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妍对着丑丑问道:“你刚刚说的跑过来十几个人,是朝咱们这边儿方向过来的吗?要不要去堵他们,把他们拿下?”
一百多人她一个人拿下说不过去,也没办法带到县城去,拿下十几个人总是没问题的吧。 “到时候咱们可以比王副将他们晚一点往那边走,带着这些人去县城,说不定还可以领到赏金呢。”
丑丑斜睨了她一眼,“何必这么麻烦,之前你还说不在熟人面前露面呢,现在上赶着往上凑了? 要我说,带着十几个人多麻烦,几十里地呢,还不如直接杀了,反正都不是什么好人,把他们身上带的财务抢了,比起两个劳什子赏金不多的多?”
倾妍:竟然觉得很有道理呢。 不过,总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太对劲儿。 想了想才道:“那咱们不就等于是黑吃黑了?可那些财物是镇上百姓的,咱们不用还回去吗?”
丑丑不以为意的道:“你竟然想还回去,你知道那些财物是谁的吗?我跟你说,这里是古代,可不像是后世,抓住贼了赃物还会返回失主。 就是王副将他们,把这些人抓住得到的财物也是不可能还回去的,数量巨大的话大头会交公,小头自己分了。 若是赃物不多,都是直接就分了,这是那些官兵和差役心照不宣的规矩。 出来剿匪都是有生命危险的,你当他们为什么那么积极?你以为是因为那些事军饷,是一颗丹心保家卫国呀? 我跟你说,在乱世,相比土匪山贼百姓其实更害怕官兵,兵匪一家亲,由来已久,俗话说贼过如梳,兵过如篦。 古代当兵的行径不比匪好多少,而且可怕的是,土匪烧杀抢掠是非法,而军队烧杀抢掠是合法的。 大头兵们为了统治者的权益出生入死,不可能就拿一点薄薄的军饷吧?匪为什么怕兵,就因为兵比匪更加凶残可怕,一个个从战场上下来,非常草菅人命。 也就是后世才会有那为人民服务和不拿人民群众一针一线的纪律,在古代可没有。”
倾妍觉得自己真是长见识了,在她的认知里,当兵的就是正义的,之前丑丑也说,哪怕是杀敌无数,那身上也没有怨气缠身不沾因果,可现在又完全颠覆了。 当然,就算如此,那也是保家卫国的热血男儿们,她还是讨厌不起来。 算了,既然如此,那就随大流呗。 她虽然觉得自己不是坏人,但也从来没有以善人自居,黑吃黑这种事又不是没干过,那些马不就是这么来的嘛,干了! “现在那些人到哪儿了?他们身上有武器吗,财物多不多?”
丑丑神识一直放在那边,听她问随口就道:“离这边还有个两三百米,咱们现在可以往路口那边走了,去那边等他们。 那些人还挺聪明,知道沿着大路跑,在大路上跑是对的,速度更快一些。 反正那些官兵离这边还远,他们继续往西跑,找个村子或是找一座山里面藏起来,那些官兵未必能找到他们。 要是那荒地里面跑的话,有高高的杂草不说,还有收割完庄稼留下的茬子,一不留神摔倒,就得扎个满脸花。”
倾妍一边听着丑丑说,一边伸手拍了一下大熊的屁股,让它往前走。 大熊慢走了几步又被拍了一下就小跑了起来,他们现在离之前的路口差不多有一百多米,那些人要是跑得快的话,说不定能走个对头。 “丑丑,你之前收的大刀给我一把,省的一会儿手忙脚乱的。”
丑丑直接拿出一把带有皮革刀鞘的大刀,“呶,这是我刚刚收的那土匪首领的,这刀不错,刀口锋利刀背厚实,材质好,一看就是经常被保养的。”
除了两个首领的刀把手,其余的那些它又扔回去了,反正那些土匪已经四散逃走了,扔在那里也没事,镇子里面的百姓都不敢捡,估计最后会被那些官兵收走。 这两个首领的刀它没舍得扔回去,就是准备给倾妍用的,这刀锋利又有分量,一刀砍下去才能一招一刀毙命,就像那斩骨刀似的,哪个斩骨刀也不会像普通的菜刀一样是薄片的。 只不过这刀对使用之人力量的要求也更高一些,一般力气不够的可能挥两下就没有力气了,那也是不行的。 这点对倾妍来说完全不是事儿,毕竟她的力道不同于常人,只会比那些人更合适。 倾妍接过大刀,就见皮革制成的刀鞘上竟然还刻了三个字,郑云松。 “这难道是那其中一个头领的名字?这名字取的还怪好听的,没想到竟是个恶人。”
当然,也不能说恶人的名字都会符合他们凶残的本质,但这名字听着确实挺误导人的。 一看就是有文化的人取的,不是对方的爹妈有文化,就是家里面有读书人,才能取出这么好听的名字。 在古代来说,家里面若是有读书人,很少会有人落草为寇的。 毕竟古代将就宗族之间同气连枝,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若是族里出了个读书人,那整个家族都会万分注意自己的言行,就怕行差踏错,影响对方仕途。 能给他取名字的,绝对不是远亲,应该是近亲爷爷父亲一类的。 当然也有可能是家里老太爷一类的,或许已经去世了,或是被害得家破人亡官逼民反什么的,这就说不好了。 丑丑看了一眼上面的名字,又把另外一把刀也拿出来。 “你看那电视上演的,名字好听的大反派有的是,有的越好听的越坏。你用这把吧,这把刀鞘上面没有刻名字。”
倾妍点点头,确实是,对方是什么人跟他们也没太大关系了,还是顾现在吧。 把手里的刀递给丑丑,让它收起来,拿起另外一把,这种武器留着自己用,上面最好没有记号,省了给自己找麻烦,万一是什么榜上有名的通缉犯,到时候岂不是把自己给连累了。 很快马车就到了岔路口那里,倾妍把刀鞘往车上一扔,拿着刀直接跳下来,让大熊拉着马车停在斜坡下面,省的一会儿误伤到它。 丑丑则是站在她的肩膀上,当然,离开之前嘱咐好了大熊和小豹子有钱,让它们两个不要乱跑。 她们两个走到路边的时候压低了身子,这时已经能听到纷乱的脚步声了,说明那些人已经不远了。 果然,就听丑丑对她传音道:“那些人离咱们这儿也就四五十米的距离了,我喊三二一咱们就冲出去,杀他们个措手不及。 你直接用刀砍就行了,不要顾忌,这些人都是手上有血的,你杀了他们是为民除害,说不定还能给香香挣点功德呢。”
丑丑怕倾妍又像之前那样下不去手,上次有贺家三人帮她补刀,这次可没有了,若是不下狠手的话,很有可能被反扑。 当然,有它在,它也可以帮着直接料理了,可它现在的身形太小,杀人也得一个一个的来,对方可是有十几个呢。 倾妍认真的点头,也用传音回道:“放心吧,我知道的,肯定不会拖你后腿的。”
等丑丑说完三二一的时候,她就直接一个箭步冲了出去。 她是把刀横在胸前出去的,这个拿刀的姿势还是跟电视上面的武侠片里面学的,进可攻,退可守。 千万不要举着刀直接往上冲,那姿势破绽太多了,只要反应快的人,一脚就能把你踹倒,或者是被人家的武器攻了下盘,最好的姿势就是把刀横在胸前,刀刃朝外刀背朝自己。 丑丑算计的时间刚刚好,他们冲出来的时候正好和跑到最前面的人怼上。 跑在最前面的是四个人,长得并不是那么强壮,甚至跟想象中凶神恶煞一脸横肉的土匪完全不搭,都是黑瘦黑瘦的,看着像是庄家汉子似的。 身上的衣服也很普通,也没有披什么虎皮豹皮熊皮的,比之前追杀贺林灵的人还不如。 当然,若是有时间仔细观察的话,会看到这些人眼睛里面都是是闪着凶光的。 尤其是看到她冲出来以后,虽然被突然吓了一跳,但他们也算是身经百战的人了,立马就做出了防卫的姿势,把刀举了起来。 倾妍一个女子,虽然个头不矮,可相对于男人来说还是比较瘦小的,即使现在做了伪装,却还是女孩子的打扮,对方瞬间冷静下来,发现是一个黑不溜秋的小姑娘,根本就没当回事儿,直接就准备把她一刀宰了继续逃命。 没想到提到手里的刀瞬间就没了,对方更是轻轻一个闪身,就到了他们面前,把刀横着一扫,直接把右边两人砍倒在地。 那两个人立即倒地抽搐了起来,已经没有了反击之力。 这还是她收着力道了,若是用自己的全部力量,估计这两个人已经成半截的了。 紧接着反手一个斜上回劈,把另外两个人也给劈倒在地,这次高度正好是劈在对方的脖颈上,两人同时一刀毙命! 丑丑收了他们的刀就直接窜了出去,到了后面一个人的肩膀上,没等对方反应过来,两个爪子抱着头用力一拧,就结果了一个。 当倾妍砍完前面四个,后面紧跟着的两个也被丑丑解决了。 后面的人除了几个刹不住脚的又被她们料理了,跑在末尾的几个见前面不对,立马就转身往回跑。 倾妍和丑丑赶紧追了上去,一刀一个解决了,这算是把十四个土匪给解决完了。 之所以追后面的几个,不是为了什么斩草除根杀人灭口的,而是因为这几个身上的东西最多。 你当他们是体力不如前面几个好吗,并不是,是因为他们拿的东西多,跑不起来! 倾妍让丑丑把他们身上的大包袱统统收进空间,尸体就不用管了,这里离那镇子不远,那些官兵过来的话,应该会往这边搜索一下,就让官兵带回去领赏好了。 走回岔路那边的时候,就见最前面的四个其中三个已经咽气了,最右边那个竟然还在抽搐。 倾妍二话不说就提刀过去,给了那人脖子一刀,让他死的不能再死了。 看着地上的血,倾妍再次觉得丑丑可以用神识收取东西的功能真是太棒了,不然她还要摸尸。 丑丑被倾妍刚刚那一刀的利索劲吓了一跳,仔细观察了一下她的神情,看没有什么异样才放下心来。 这杀人的事妍妍竟然都没有什么感觉了,难道这就是一回生,二回熟? 倾妍见丑丑看她,有些不好意思的道:“怎么了?是不是觉得我太凶残了?”
丑丑摇摇头,“没有,这样挺好,在这乱世就要这样才能安全。”
倾妍还是有些不确定,“你不觉得我现在像冷酷的杀手了吗?”
丑丑看她还有心情说这个,知道这是阵没有留下什么心理阴影,也轻松的回答道:“你不像冷酷的杀手,像勇猛的女将军,咱们快点离开吧,那些官兵看到从镇子里面跑出去的人,已经发现不对,往这边疾行了,既然不想碰上,咱们还是躲开的好。”
倾妍点点头,“好啊,那咱们往哪边去,再往东走的话,肯定会碰上的,而且他们来了,看到这些死掉的土匪肯定也会联想到咱们。可是往回走回头路的话,那不是又白费功夫,这半天的路不就白费了。”
丑丑:“咱们朝南走,直接去那小村子那边,那村子离着这条路还有段距离,就算那些官兵来了,应该也不会跑去村子里查。 就咱们这个作案现场,估计对方只会以为这些土匪是被黑吃黑或者分赃不均死在自己人手底下了。”
倾妍点点头,“也行,咱们就先去那边看看,要是可以就在村子里借宿一宿。若是那村里人排外不接待的话,咱们也可以绕过村子去后面的山里。”
从这边看过去,那边儿的山不小,整个山头郁郁葱葱植被挺茂盛的,说不定还能收获些猎物呢。 虽然可以让丑丑直接往空间里收,她其实还是喜欢去山里自己打,就跟逛街一样,自己参与才有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