后羊跑了,人也没剩几个。”

“这么夸张。”

姆卜沙呆呆地问,“他解决了大荒?”

“不是,他解决了大荒后的……问题。”

“什么问题?”

“大荒年时,有一个部族叫……”阿努拉犹豫了一下,“察努干,在北方那边,是大荒年里损失最小的几个部族之一,也是唯一一个六部之外的、没有什么损耗的部族,但与其他大部族不同,他们依靠的不是地窖里藏匿的熏肉,而是……吃人。”

“人!”

姆卜沙一惊,脸上的兴奋一下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抹苍白。“挺恶心的是吧。”

阿努拉撇了他一眼,“他们本是一个几百人的部落,在大荒年初先是屠了两个几百人的小部落,接着就开始杀周围饿了大半年的其他部落,过程就不跟你说了,比较……恶心。”

“他们这么厉害吗?”

姆卜沙感到不可思议。虽然草原上每年都会有很多小部落消失,但那是过去,灭族放在今天的草原是一件很令人震撼的事情,因为草原已经太平很久了。“本来没这么厉害的,但当时草原上很多人也饿着,尤其是那些流浪者,甚至有些部落为了生存,都被迫加入了他们。”

“畜生啊!”

姆卜沙咬牙,“不对,连畜生都不如。”

“大荒年结束后,汗王就让可戈将军领着铁游骑北上了……”“汗王把铁游骑交给外族?”

姆卜沙有点惊讶。铁游骑是阿勒斯兰最强大的骑兵,是草原上的风,铁游骑的风吹到哪,那儿的草就会被压下来。“对于汗王而言,可戈将军从来不是外人。有人这么说过,再硬的牙也有咬不碎的骨头。这偌大的草原上总会有人不服阿勒斯兰的统治。”

“当然,有人反对就有人支持,索尔根汗王对待各大部族的态度比起以前的汗王要温和得多,可戈将军相信汗王就是那个能在草原上插满铁旗的人,他是很坚定的支持者。”

“大荒年后,饥饿的流浪者们聚集在一起,虽然是一盘散沙,但却……说得上是好大一盘。大家都饿怕了,一个几百人的小部落遇上荒年就得死上一半。”

“可戈将军领着六七千铁游骑北上,就带了半月的口粮,向汗王许诺一战定胜负。”

“后来真的是一战就把察努干部连根拔起,足足追了五天五夜。出征整整一月,可戈将军就扛着带血的战旗出现在大寨外,那是察努干的大旗,大军后面像是牵着一条长长的线,能一路延伸出伊姆鄂草原,那些都是喝过人血的畜生,不对,是连畜生都不如!”

“可戈将军回来后,之前那些说北原要变天的人都闭上了嘴。汗王很高兴,当着众人的面就拿出了准备好的狼牙。大人们曾提到过,可戈将军一进到大帐里就看到汗王的掌心在滴血,旁边还有一把烧红的弯刀,铁一样的男人第一次流泪。”

“染上汗王血的狼牙不仅是荣誉,更多是一种认可,就连阿勒斯兰的牧民们说起可戈将军,都不再加上塔索台部的前缀,而称他为阿勒斯兰的武士。”

阿努拉说着可戈将军的故事,不自觉地就想到了另一个人,索尔根汗王。大人们总说他是草原母亲赐给蛮族的英雄,抛去大荒的那几年,草原上各大部族是真正的、前所未有的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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