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云躺在橡树后认真地又思考了几分钟,这才下定决心,决定采取行动,这一次只能成功,不是敌人死就是自己死,没有第两条路了。龙云再次将手中的匕首抛出,然后用受伤的左手拿起手枪扣动扳机将匕首击中,又是一声金属的撞击声传来,火花飞溅,匕首调转方向,再次向敌人飞去。但敌人早有准备,还没有等匕首转向,子弹便击中了它,而且那匕首被敌人的子弹击中后,反而向龙云飞了过来。龙云看也不看那飞来的匕首,而是用右手凭着对声音的感知扣动了狙击步枪的扳机。子弹穿过橡树干里残存的不到五厘米的树皮,像一团红色的火球般冲向敌人的藏身地方。这突如其来的一击终于成功了,敌人发出一声惨叫,随即便没有了声音。而匕首也击中了他的右腿,龙云再也支持不住,浑身无力,瘫软在橡树下。仅仅过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龙云将匕首从右腿上拔了下来,他用纱布简单地包扎了一下。龙云狠狠地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对自己骂道:“该死的,你怎么能躺下呢,对手说不定没有死,则才那六十秒的时间,足以让敌人转移位置,而自己一无所察,自私能犯这么低级的错误呢?”
骂完了,龙云的心情略微好受一些,他现在必须确认敌人是受伤还是死了,是轻伤还是致命伤。在没有弄清楚这些事情前,他是不能有任何身体和精神上的懈怠的。不管怎么说,现在时间就是生命,无论对手是否死去,自己必须立马去确认,绝对不能给敌人喘息的机会,那样就无疑让自己自杀。龙云这时并没有像先前那样慎重考虑,因为上帝或是死神都不愿意给他思考的时间。他将段青云绑在自己身上,一点一点地向敌人的藏身之地爬去。虽然他很疲惫,但此时他的疲惫早已经被紧张和兴奋取代了。一米,二米,三米,每爬几米龙云都会习惯性地停下来,那种与生俱来的职业谨慎让他本能地这样去行动。三十分钟后,天空开始暗淡起来,无边的夜色又开始从四面八方围了过来。现在离敌人只有不到一百米了,龙云兴奋不已,他都想高声呼喊,他的对手被自己击毙了,他该是怎样一个称职的对手呀,即使被自己击毙,他也够得上自己的尊敬。对手是那样的沉着和冷静,他强大的内心控制力甚至超过自己,而他的枪法该有多准呀。龙云一边想一边继续向前爬着,他离对手越近,他就越相信对手已经被自己击毙了。自己的敌人会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他或许面目狰狞或许淡然平静,他或丑陋或帅气。但无论他长得怎么样,他都只能长眠于此了。这个可怜的家伙恐怕没有人替他收尸吧。但为了他自己就得的荣誉,我应该亲手将他埋葬。十几分钟后,龙云终于见到了这个和自己缠斗了七天六夜的家伙。他的头部中弹,子弹从他的右耳下方五厘米的地方穿过去,然后从左耳穿了出来,那带血的子弹没有留在他的脑袋里,而是击中了不远处的一棵不知名的小树,子弹将小树打断然后落在草地上。敌人的年龄和自己相仿,而且长得很帅,面色平静。不过脸上早已被血水攻占,血不断地从那被子弹击中的肉窟窿里向下流着。敌人采用的是狙击手最常用的蹲势,右肩斜靠在橡树上,两手保持着握枪的姿势,只是那精美的狙击步枪的枪口由于失去了来自胳臂的支撑枪口没有平视或是仰着而是朝向了他面前的那片青草地。他的头虽然耷拉着,但整个身体都显露出他临死前拼命地想保持一个英雄所应该有的姿势。他可以死但不能让人看到软弱和恐惧。龙云看了看他的脸,他的眼睛是那样的自然,没有一丝一毫对死亡的恐惧,反而是很轻松地接受了死神对他的奖赏。龙云合上了他的眼睛,从他上衣口袋里找到了一个钱包,钱包里并没有钱,只有他妻子和两个孩子的照片,那是一张全家福,相片里的四人笑得如同盛开的樱花一般迷人。龙云轻叹了一口气,他骂道:“你这该死的家伙,你怎么能同情自己的敌人呢,难道你不应该憎恨他吗?他可是无时无刻不想杀死你的呀,如果他将你杀死了,他会不会同情你呢?你这个该死的笨蛋,白痴。收取你那可怜的同情心吧,难道你想做一个农夫吗?对一条毒蛇心生怜悯,你是天狼十三星的耻辱。”
龙云一边骂一边翻看着相片,他发现相片背面写着四个人的名字:樱井秀一,丰田幸子,纯子,京子。“原来这家伙叫樱井秀一,名字倒是不赖,只可惜碰到了我,也活该你倒霉。”
龙云在心中叹道。龙云又在他的身上找到了一个金色徽章,徽章上雕刻着是幕府时期的武士图像。图像背面刻着樱井秀一的名字和他的代号002鬼魅。龙云不禁有些震惊,没想到这家伙暗影里的第二号杀手,难怪如此冷静,如此骄傲。能和这样的对手决战,龙云也深感欣慰。高手对决,虽然是你死我活的较量,但也会生出惺惺相惜的情感来。他们往往会尊敬那些配得上与自己一决高低的对手。虽然出于理智龙云应该在自己的敌人身上再加上几枪,以发泄自己的愤怒。但龙云最终选择了救赎。他从敌人随身携带的军用背包里找到了啤酒,牛肉干,饼干和罐头之类的食物。“这家伙还真富有呀,这些东西够我吃上两三天的,有了这些食物我又能像猛虎一样,生龙活虎的,还真的感谢这个该死的家伙,如果他比我还穷,那我就只能啃野果,青草和树叶了,除非我能捕到一只野兔或是一只迷失方向的羊。不过那是要消耗我的体力的,现在我的左手和右腿都受了伤,能轻易得到这些食物也算上天眷顾吧。”
龙云一边想一边将一小块羊肉干放进自己的嘴里,随即又喝了一杯啤酒。他现在可没心思品味美食,因为他的神经中枢都在命令他将手里的食物以最快的速度吃进去,以满足身体感官的原始需求。他实在是太饿了,饥饿让他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消灭了两瓶啤酒,一个罐头,一包瓶干和二包牛肉干。幸好这里没人,如果有人,他那恐怖的吃相估计会把对方吓得面色苍白,挪不动脚,让他们以为是白日见鬼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