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被押赴刑场的官员。囚车上,袁安义看着这满城百姓,他脸上并未有半点悔恨的样子,有的只是麻木。他脑海中不断回顾自己的一生。其实起初他高中进士,位列二甲之时,并没有想过自己会有这么一天。因为最开始的他也曾有一腔热血想着做一名好官,到地方上大展拳脚。他很享受为官带来的优待和特权,哪怕刚入官场也觉得这是应该的。因为他明白一个道理,水至清则无鱼。贪财的官不一定坏,只要肯为民办事为朝廷办事,那就是好官。清廉的官不一定好,若是性格迂腐,不知变通,那也是一个坏官。而除此之外,再就是朝廷的俸禄确实没办法养活自己。他若是一个人倒无所谓,一个月几十两银子再怎么吃也吃不完。可现实是他有一大家子人,他有一位曾经跟他共患难过的糟糠之妻,他当官前就曾发誓绝对不能让妻子再跟着他受苦。所以当他领了第一个月的俸禄,第一件事就是带着自己的妻子去布庄买了一匹好看的绸缎,找了裁缝做了成衣。然后就是自己的岳父岳母。那会儿他还在淮州一个小县城为县令,当地消费水准并不高,所以当时第一个月的俸禄他还剩下一些,妻儿老小也是第一次用到他当官赚来的钱。再后来,他第一次去面见上官,当地的知府。那时的他才知道,原来官场有这么多门门道道,尽管内心很嗤之以鼻,并发誓往后若有机会一定要纠正这种不良风气。但同时他也清楚,他若想好好做官,平安无事,乃至往后高升。那他该孝敬上官的还是要孝敬的。于是他将自己积攒了好久的俸禄买了礼品送了上官,哪怕当时的上官表现的很随意明显有些看不上他送的东西。但他却清楚,上官知道自己是个可用之人,因为他脑子不笨不属迂腐之人之列。所以很快他迎来了一次机会。替上官处理一桩案子,在他所管辖的县,当地一个富商打死了一个农户的儿子。这富商他见过,虽收过对方的礼,但也给对方办过事,本来按照他的行事风格,人命关天,他跟对方虽有往来但还没到替对方犯法的地步。所以他最初的想法是依法办事。可等上官找了他,富商又献上了一百两黄金,并告知他那农户愿意接受赔偿,只是此事闹得太大,还是需要官面上的人来出面走流程。于是他答应了,依照流程办案子,最后找人写好了文书,那农户也当着他的面画上押。当时他看得出来,那农户是被逼的,但他选择了当旁观者。因为他清楚,富商既然能送他一百两黄金。那就能送知府大人一千两黄金。这案子就算他不办,也会有人替他来办。彼时非但结果没什么改变,往后他的仕途只会更加坎坷。况且他自负自己有能力于江山社稷天下百姓有更大的帮助,今日一个县在他手中不过五年就能从一个贫困前蜕变成一个富饶之地。那来日一方府城,一方州地,他自然也有把握将其改变。于是他昧着良心把案子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