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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暗子(1 / 1)

即使朱由检自打穿越以后,就一直在尽力的改变大明这艘巨船的行驶方向。  可凭借着他一人之力,而在时间又短的情况下,有些历史还是很难会出现太大的改变。  就像是未来的闯王李自成一样!  李自成出生在米脂河西200里的李继迁寨,距他的老家长峁鄢[mǎo yān]六十多里。  李自成的祖籍是米脂县殿市镇的李继迁村,当地人也叫做李家站,  据费密《荒书》记载,李自成在出生时,他的父亲梦见一个黄衣人进入土窑,于是李自成的小名叫做黄娃子,初名鸿基,小字硙生,少年时喜好枪马棍棒。  明朝末年的驿站制度有很多弊端,明思宗朱由检在崇祯元年对驿站进行了改革,精简驿站。  李自成因丢失公文被裁撤,失业回家,并欠了债。  同年冬季,李自成又因缴不起举人艾诏的欠债,被艾举人告到米脂县衙。  县令晏子宾将他“械而游于市,将置至死”,后由亲友救出后,年底,杀死债主艾诏,接着,因妻子韩金儿和村上名叫盖虎的通奸,李自成又杀了妻子。  两条人命在身,官府不能不问,吃官司不能不死,于是,就同侄儿李过于崇祯二年二月到甘州投军。  而此时的朱由检虽然没有对驿站进行改革,可李自成还是因为丢失了公文,从而没有逃过历史的命运,依然是丢了这个饭碗。  夜,李继迁村外的小路上,两道身影缓缓行走在弯弯曲曲的山路上。  “来僧大哥,你这家可真是够偏僻的,咱们还要走多久啊?”

一个二十七八岁的汉子,称呼一个刚刚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为大哥,这不禁让李鸿基心有振奋。  这个壮硕的青年,是李鸿基前不久在驿站中结识的新人,因为与他一见如故,所以两人也就走的颇近不说,最近听闻他失了公文被裁撤,便也一怒之下跟着他离开了驿站。  事后两人一商议,便决定先来李继迁村。  就这样二人一路上走走停停,已经来到了距离李继迁村外的二十多里山路外。  李自成,原名李鸿基,只因当过一段时间的和尚,所以又名李来僧,而这个称呼也是李自成一直引以为傲,并最喜欢的。  毕竟大明的开国先祖,那就是和尚出身!  “挺挺吧兄弟,再走二十多里咱们就到了!”

摸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李鸿基看了一眼脚下熟悉的山路笑道。  正所谓近乡情怯,家中还有美娇娘等待,他李鸿基可是早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家了。  “啊?还有二十多里啊?”

壮实青年惨叫一声,同样是摸了摸脸上的汗道:“来僧大哥,咱们可都已经走了一百多里了,你这家还真是够远的。”

“嘿,那有什么办法,土生土长,父亲娘亲就给我生在了这,总不能我还能选个家乡吧?”

李鸿基闻言,也有一些不好意思,嘿嘿一笑道:“走吧,等到了地方,我让你嫂嫂做些好的吃食给你。”

“行,既然大哥说了,那兄弟听你的就是。”

壮实青年陈立宝也是郎笑了一声,好似只要是李自成的话他就都听从一样。  说话间两人也再次上路,奔着李继迁村快步走去。  …………  距离两人几十里外的地方,同样是两道身影行走在山路上。  这两人,一人身材孔武有力,一人则是身长瘦而面微黄,须长一尺六寸,僄劲果侠,行走间两人同样是在细声交谈。  “献忠兄弟,你这身体没大碍了吧?”

田平面露关心的看了看身旁的青年,嘴上更是关心的询问了一句。  “放心吧大哥,小弟这身子骨硬实着呢,些许小伤不足为虑。”

张献忠摇了摇头,一副毫不在意的模样。  这身伤势已经过去了半个多月之久,不提本身就已经好了不少,尤其是随着他认识了眼前的这位大哥,更是花钱带去他看了郎中。  如今一身伤势已经好了十之七八,他也对这个大哥心存感激。  如今的两人正是相约准备去附近的县城喝上两杯。  张献忠,明万历三十四年,张献忠出生于陕西省定边县柳树涧堡,少时曾读书,后参军,当过延安府捕快,却因事革职,又至延绥镇从军。  但因犯法当斩,主将陈洪范观其状貌奇异,为之求情于总兵王威,才在挨了一百军棍过侥幸活了下来,但也从此流落乡间。  不过这些事,只要是有迹可循,那在锦衣卫的搜查下,就没有找不到到的人。  所以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田平也颇为欣赏他的面貌奇伟,认为他将来必有出息,所以独自一人的田平就和张献忠结成了异姓兄弟。  而对此,其实不管是李自成还是张献忠都没有多想,全都以为是自己命不该绝,出门遇见了贵人。  毕竟此时的他们不仅没有造反,还同样都是一无是处,可以说根本就没有任何值得别人觊觎的地方。  自然也就谈不上怀疑了。  天启末年,陕西全境灾荒不断,发生了严重的干旱和虫灾,禾苗枯焦,饿殍遍野。  明朝也随着财政的进一步拮据,赈济成为空谈,农民无法生活下去,也只有铤而走险。  陕北地区首先就爆发了农民暴动,并很快形成燎原之势。  最初是王嘉胤、王自用暴动,他们占领了黄龙山。  接着宜川王左挂、安塞高迎祥、洛川张存孟、延川王和尚、汉南王大梁等响应,斗争烈火燃遍了陕西全境。  而直到崇祯二年,李自成才在米脂起义后参加了高迎祥的暴民队伍。  而崇祯三年,张献忠也在家乡聚集十八寨农民组织了一支队伍响应王嘉胤等暴动,自号“八大王”。  由于他“身长瘦而面微黄,须一尺六寸,僄劲果侠,军中称为‘黄虎’”。  这一队伍初属王嘉胤自用,后自成一军。  因张献忠小时读过书,又受过军事训练,为人多智谋,果敢勇猛,很快就显示了指挥才能,他的部众也成为当时以王自用为盟主的三十六营中最强劲的一个营。  从此,张献忠随着流民队伍,转战于陕西、山西、河南、安徽、湖北、四川等地,屡立战功。他的队伍也由几千人发展到几万人,成为最强大的一支部队。在与官军的作战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当然,这一切都已经是后话,但如今的张献忠显然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是的毛头小子。  两人的身影渐行渐远,直至在夜色下再无身影。  无人知道,朱由检早已经就后世的一些人物,做出了相应的布置。  至于为何不让人现在就除掉李自成和张献忠?  难道除掉了他们两个以后,就不会再出现另外的两个嘛,如果不会,那朱由检自然会乐的如此去做。  可若是没了这两人,再出来另外两人怎么办?  毕竟乱世出英雄,在人口的庞大基础下,这种概率实际上并不低。  所以与其杀了等待概率爆发,还不如先打入内部来的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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