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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庭之殇(二十七)(1 / 1)

依马北草原,松北原“唰!”

铁脊箭破空划过林间,斜插入土。棕兔被吓了一跳,撒腿就跑。一人健步赶来,却只看到地上的箭。“该死!又射空了。”

姆卜沙唾了一口,弯腰拔箭,顺手捡起一枚松果。这是他第七次见到猎物,四只松鼠两只兔子,还有一只红狐。不过,前四次都是猎物先发现了他,后面他换了一种更轻的步伐,总算是能在猎物发现他之前率先锁定它们。然而,这些足以饱餐一顿的机会,他都错过了。他的箭法,并不理想。人可以在大多数环境下短时间更换自己的步频和力道,但无法让箭法发生质变。精准,这是需要长时间训练才能接近的水平。他有些气馁,盯着手里的箭出了神。弓箭,比他想象的要难很多。在部族里,他经常能见到大人们早上拿着猎弓出门,晚上就能抓着猎物回来。这让他有一种错觉,总觉得打猎也没什么难的。但当拿起弓之后,他才意识到这其中的难处。对于开弓而言,稳定很重要。以蛮族人常用的高位开弓为主,弓举起后,眼睛、箭羽,箭头和目标必须四点一线,以此来压缩箭的落点范围。开弓后,前撑后拉,且延最短距离将弓拉开,当弓的拉距确定后,必须确保稳定,几乎不能有任何摇晃,否则会破坏射出一支箭的整体节奏。当锁定目标后,就需要果断。所谓的“怒气开弓”,并非是生气,而是毫无顾虑,放空一切地将箭射向目标。部族里的大人经常夸他力大如牛,还说在他这个年纪,没人能在正面把他掰倒。这样的夸赞总能让一位不满二十的少年自觉神勇,姆卜沙也不例外。他时常会有一种想法,就是大人们能做到的事情,自己只要认真一学,立马就能学会。天赋嘛。天赋……箭身上的光影渐渐黯黄,少年觉得森林越来越暗,像是有什么可怖的东西哀嚎着要将他吞掉。黄昏了。姆卜沙如梦初醒,逆着光影望去,树木间隙中是一抹血红。夕阳要落完了。他把箭塞进箭袋里,固定好背布袋,动身朝林子深处继续走去。远处,一棵乔木下,男人侧身凝视,心中不免多了几分惊讶。这少年在没怎么进食的情况下,已经开了四五次弓了,每次看起来都很轻松,连气都没喘过。最后一箭更是夸张,他开弓足有二十秒,手臂却自始至终如磐石般坚硬,唯一的晃动还是因为那只野兔挪动了身子。这少年得是有多强的力量和耐力啊。虽然少年的狩猎让他看着很难受,简直是漏洞百出,但那双能轻松拉开硬弓的手臂却让这位老猎人羡慕不已。对于弓而言,其实是有很大的区分的。弓的射程与其张力正相关。三十斤为一钧,四钧为一石。蛮族弓骑军的一般标准是二石弓,而顶级骑军所用之弓则为三石,比如铁游骑、牧马军骑等。姆卜沙用的弓是一把非常标准的二石弓。为何说标准呢?因为铁游骑中很少有此弓,所以出猎前还有人在营门处专门为这些弓测力,二石无误,并且都是崭新的,几乎没有铁游骑会用二石弓。但那是铁游骑,草原上最精锐的骑军。他们看不上的二石弓,对于一个普通成年蛮族男子来说,已经是臂力的极限。男人的影子被夕阳拉得越来越长,随着少年渐行渐远,他也动身跟了上去。……另一边,残阳下的依马北草原。“往西边去了吗?”

帕苏里蹲着,紧皱眉头,脚边是一坨动物排泄物。他在追踪一头角鹿,已经有半天时间了,从鹿粪的温热程度来判断的话,两者相距应该不远了,也就几里之间。帕苏里起身,顺着草地上若隐若现的脚印子,向西边走去。落日的余晖洒在他的脸上,粗糙干硬的面庞有着与年龄不符的沧桑。他的眼睛一片火红,是倒映的余晖,却也是心头燃烧的火苗。他是天生的武士,是部族里最年轻的铁游骑。他有属于自己的骄傲,也有未来成为骑军统领的信心。但汗王女婿的头衔,几乎就在咫尺之间,哪怕是他都无法忍住。他曾扪心自问过,自己喜不喜欢三公主,苏苏里玛有喜欢的人,那个人不是他,所以答案是否定的,他不会喜欢一个不喜欢自己的女人。帕苏里的地位和名声其实并不需要成为汗王女婿也能再进一步,同辈之中毫无疑问他是最优秀的,就连可戈将军都对他照顾有加,要知道可戈是铁游骑中为数不多的倔骨头,在他的军帐下,只要没有实力的,通通都要滚蛋,完全不顾及会不会得罪贵族,哪怕是阿勒斯兰的贵族。那么自己为什么要来争这个头衔?他早就已经想明白了。其一是因为苏苏里玛是阿勒斯兰的明珠,如果让外族的人夺了去,那他们这一辈的阿勒斯兰部青年岂不是要被整个草原笑话?其二则是因为索尔根汗王。那是他最尊敬的人,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将汗王视为一生的目标。他不是要取代其成为汗王,而是要成为一个像汗王一样的人!或许是因为自己的父亲拉比达吧,他曾是牧马军骑的骑兵,是自己见过的最严厉的人,父亲对所有人都很苛刻,就连可戈将军他也不服,说这位将军不懂变通,难以成为优秀的将领。当然,对可戈将军的判断在帕苏里看来,实在是一个嘲讽自己父亲的笑谈。但,唯有一人例外,汗王!自己的父亲将汗王视为草原唯一的英雄,仿佛是遗传,连自己也对那位阿勒斯兰的英雄钦佩不已。念及此处,帕苏里忽然无声地笑了,并不完全是想到了自己与父亲的共通点,还有夕阳下的那一道剪影。猎物来了!一只角鹿出现在他的眼帘下,正慢悠悠地走在原野间。借着微弱的余晖,帕苏里仔细打量着猎物。深褐色的皮毛、背部带有白色斑纹,似骏马一般的体型。这是一只雄性马鹿,很显然,它与鹿群走失了。对于狩猎,帕苏里并不陌生。一般而言,一名优秀的猎人往往都是时间打磨出来的,尽管他才二十出头,看上去完全没有一副猎人的模样,但铁游骑在选拔时会要求一项能力——狩猎。草原物资匮乏,有些骑军出征时会带着牛羊群,用兽奶和肉干充当补给,有时肉干吃完了,就要去附近的草场狩猎,只有当周围没有猎物时才会屠宰携带的牛羊,以此来维持军队的供给。狩猎能力,是对一名骑军较为基本能力要求,军队的补给有一部分是依靠战时游猎得来的。这项考验对蛮族孩子来说并不难,蛮族人都是在马背上长大的,有些孩子很小就会随父亲或叔伯们一起到草原上寻猎,帕苏里就是如此。当他的父亲仍在牧马军骑服役时,他就已经被叔叔们带上了草原,所以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感受到了草原的野性,后来铁游骑的狩猎考试,他完成的很出色,在同一批预备役中排名第二。眼下,新的狩猎考试开始了。帕苏里缓缓向前,并没有刻意压制自己移动的噪音。草原风大,风声几乎盖过了靴子碾过草地的声音。风是迎面而来的,面前的马鹿不可能在这个风向中闻到他身上的气味。逆风,背光。这是追踪狩猎的极佳环境。两百米……帕苏里目测了一下,这已经长弓抛射的无甲杀伤距离了。不行,这个距离不够稳定。他放弃了此时引弓的想法。帕苏里继续向前。马鹿忽然抬头,发出一阵叫声。帕苏里心头一凛,不由压低身形。这样的叫声可能会引来其他“猎人”,尤其是豺狼和鬣狗,它们都很喜欢在夜间活动。周围并无回应,只有风声作伴。悬着的心放下一些,帕苏里长吐一口气,继续凝神向前。一百米……这个距离,弓的仰角已经可以被压缩在二十度以内了。马鹿似乎并未察觉身后的危险,走走停停间不忘嗅一嗅草地的气味。六十米……这个距离,可以了!帕苏里心底做出来决定,他扎稳马步,躬身斜立。长弓从背后抽出,拇指搭扣弓弦,铁脊箭的箭尾被夹在拇指和食指的指窝处。这是标准的蛮族式箭法,射出去的箭强劲有力。弓拉至满弦,是为上力!箭头瞄准在马鹿头部。猎物、箭头、扳指几乎三点一线。他手臂微微上扬,箭身出现一定仰角。马鹿似乎察觉到了危险,它回过头,第一次对上猎人的目光!但为时已晚!帕苏里松指,弦声炸裂,铁脊箭破风射向马鹿。扳指剧烈颤动,破风之声如鬼魅尖啸。马鹿定在原地,失神于在天际线下看见的森然目光,仿佛有一只手拉住了它。就是这一瞬间的失神,那只拉住它的手掐在它的脖颈上,所有生机都被断送,黑青色的箭映入它的眼帘,炸开一抹殷红。一击即中!血花泛起,马鹿被射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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