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贩卖的人参年份相同,且其他药材的数量,也与她头一回在元亨行买的种子数量一样,仅限于此,还不足以令莫长歌笃定,但药材中那份紫夜花,却唯有黄花镇附近的深山里方能采得,这么多相似的疑点,又岂会是巧合?这分明是灵儿给他送来的讯息。她在向他报平安啊。想到这儿,莫长歌心里既自豪,又急切。皇城内外,警戒的大批士兵打起十二万分精神站岗,当莫长歌三人的身影从城池外走近时,城内将士忙不迭打开城门,跪地恭迎。“卑职拜见十王爷,王爷千岁前岁千千岁。”
低垂下的面庞是如出一辙的恭敬与憧憬。现在举国内,谁还敢小觑这位曾声名狼藉的王爷?是他,在一夜之间终止叛乱,是他,一手拿下乱臣贼子。那天夜里,无数百姓,无数将士亲眼目睹了这人率军杀入皇城的可怕画面。一骑当先的男子,一身喜服,似浑身浴血一般,手起刀落,斩敌人于马上,那样的场景,但凡见过,永生难忘。也是从那日起,莫长歌忽然成为了无数热血男儿心中的神祗。不论是他在暗中扶植的势力,亦或是归附东宫的党羽,皆以他马首是瞻。陌影定眼凝视着昂首阔步从两侧士兵中央走过的身影,胸腔里豪气如云。这就是他发誓一生追随的主子啊。莫长歌疾步回府,刚进府门,便让孤狼前去请京中手握兵马的数名将军过府一聚。眼下京城局势大定,朝堂所剩的半数朝臣尽是太子党,还有他安插的人手,他需要借这些人手中的兵马,盘查整个云国,寻找灵儿的下落。孤狼刚飞出高墙,却被府外宽阔道路上一只狂奔而来的可疑身影吸引了目光。那是什么?他俯身向可疑物体逼近,手指悄然收入袖中,握住了衣袖里的暗器。“呀,是你!”
白白在半路急刹,前爪蹭地抵住地面,高高昂起脑袋,双眼放光地看向孤狼,“二呆在家吗?我要找他!”
孤狼拧着眉,神色古怪地打量着这只体形超大的兔子。它吱吱吱地在叫什么?白白激动的嚷嚷了老半天,却发现他仍是一副没听明白的样子,随即反映过来,这世上除了主人没人能听见它说话!“吱吱。”
它索性用爪子拽住孤狼的衣角,然后,拼命朝王府的正门拽,暗示他带自己进去。孤狼一脸茫然。“你怎么这么笨啊?”
白白气呼呼瞪了他一眼,果断放弃和品种不同的家伙沟通,后爪猛蹬地面,绕过孤狼,向十王府发起冲刺。