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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五章 跟着我 有肉吃(1 / 1)

进入大厅后,苗峰立即从怀中掏出一个扁平状的精致檀木盒子,向勾陈恭敬地双手奉上,道:“此是翠柳庄的房契与周围百亩良田的地契,还请公子笑纳。”

  勾陈闻言伸手接过,瞧了一眼后,便随手放在一旁,并没打开。他相信苗峰既然已经送来了,就没必要再作假骗他。只是城外的一座庄院与百亩田地,对于苗峰的身家来说,就算不是九牛一毛,也是很小的一部分,完全不至于舍不得。而且,他相信苗峰也不敢骗他。

  关于这座翠柳庄,倒并不是苗峰在知道他“江陵陈氏公子”的这个“真正”身份后才起意要送他,做巴结用的。而是早在他下山时,苗峰为他安排这里时,就已经打算要送他。

  勾陈最初还觉着没必要,认为自己可能在山下待不了几天,收座庄院也不怎么用得着。但后来想想,觉着在山下有个落脚的地方也不错,便决定了答应苗峰收下。

  这都是早在他上山之前,双方就已决定好的。所以苗峰这时在得知他下山后送来,倒也是顺理成章之事,履行前约,并非是在知道他的身份后才来蓄意巴结送礼。

  不过苗峰之前言语中所说的只是翠柳庄,并没谈及周围的那百亩田地。但这些田地本就是翠柳庄所附带的,这点勾陈也清楚,所以既是附带的东西,很可能也就没必要特意说。但也有可能是苗峰之前说起时没包括这些田地,是在知道勾陈的身份后才选择一起加送的。

  但苗峰眼下也没特意说起,所以勾陈还是比较倾向前一个。或者就算是后一个,苗峰觉着也没必要特意说。毕竟在一位当世八大世家的公子眼中看来,百亩田地多半是不值一提的。苗峰选择附加,很可能只是其自己想让礼物显得更有些份量,在他这位“陈家公子”面前不那么“寒酸”。

  具体如何,勾陈其实也懒得细究。于他来说,是否有附带百亩良田,他也确实不在乎。反正这座翠柳庄,他也只是当作一个备用的落脚点,做为自己的“狡兔三窟”之一,并没打算久住下来去经营。

  他的身份毕竟有些敏感,便不谈他穿越者的这个最大秘密,单只是他曾在黑风山上入伙给贼人当过军师这点,他也十分不希望暴露。

  他之后是还打算要完成前身的最大执念,参加科考为官的。这个秘密一旦被暴露,那仕途可就算是完了,甚至还有可能被官府捉拿通缉。另外他现在不得已下当了回江陵陈氏的公子,尽管有陈妃仙的背书与担保,但陈妃仙在陈家的份量实在太轻,没有多少话语权,所以事后万一陈家要跟他算账,他还是得逃。

  身为一名穿越客,他于这整个世界而言,都算是格格不入。再加上眼下的这两重身份问题,所以他内心深处始终有着不安与隐忧,早就做好了要多谋后路的打算,这其中“狡兔三窟”自是要必备的。这也是他之前改主意愿意接受苗峰馈赠的原因之一。

  这座翠柳庄,他却是也收的心安理得,认为算是自己应得的。因为他与苗峰之间,不止苗峰帮过他,他也帮过苗峰许多。

  单是之前派苏云龙下山在苗峰身边帮忙,就已是帮苗峰铲除了许多对手,帮其长庆帮更进一步做到了长庆县最大。光是这点,就远远足够值回这城外的一座小庄院了。就算再多加百亩良田,也是绝对绰绰有余。苗峰消灭了对手,所获得的收获只会更大。

  不过关于这些,勾陈也没问过,并没细究苗峰具体的收获。他并不是那种斤斤计较的人,双方之间的合作本就需要互惠互利才能够长久保持,也有助于稳固合作关系。否则合作一场什么也得不到,苗峰哪里还会上赶着巴结给他送礼。

  苗峰送他这座翠柳庄,是在他江陵陈氏公子的身份还没有得到证实,没有这层身份光环加持之前就已经决定的。纯粹是冲着他本身实力,以及与他合作能够获得好处来的。

  其实大部分人去巴结些上层人物,最根本的出发点本也就是冲着谋利而去的。正所谓“无利不起早”,没有好处的事,谁肯白干地上赶着任人差遣,在对方面前点头哈腰地去当狗。

  当狗当然是冲着想要吃肉,就算没肉,多少也得啃点骨头。什么都没有,谁肯凭白心甘情愿地去给人当狗?

  苗峰之所以上赶着来巴结勾陈,并不止是因为勾陈江陵陈氏公子的这个身份。而是之前勾陈让他办事,手指缝里稍微漏了些,就已足够他吃的肚子溜圆儿,脑满肠肥。正因为有得了实际的好处,他才更加认准了要跟定勾陈。

  江陵陈氏公子的这个身份,对苗峰而言,只是更加重了其认准的份量而已,并不算是最决定性的。

  当然,若是没有之前的合作关系,只是冲着江陵陈氏的名头,苗峰肯定也会赶来巴结,但投入未必就会有这么大了。

  眼见勾陈收下后,苗峰立即喜笑颜开地十分高兴。他这送礼的,倒是生怕勾陈不肯收他这份礼。肯收,那就至少代表了勾陈的态度,会与他继续保持目前的合作关系。若是不肯,那他心里反而会没着落地乱想了,生怕勾陈对他有什么不满,不肯再用他。

  高兴过后,苗峰又立即向勾陈道:“公子若还有什么需要的,但请吩咐,我长庆帮上下定竭尽全力为公子效犬马之劳。”

  “犬马之劳。”

勾陈闻言心中重复一句后,暗笑这家伙是真把自己当狗了。

  不过无论哪个世界,什么时代,能给有钱有势的人当狗,其实就已是大部分人所求了。甚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就像他前世网络上曾流行过一个梗,某棒子国的电视剧里,当时身为大明属国的某棒子国官员就曾说过,“能做大明的狗就是最大的荣幸”之名场面。

  要想让人心甘情愿做事,乃至卖命,最为基础的便是要让对方能够得到与之预期的回报。得不到回报,没有好处,谁还肯跟着你?

  用个比较俗的话来讲,也套用一句他前世看过的某个电影里的台词,那就是“跟着我,有肉吃”。要想让人卖命,其实并没有那么复杂,道理说穿了很简单。

  当然,根据各人所求不同,这个“肉”有时需要变个花样,对方才会心甘情愿去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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