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都市:我真的有帝皇命 > 第九十一章:那一束火红的玫瑰

第九十一章:那一束火红的玫瑰(1 / 1)

“殇儿,你还恨我吗?”

这句话就像是冰天雪地中的一缕最耀眼的阳光,深深地刺入独孤邪殇的心房。一个人纵使再过于冷漠,也无法抵御住亲人那最温暖的话语。

独孤邪殇紧紧握着拳头,他想到了那个可怕的夜晚,想到了母亲的死,悲愤地说道:“恨!当然恨!我怎能不恨?虽然我每天都叫你父亲,但是在我的心目中,他已经死了,已经在那场惨绝人寰的烈火中彻底泯灭了!”

“唉!”

独孤惊鸿长叹一声,回想过去的林林总总,还真是自己太可恶了呢!每当他和女性欢好的时候,都会想起那个女人的貌美与温柔,这种强烈的负罪感已经将他压得喘不过气来。

“殇儿,你知道我是怎么跟你的母亲认识的吗?”

独孤惊鸿轻笑着说道。

虽然独孤惊鸿还只不过是中年,但脸上的皱眉却已清晰可见,浓密的头发中也参杂了些许的白发,原本炯炯有神的双眼也出现了空洞,这个男人所背负的实在是太多!

独孤邪殇没有答话,而是点着了一根雪茄烟,靠在墙上吞云吐雾起来,神情略显落寞。

这一刻独孤惊鸿就知道,独孤邪殇愿意当一位忠实的聆听者,即使他对自己这个父亲是有多么地怨恨。

这已经是二十六年前的事了。

那时的独孤惊鸿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玉树临风,放荡不羁,一树梨花压海棠!作为独孤家的独子,他从小就要接受严苛的训练,并且在高中毕业后就被家族送往剑桥大学求学。

那时候出国留学在华夏还算是一件挺轰动的事,所以独孤惊鸿也被家族给予了厚望,希望回来后能够让独孤家再上一个台阶。

作为世界一流的百年大学,独孤惊鸿在这里领略到了浓厚的学术氛围,那些充满古典气息的建筑令他流连忘返。

他还曾站立在诗人徐志摩在《再别康桥》中所描述的康桥上,大声吟诵这篇家喻户晓的诗篇。在水光潋滟之中,感受浪漫主义的情怀!

独孤惊鸿还记得当时的他还在课堂上和教授进行过激烈的争论,最后把这位德高望重的教授给气得当场离去的情形,现在想来还真是年少轻狂!

由于独孤惊鸿的博学和他的风流倜傥,也受到了不少女性的欢迎。当然,他也算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对于女人,独孤惊鸿从来都没有付出过真正的感情,大多都是逢场作戏。当天认识一个女人,晚上立马就去开房,第二天甩出一沓现金,然后潇洒离去。这对于独孤惊鸿来说,都是很平常的事。这些风流史也给他的名声带来了不小的瑕疵。

直到他碰见那个女人之后,一切都发生了改变。

当年独孤惊鸿翘课前往泰晤士河畔,去领悟那静态之美的美妙。

当时夜幕降临,华灯初放,整个泰晤士河畔都被灯火辉煌所笼罩,场景极为地绚丽辉煌。独孤惊鸿喝着朗姆酒站在河畔,看着这一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景象。

不仅是因为泰晤士河的美丽夜景,更是因为它在英国历史上的地位崇高,让人不禁感受到那流动在空气中的历史气息。怪不得英国的政治家约翰伯恩斯曾说:泰晤士河是世界上最优美的河流,因为它是一部流动的历史。

在繁荣的背后,总会出现有些不和谐的事。

正当独孤惊鸿欣赏着这一美景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了几声淫语。只见几位好吃懒做的混混正围着一位金发女性,进行言语上的调戏。因为混混的遮挡,所以独孤惊鸿并不能看清那位金发女人的容貌。但独孤惊鸿好歹是一位风流的人,当碰见女人被混混调戏,也不能不出手相救不是?

由于打小就经过严格的训练,所以教训起这几名混混来,独孤惊鸿是丝毫不费吹灰之力。

但当正要故作英雄在金发女人的面前显摆的时候,忽然被这位金发女人所呈现出来的容貌给震住了。

独孤惊鸿算是见到了不少的女性,漂亮的也是有,但她们和这名金发美女比起来也要黯然之色!尤其是她那双血红色的瞳孔,是那么地妖艳,那么地使人深陷其中。

“看不出来你还挺厉害的嘛!”

金发美女笑着对独孤惊鸿说道。

独孤惊鸿回过神来,讪讪地笑道:“哪里哪里,我看你倒是挺轻松的,好像并不害怕他们。”

金发美女拨弄了一下自己的金发,说道:“因为他们不是我的对手,所以我不需要慌张。”

独孤惊鸿略微张大了嘴,眼前这位人畜无害的美女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位隐于尘世中的绝世高手!

金发美女缓缓地走到泰晤士河畔旁,小声地对独孤惊鸿说道:“你觉得这里美吗?”

月光倾泻在金发美女的身上,再配上这一柔和的夜景,独孤惊鸿觉得她实在是美极了。

“美得如梦如幻,我想就算是莎士比亚在世,也会不惜一切代价撰写这一绝美的剧本吧!”

独孤惊鸿赞叹道,当然,生性风流的他在最后还不忘补上一句:

“当然也会为你这样的美人留下最美妙的诗篇。”

金发美女轻声一笑,说道:“你还真是油嘴滑舌,是不是用这样的手段骗取了不少女人的芳心吧?”

独孤惊鸿听之,尴尬地说道:“还好还好,诗人裴多菲也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不是?”

“然后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金发美女捂着嘴巴轻笑道。

独孤惊鸿摆了摆手说道:“所以他过早地去世了不是。”

金发美女被独孤惊鸿给逗乐了,笑着说道:“那你觉得我漂亮吗?”

面对眼前这位尤物美人,男人说不漂亮是因为得不到,女人说不漂亮是因为嫉妒!

独孤惊鸿毫不拐弯抹角,赞美道:“美得如爱神维纳斯,但她却略逊你一筹,因为你多了她一分的美貌,恐怕上帝见了也要抛弃自己的子民,投入你的怀抱之中!”

听到上帝二字,金发美女眼皮跳了一下,但很快就平复下来,撅起红润的小嘴说道:“人家哪有那么美啊,也只不过和维纳斯不相伯仲罢了!”

“哈哈!”

独孤惊鸿哈哈大笑,笑声中带有几分洒脱。

就这样,两人聊到了很晚,就在分别的时候,独孤惊鸿才知道了她的名字,一个很美的名字——艾瑟尔•夜娣丝。

从那个美妙的夜晚开始,独孤惊鸿就开始和夜娣丝频繁地联络,并且基本上一起逛遍了整个伦敦。俗话说日久见生情,见的面多了,两人难免会产生出一种莫名的情愫,关键的是两人很合得来。

莎士比亚说过:爱情不是花荫下的甜言,不是桃花源中的蜜语,不是轻绵的眼泪,更不是死硬的强迫,爱情是建立在共同的基础上的。这句话用来形容两人真的是再恰当不过。

独孤惊鸿按照以往的性格,对于女人都不过只有一天的有效期而已,但这次却连续好几个星期都乐此不彼,这莫非是将自己的心给交给了她的缘故?

但不管怎么说,独孤惊鸿相信自己是爱上夜娣丝了!

心动不如行动,独孤惊鸿在周末邀请夜娣丝再次前往泰晤士河畔,而且特意挑在了晚上。

当和夜娣丝漫步在泰晤士河畔的时候,独孤惊鸿吟诵着泰戈尔的爱情诗:“世界对着它的爱人,把它浩瀚的面具揭下了。它变小了,小如一首歌,小如一回永恒的接吻。”

“好美的诗啊!”

夜娣丝不禁赞叹道。

独孤惊鸿轻笑一声,伸出手将夜娣丝扶住,柔声道:“你愿意做我的天使吗?一辈子?”

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表白,夜娣丝表现出了出乎意料的镇定,取下手腕上的金镯子,轻笑道:“好啊,不过你要帮我找到它才行!”

说完,夜娣丝竟然将这个金镯子给扔进了泰晤士河!

独孤惊鸿见状,毫不犹豫地跳进泰晤士河,激起了一个不小的水花。

看着河面上的点点涟漪,夜娣丝嘴角喃喃道:“这就是我的爱人啊,面对爱情毫不犹豫,这才是我夜娣丝的爱人!”

似乎是过了许久,独孤惊鸿终于冒了出来,大口大口地呼气,就算是拥有内力的支持和打小的训练,这样长时间的潜水还是吃不消。

“我浅多长时间了?”

独孤惊鸿朝着坐在河畔的夜娣丝问道。

“正好一个小时四十五分钟二十三秒。”

夜娣丝轻笑道。

“这么长!”

独孤惊鸿哑然失笑,举起自己的右臂,手里正攥着一个金晃晃的手镯,大声喊道:“你看,我成功地完成了任务!”

虽说是在夜晚,但独孤惊鸿那快意的笑容还是尽收夜娣丝的眼底。有着血红色瞳孔的夜娣丝露出了柔媚的笑容,轻声道:“你当然能够办到,因为你可是我的爱人啊!”

就在那个晚上,独孤惊鸿特地在花店买了一大束火红的玫瑰花赠与夜娣丝,并且柔声道:“愿意拿着它和我一起天长地久吗?”

夜娣丝则用行动给了独孤惊鸿回答,给了他甜蜜一吻。这一吻,或许就是天长地久!

……

回想到这里,独孤邪殇吐出一口烟雾,问道:“那束玫瑰呢?”

独孤惊鸿眼中流露出了一抹感伤,回答道:“在英国,你母亲的墓前。”

独孤邪殇掐灭了烟头,冷漠地说道:“这就是所谓的天长地久,或许只有死后才能实现这一美好的愿望。”

ps:今晚连更两章,算是突破了!求收藏,求票。

章节报错(免登录)
最新小说: 兽魂是蝌蚪?我反手召唤神龙! 重金求子上错床,美女总裁赖上我 与舔狗的不解之缘 神豪系统:恋爱十倍返现 我的28岁傲娇女总裁 傲世医仙 金蓄源集团 妖孽强龙 无维者 离婚后,我成了前妻高攀不起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