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意识到这些的时候,是她偷偷躲在拐角处,看着柳自得一个人,认真反复着昨日所学的礼仪。那样认真的神情,不由让她心中一动。然后再那一刻。她隐约知道了自己喜欢的是什么。人们都说,认真的人最美,无论男女时候的李云华,便觉得,认真的笨书生,身上竟然是散发着光芒的,这个认知让她感到惊讶,却也有几分欢喜。没有人不喜欢,自己未来的夫婿是一个认真严谨的人。女子,最怕嫁错郎。但是在那一刻,李云华竟然也觉得,哪怕是真的嫁给此人,也不是件无法接受的事情。哪怕,先前的自己,分明是那样讨厌这人。人的心思是容易变得,尤其是女人,认识了柳自得,李云华似乎也是重新认识到了自己。那些陌生又熟悉的地方都因为这个笨书生而开始觉醒。她的心思,她的行为,慢慢的都在发生着变化。想来,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多么的奇妙。前一刻还在讨厌的人,下一刻竟然能够生出欢喜的感觉李云华直觉得自己那一刻是疯了。简直不像自己了。她故意和柳自得说那一句话,若是无法去承担,若是觉得棘手,那么,就索性将一切的问题推给自己。说这样的话,她是着属于自己的小心思的。施姐姐曾经说过,若是一个男子,是真的喜欢你,是舍不得将那些困扰人的事情放到你的面前,来让人发愁的。这是一种怜惜,往往,若是发生在男女身前,那么,很有可能是,他心中有意。正是因为有意,所以才会生出舍不得的情愫。李云华将这句话记在了心里,当她如实的将这话说了出来的时候,认真的打量过当时那笨书生的神情。李云华也说不上那是怎样的一种表情。透露着一些复杂,又带着一抹坚定。总之,那样的模样,是牵动着她的心的。那个时候,她这才敢肯定,她的确是对着这个笨书生动了心了,因为动心了,所以才会生出在意,因为在意,心绪就会不宁。反而用了激将法的手段,来观察一个人当时短暂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