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出场的时候,他的对手是两头雄狮。所有人都买雄狮赢,只有他自己买了自己赢。那一场比赛,不知道让他挣了多少个亿,有人估算,足够买下整个华尔街。God出现的次数很少,但每一次都给大家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他的对手很强,而他更强。男人崇尚力量,崇尚强者。女人在房间里看着,指尖捻着一颗青提,许久才问一旁的人。“他这次的对手是?”
“四头狼,其中一头是狼王。”
女人的指尖顿住,眼睛眯了眯。“他在华国是发生什么事了么?”
“不知,先生不让我们跟着,也不让我们打听他在华国的任何事情。”
女人笑了一下,将染了青提汁的指尖伸了过来。保镖连忙托起她的手,跪下,一根一根的舔舐干净。女人另一只手拿着扇子,轻轻敲了敲。“他大概是谈恋爱了,之前你们不是遇到了萧初晴么?今晚把萧初晴送去他房间吧,以前他不是说要和萧初晴结婚?”
指尖的痒意传遍全身,她的眼波流转,看到格斗场的中央已经开始了。余光瞥见保镖的脸色,轻笑,“这就有不行了?”
保镖不说话,恭恭敬敬的将她的手还了回来,“夫人,还要茶水么?”
女人的身材很漂亮,穿着旗袍的时候,更是前凸后翘,谁能想到,十年前她还是刚结婚的一个不受待见的下堂妇。屋内还站着其他保镖,此刻都没敢去看她。她的猫步专门练过,每一步都踩得恰到好处。哪怕今年已经三十三岁,依旧风韵犹存。最成熟的女人,总是最懂怎么撩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